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驻区院校、幼儿园安全检查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驻区院校、幼儿园安全检查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驻区院校、幼儿园安全检查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委托,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驻区院校、幼儿园安全检查技术咨询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驻区院校、幼儿园安全检查技术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3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具有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至今至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4-18到 2019-04-2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为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合格供应商。2)投标人须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打印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3)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10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4-30 14: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4-30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5楼开标室(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采一凡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3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海宁:135*****27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海河教育园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文件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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