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标展租赁搭建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七届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标展租赁搭建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七届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标展租赁搭建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郴州国际矿物宝石博览有限公司的第七届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标展租赁搭建服务项目;(采购代理编号:XYTC-郴-2019-029)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第七届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标展租赁搭建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XYTC-郴-2019-029
3、采购项目标的名称、数量及预算:
4、项目情况:为保障第七届矿博会能提供完善的现场配套服务,中标方必须按照如下表格(备货表)参数提供足额数量的配套租赁设备在会展中心(由招标方验收清点),用于现场参展商租赁使用,租赁价格不能高于第六届矿博会参展商手册上的租赁价,并提供不低于40人的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租赁派送、安装、维护、拆除等全套配套服务,租赁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收取并自负盈亏。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 |
1 | 第七届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标展租赁搭建服务项目 | 一项 | 646875.00元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第七届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标展租赁搭建服务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代表自己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4、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5、投标人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至今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25日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3室(女子医院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1开标室。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9年04月25日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国际矿物宝石博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地址:郴州市郴县路体育中心
电话:177*****68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文雄
地址: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3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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