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海关室内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恩施海关室内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受恩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委托,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确认函,就恩施海关室内装饰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恩施海关室内装饰工程
项目内容:恩施海关室内装饰、维修、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预算:约3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项目工期:30日历天
项目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与高速公路连接线交叉路口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加盖公司公章)。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供应商拟派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3栋2单元102室)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一)送达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会议室(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3栋2单元102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五、竞争性磋商地点及时间(一)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会议室(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3栋2单元102室)
(二)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 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恩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东路9号
联系人:郭科长
电话:136*****5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地址: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3栋2单元102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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