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热电PPP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焚烧热电PPP招标公告


南乐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南乐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乐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南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南乐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南乐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PPP项目。
2.2项目编号:HNTZL-2019-016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本项目设计日处理垃圾量为600吨/日,估算投资额29,940.58万元,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配套设施等。
项目规模:配置2台处理能力为3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配置1台12MW的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处理生活垃圾,协同处理餐厨垃圾、污泥等。烟气净化系统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排放标准后通过烟囱排放。生产、生活低浓度污水处理后回用。
2.5采购内容: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方,由成交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指定主体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项目设施。
2.6项目须知:本项目尚未纳入CPPPC管理库,存在入库风险。因入库审核调整本项目合作条件的,双方协商调整,互不承担责任。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30年(含2年建设期)。
3.2投资估算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9940.5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7949.11万元,设备购置费为11595.49万元,安装工程费为3601.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670.60万元,预备费为2145.32万元,建设期利息为894.4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84.39万元。
3.3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3.4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5采购控制价:每吨垃圾补贴费不超过62.87元。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为准);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开始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成立的企业仅提供月度财务报表即可);
4.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 财务状况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个年度(2017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且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以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3 企业业绩
在中国大陆范围内至少有一个垃圾处理类项目的(要求处理方式为焚烧发电,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投资并运营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权协议)和相关部门验收报告(或上网发电收入证明)为准;
4.4 企业信用记录
4.4.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仅指申请人自身,不含申请人的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开标时对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的网页和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为证据留存;
4.4.2 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格式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声明应由申请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方的数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pyggzy.com/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6.2、申请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期内(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14日9时。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周兵杰
电 话:185*****677
地 址:南乐县光明路275号
采购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3*****948
地 址:郑州市德厚街6号煤建大厦A座1单元803


2019年4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电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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