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提升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贫困村提升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BJJZKSYJS(GK)2019-03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01 | 交流电路灯 | 3770 | ******* | 盏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02 | 太阳能户灯 | 5528 | ******* | 盏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备注:法定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现场查询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第一标段: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第二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城市道路照明及安装工程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9、所投货物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1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一标段: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第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城市道路照明及安装工程叁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备注:上述有效的资质及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同时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4-20至2019-04-27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喀什市明旺锦城高层四单元六楼4063室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一标段: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第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城市道路照明及安装工程叁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备注:上述有效的资质及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同时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05-10 10:30:00
七、 投标地址:英吉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四楼英吉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室
八、 开标时间:2019-05-10 10:30:00
九、 开标地址:英吉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四楼英吉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交流电路灯 | 80000 | ||||
2 | 太阳能户灯 | 20000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姝遐
联系电话:152*****783 175*****699
地址:喀什市明旺锦城高层四单元六楼4063室
2、采购人名称: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平
联系电话:180*****456
地址:英吉沙县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英吉沙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邱小春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附件信息:
********702/20194/60839e11-e2de-4fb5-af60-8a7933e551c1">【县级】英吉沙县贫困村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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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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