伊柴钢筋招标公告
伊柴钢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伊柴项目物资采购
(钢筋)
招标编号:三公局SQ1-2019-13-钢筋(伊柴)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道308线伊柴公路联合体总承包一分部工程已批准建设,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钢筋进行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省道308线伊尔施至柴桥段公路起点位于阿尔山市伊尔施镇西北国道331线与机场路交叉处,接国道331线阿尔山至杜拉尔公路,起点桩号为K10+000,终点止于兴安盟与呼伦贝尔市交界处,顺接省道308线柴桥至碾子山公路,终点桩号为K87+078,路线全长约77.078公里。K10+000~K44+630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8.5米(中央分隔带宽5米);K44+630~K87+078,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2米。另对乌苏浪子湖环线长14.086公里和地池环线长26.49公里进行路面补强处理,路基维持现有宽度不变。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全线新建大桥5座,中桥4座,养护道班1处。涉及主要施工物资有钢筋、沥青、钢筋网片、沥青、波纹管、锚具、伸缩缝、支座、砂石料(结构碎石、面层碎石、水稳碎石)、减水剂、矿粉、沥青等。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9月21日,计划交工时间2023年9月20日,工期60个月。
2.2招标内容:省道308线伊柴公路联合体总承包一分部钢筋招标(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
2.3.1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实际的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招标人项目实验室做配比实验。
3.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资金垫资能力不小于200万元。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9年04月18日9 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2019年04月18日 时至2019年04月23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8/PMS)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整标收取1000元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19年04月22日16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时间、汇款方式、汇款金额、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5.2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4月28日10时00分。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28日10时00分止,2019年04月28日10时00分开标。
5.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19年04月27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18号
联 系 人:贾凌芸 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44@qq.com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项目信息:省道308线伊柴公路联合体总承包一分部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
项目联系人:刘岗联系方式:139*****537
附件(第1页共1页)招标物资清单及包件划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1 | 线材 | HPB300 φ8 | T | 116.26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刘岗 139*****537 | 符 合 各 项质 量 、技 术 指 标,施 工 工 地 验 收 交 货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2 | 线材 | HPB300 φ10 | T | 488.44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
3 | 线材 | HPB300 φ12 | T | 114.143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
4 | 光圆钢筋 | HPB300 φ16 | T | 479.244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
5 | 光圆钢筋 | HPB300 φ22 | T | 14.689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
6 | 光圆钢筋 | HPB300 φ32 | T | 7.157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
7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 φ10 | T | 45.09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
8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 φ12 | T | 1215.818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
9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 φ14 | T | 27.911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
10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 φ16 | T | 314.23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
11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 φ18 | T | 40.579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
12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 φ20 | T | 229.676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刘岗 139*****537 | 符 合 各 项质 量 、技 术 指 标,施 工 工 地 验 收 交 货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13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 φ22 | T | 101.504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
14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 φ25 | T | 920.266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
15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 28 | T | 283.578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省道308线伊柴项目一分部 | |||
供应要求如下: 1、品牌要求:。 2、计量方式: 2.1 光圆钢筋计量:甲方采用检斤计量方式,以过磅的净重计量为主;磅差允许误差范围为+0.003,+0.003以内按乙方出厂(库)数量为准, +0.003 以外按甲方现场过磅数量为准。如误差比较大可进行第三方确认,确认费用由出入较大的一方承担。 2.2螺纹钢计量:甲方采用检尺+抽样计重计量方式,以检尺理论重量计量为主,抽样计重以核对是否准确,『(实重-理论)/理论』*1000), 检尺结果以甲方试验室检验结果为准,允许误差在国家相关规定范围之内按乙方出厂(库)数量为准,允许误差在国家相关规定范围之外则按不合格品做清场处理,乙方负责全部清场费用同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误差较大可进行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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