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镇青光村畜禽养殖场圈舍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龙王镇青光村畜禽养殖场圈舍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成都市青白江区龙王镇2019年第7次党委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二、项目概况(表一):
招标人(项目业主) | 成都市龙和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龙王镇青光村畜禽养殖场圈舍拆除项目 |
建设地点 | 龙王镇青光村 |
实施时间 | 2019年3月-2019年6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龙王镇青光村25户畜禽养殖场圈舍拆除 |
建设资金 | 25万元(青白江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经费) |
其他 | 无 |
三、招标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圈舍拆除 | 无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须具有劳务拆除资质。
(3)其他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申请人参加投标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到成都市青白江区龙王镇裕康街199号(龙王镇人民政府内)领取项目相关资料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项目的发包总价后,再自愿报名(现场报名)。
(2)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投标申请人现场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3月5日12:00发出竞标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3月8日12:00截止。
(3)投标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投标申请人选择以下提交:
1.直接向招标人提交。
户 名:成都市龙和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青白江龙王分理处
竞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验证。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 要求 | 工程 发包价 | 投标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圈舍拆除 | 固定价 | / | 25 | 1.25 |
六、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取比选方式招标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本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审,计算出各有效标的分值,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该标段中标单位。若发生并列第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工程的侧重点(如质量、工期、安全等)确定中标单位。
(二)本评标办法计分标准:
1.按项目建设费用报价:满分:70分
让利报价最高者为满分70分。每低于让利最高报价1%,扣5分;报价让利在百分之1-10内有效。
2.施工经历:满分为15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同类施工经验打分(“同类施工经验”是指投标单位承担过与招标工程规模1-5分;结构形式1-5分;功能相类似的工程1-5分)。
3.施工信誉:满分为15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以往施工信誉打分(施工信誉是指投标单位以往工程履约情况1-5分、质量情况1-5分、进度情况和安全情况1-5分)。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
(四)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称):成都市龙和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龙王镇裕康街199号(龙王镇人民政府内)
邮 编:610306
联 系 人:夏 强
联系电话:152*****170
附件:1.投标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2.合同样本。
3.青光村畜禽养殖场圈舍拆除名单。
年 月 日 (公章)
附件1
一、投标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招标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招标抽取时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招标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靠,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否则自愿放弃抽取和中选机会。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发包价清单、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签订正式合同后,自愿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我方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接受招标人没收招标保证金的处罚。
4.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招标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招标申请人:(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必须是招标申请函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招标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招标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畜禽养殖场圈舍拆除合同? ?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劳务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龙王镇村畜禽养殖场圈舍拆除项目?
工程地点:龙王镇村?
工程内容:龙王镇村户畜禽养殖场圈舍拆除
第二条:承包范围?
一、龙王镇村范围内所有已关闭及要求关闭养殖场圈舍:
二、拆除上诉所列养殖场圈舍,去除该养殖场的养殖功能化。?
第三条:工程工期?
一、总工期为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一、合同价款:
甲方交由乙方拆除龙王镇村户养殖场圈舍项目合同价款为万元(拆除标准:1万元/户)。
二、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拆除验收合格后,按1万元/户标准先行拨付60%费用至乙方,剩余的40%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龙王镇村畜禽养殖圈舍关闭搬迁拆除工作后,再拨付至乙方。?
第五条:甲乙方工作职责
一、甲方责任:?
1.配合乙方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负责对拆除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3.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对拆除完毕的养殖场进行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协助拟拆除养殖场圈舍的有关工作
2.乙方在进场时需向甲方支付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10%)元整,待进场施工1个月内,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3.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养殖场拆除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
4.乙方对龙王镇村畜禽养殖场圈舍拆除制定项目拆除计划:月拆除户;月拆除户;月拆除户;月拆除户直至拆除完毕。
5.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每月达不到进度要求,每延期一周按项目合同价1%的违约金计算。
第七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进场前应对机械、人员进行投保。保险费用在报价中考虑,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三、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
四、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需安排专业人员。?
第八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该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发包方:? 包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附件3
青光村畜禽养殖场圈舍拆除名单 | |||||||
序号 | 地址(乡镇、村、组) | 房屋业主 | 养殖业主 | 养殖区域 | 养殖类别 |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姓名 | 联系方式 | ||||
1 | 青光村1组 | 龚 会 | 龚 会 | 禁养区 | 生猪 | ||
2 | 青光村1组 | 张厚彬 | 夏洪敏 | 禁养区 | 生猪 | ||
3 | 青光村1组 | 岳良义 | 禁养区 | 生猪 | |||
4 | 青光村1组 | 张忠兴 | 禁养区 | 生猪 | |||
5 | 青光村1组 | 段仁英 | 段仁英 | 禁养区 | 生猪 | ||
6 | 青光村2组 | 刘友香 | 蒲三平 | 限养区 | 生猪 | ||
7 | 青光村2组 | 罗立菊 | 限养区 | 生猪 | |||
8 | 青光村2组 | 林智金 | 黄龙坤 | 禁养区 | 生猪 | ||
9 | 青光村2组 | 罗明奎 | 禁养区 | 生猪 | |||
10 | 青光村2组 | 刘德荣 | 杨世兴 | 禁养区 | 生猪 | ||
11 | 青光村2组 | 赵 凯 | 18728444855 | 禁养区 | 生猪 | ||
12 | 青光村2组 | 彭 波 | 15982169037 | 彭 波 | 15982169037 | 禁养区 | 生猪 |
13 | 青光村2组 | 林立全 | 17882477339 | 李勇军 | 18782991073 | 禁养区 | 生猪 |
14 | 青光村2组 | 李永红 | 15982079805 | 禁养区 | 生猪 | ||
15 | 青光村2组 | 刘友云 | 13558865630 | 夏洪中 | 13880341597 | 限养区 | 肉鸭 |
16 | 青光村3组 | 王长有 | 13308224166 | 黄君润 | 13880298340 | 限养区 | 生猪 |
17 | 青光村4组 | 周田光 | 13540037363 | 阳运波 | 13550124787 | 禁养区 | 生猪 |
18 | 青光村10组 | 张家成 | 13981731037 | 赖安雄 | 15982216691 | 禁养区 | 生猪 |
19 | 青光村10组 | 陈聪 | 18681721069 | 禁养区 | 生猪 | ||
20 | 青光村10组 | 张家华 | 13982245696 | 李合 | 15982321879 | 禁养区 | 生猪 |
21 | 青光村10组 | 张 波 | 15902840200 | 邹茂兴 | 13552134812 | 禁养区 | 生猪 |
22 | 青光村10组 | 李东信 | 13648084089 | 李东信 | 13648084089 | 禁养区 | 生猪 |
23 | 青光村10组 | 陈志平 | 13060050299 | 禁养区 | 生猪 | ||
24 | 青光村10组 | 杨先史 | 13693468191 | 禁养区 | 生猪 | ||
25 | 青光村10组 | 吴志枫 | 13688479596 | 吴志枫 | 13688479596 | 禁养区 | 生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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