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镇良古村等4个村土地开垦(EPC)招标公告

樟木镇良古村等4个村土地开垦(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覃塘区樟木镇良古村等4个村土地开垦项目(EPC)项目已由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和贵港市财政局以《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覃塘区樟木镇良古村等4个村土地开垦项目立项的复函》(贵国土资函[2018]4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贵港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测绘、?设计、?施工、□安装工程、□设备采购、□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覃塘区樟木镇李塘村、良古村、沙村村、中塘村。

项目建设规模:覃塘区樟木镇李塘村、良古村、沙村村、中塘村的土地开垦项目,建设规模约为59.7163公顷。工程施工内容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394.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376.48万元,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为12.32万元,测绘费为5.65万元。

计划工期:测绘设计与预算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完成项目区测量、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等等土地开垦的所有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施工内容包括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以下内容,如为发包人的工作内容,应支付给投标人相应费用: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设计报批、施工图报批等;

(2)设计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设计内容包括完成项目区测量、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土地开垦的所有规划设计工作。(因设计单位原因拖延设计工期交付设计成果的按履约金双倍处罚);预算编制主要为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如有)。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国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3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投标人均应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厅土地整理项目参建名单录的企业,如为2018年10月份以后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厅土地整理项目参建名单录的企业”有关证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主体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1.1 本项目不接受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布的2013-2015年度不诚信单位名单汇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抄送土地整治项目不诚信参建名单单位的函》(桂国土资函[2017]2145号)中被通报的企业报名。供应商不得为近三年内被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为D级的参建单位。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或规划设计或土地管理专业类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2.5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 1 家设计单位(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1家施工单位组成(房建或市政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联合体成员均应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厅土地整理项目参建名单录的企业,如为2018年10月份以后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厅土地整理项目参建名单录的企业”有关证明。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牵头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方式及时间:网上报名(注:投标人如第一次报名,报名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在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可直接使用诚信卡登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报名)

4.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止。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5月14日09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主体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通过现场查验,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材料上需注明投标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 交易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贵港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南苑街农村信用社11楼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马草江港宁小区28幢三楼

邮编:537100邮编:537100

联系人:黄恒泽联系人:方严聆

电 话:****-******* 电 话:****-*******

招 标 人:广西贵港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 古村 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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