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XJ201012G公务用车公示
一、询价采购邀请函
受采购单位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委托,我中心现就公务用车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编号:SCXJ201012
(二)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辆) | 预算控制价(元) |
品目一 | 北汽福田时代马又菱汽车 | 1 | 8.01万 |
(三)投标人须知: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 11月 8日 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可邮寄、传真。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石城招标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区,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每个品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或图片;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4、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5、交货地点和时间:中标后7天内送达采购人或按合同约定。
6、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一次性付清货款。
8、投标文件包括: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9、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10、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石城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 址:石城县粮食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797-
*******董先生网址:
www.gzzbtbzx.com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石城县招标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