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
行政区域晋安区公告时间2019年04月19日12:56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4月19日12:00至2019年04月26日17: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4月19日12:00至2019年04月26日17: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4月19日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南平西路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61号机电大楼A#楼第七层7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委托,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11]ZDZB[CS]*******、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350111]ZDZB[CS]*******

2、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磋商保证金
1
1-1熏蒸治疗机1台60000
1-2磁振热治疗仪1台60000
1-3中医治疗推车4台20000
1400002800
2
2-1分泌物分析检测仪1台180000
18000036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 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响应人应同时提供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响应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描述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报价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清晰、有效。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所报价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响应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响应人为经销商的,报价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包:2
明细描述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所报价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响应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响应人为经销商的,报价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报价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清晰、有效。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4-19 12:00报名截止时间2019-04-26 17:0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04-30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春龙福楼6楼中达招标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04-30 14:30,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春龙福楼6楼中达招标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南平西路128号

联系人姓名:薛鹏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61号机电大楼A#楼第七层703室

项目联系人:陈丽芳

联系电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4-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院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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