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媒体合作宣传(第三包:《中国消费者报》)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与媒体合作宣传(第三包:《中国消费者报》)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与媒体合作宣传(第三包:《中国消费者报》)
采购项目背景:对公众进行普法宣传,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之一。公众也有增强自身法律素质和获取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的迫切需求。与媒体合作宣传项目力图借助主流媒体的权威性,通过合作“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威发布”栏目,刊登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商品检测指标解读等我局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来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要,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采购项目分包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消费者报社出版的《中国消费者报》是面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消法知识、引导科学消费的主流媒体,在普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良性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消费者群体中具有深厚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创刊30多年来,《中国消费者报》已成为消费者维权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成为普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消费维权工作交流的重要平台。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消费者报社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三街8号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姓 名1姚伟职 称高工工作单位首都经贸大学
姓 名2李湘职 称高工工作单位北京大学
姓 名3陶毅职 称研究员工作单位首都经贸大学
论证意见中国消费者报社出版的《中国消费者报》是面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消法知识、引导科学消费的主流媒体,在普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良性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消费者群体中具有深厚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创刊30多年来,《中国消费者报》已成为消费者维权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成为普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消费维权工作交流的重要平台。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费者 宣传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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