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废弃试剂处理重新招标公告
化学废弃试剂处理重新招标公告
武汉大学化学废弃试剂处理重新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对化学废弃试剂处理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现将处理的具体要求列出(详见附件),欢迎具备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武汉大学
二、项目名称:武汉大学废弃试剂处理
三、项目地点:武汉大学化学学院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并能向委托方提供处理化学废弃物的合法回执。
六、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9日起。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地点: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409室
八、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查验);
3、经营许可证(原件查验);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查验);
5、税务登记证(原件查验)。
报名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
联系人:赵杰 马彦斌
电 话:027- ********,********
邮箱:jeffery061@163.com
传 真:027- ********
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附件:关于废弃化学试剂回收处理的招标说明
化学废弃试剂处理必须有国家认可颁发的资质,并能向委托方提供处理化学废弃物的合法回执,具体要求如下:
1. 无机废弃试剂的有效处理(含剧毒试剂、过度金属和稀土金属及化合物等),并能达到国家认可的处理要求(向委托方提供国家认可的处理报告);并报出单价(以处理1公斤废弃试剂计)。
每年需处理无机废弃试剂估计有0.5~0.8吨左右,其中剧毒混合物约0.07吨,含重金属混合试剂约0.03吨。
2. 有机废弃试剂的有效处理,并能达到国家认可的处理要求(向委托方提供国家认可的处理报告);并报出单价(以处理1公斤废弃试剂计)。有机废弃试剂包含如下种类:
A:普通有机废弃试剂(烷烃、苯类、醇类、醚类、醛酮类、羧酸类、有机含氮化合物等)(约3~5吨)
B:含卤素、硫、磷等有机化合物废弃试剂(2~3吨左右)
每年需处理有机废弃试剂总量估计有5~8吨左右
3. 空试剂瓶约20吨,报出单价(以处理1吨空试剂瓶计)。
以上无机和有机废弃试剂的有效处理,必须向委托方提供国家认可的处理报告,委托方方可支付处理款项。
4. 付款方式:以实际处理量进行结算,半年、一年均可。
5. 试剂收集时间:一般每个季度收集一次,特殊情况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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