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镇埔筏村埔筏自然村食堂日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宁镇埔筏村埔筏自然村食堂日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宁镇埔筏村埔筏自然村食堂日用品采购项目,经小组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埔筏村两委会同意,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PF********

一、项目招标简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宁镇埔筏村埔筏自然村食堂日用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博罗县长宁镇埔筏村埔筏自然村经济联合社

(三)项目预算:69144.00元人民币

(四)采购规模:购买食堂日用品及厨房用品。(详见采购方案)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付款方式:甲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批发或零售日用品及厨房用品的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

分包和转包;

5、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开户名: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农商行博罗长宁支行

帐号:****************9

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由投标企业在递交报名资料前,以银行转帐或现存方式将保证金汇入招标单位指定帐户,保证金缴交凭证需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三、报名资料:

1、采购投标报名表

2、现场踏勘确认表

3、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保证金缴交凭证(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

6、须提供法人和报名人员(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以上全部资料一式一份,每一页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

8、投标书必须装袋密封,并在封袋的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签章。在标函的封袋上写明“密件:长宁镇埔筏村埔筏自然村食堂日用品采购项目”,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评标定标办法:

实行最低价中标。即有效报价最低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时,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五、公告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5日。报名时间:2019年4月26日上午8:30分至下午5时的工作时间,请潜在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开标时间定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9:40分在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一楼开标室进行现场开标。本次交易公告在惠州市博罗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boluo.gov.cn/4054/blList.shtml)通知公告栏可见。公告期间,如存在有疑问的,请在公示结束前提出答疑。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博罗县长宁镇埔筏村埔筏自然村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朱文彬 联系电话:131*****243

博罗县长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博罗县长宁镇埔筏村埔筏自然村经济联社

博罗县长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19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日用品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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