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车务段2019年客运安检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兰州车务段2019年客运安检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务段2019年客运安检业务外包项目

公告

根据《兰州局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兰州车务段对所需进行线下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车务段2019年安检业务外包项目公告

一、编号:LZCWD2019-04 -05号

二、名称及数量:见用户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由公安机关许可、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安全检查”资质的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

2.从事铁路、地铁、民航或承接过国内大型安保勤务安检工作的优先,有较大的公司规模,较强的管理能力及较高的社会信誉度,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无社会不良反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3. 报价人经营范围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且能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在货款结算时,出具一般计税方法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发票真伪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发票提供方承担。

供应商需提供的相关资质(装订在招标文件内):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银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有效期限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居民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6.许可证书(安全、注册等相关证件及由公安机关许可、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安全检查”资质。(加盖单位公章)

7..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打印书(加盖单位公章)。

8.一般纳税人证明。

四、报名申请与登记

报价人申请: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到兰州车务段招标办公室报名登记。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西路120号兰州车务段办公楼901号。

报名时,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营业执照各一份。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4 月22日16点。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需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2019年 4 月 22日16:00前,填写报名申请表,同时将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有效期内银行资信证明或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检察机关网站查询行贿犯罪结果截图一并送至兰州铁路公安处安检支队进行资格预审,联系人:孙队长,联系电话139*****836。待兰州铁路公安处安检支队审核通过后,我段在开标时进行资质审核。

五、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而带来价格波动较大风险。

2.资金风险:原则上是货到后付款,因招标方资金不能按时回笼而引起的延期付款风险。

3.未提及的其他风险。

六、其它: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因特网“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19年4月 29 日16点。招标文件和用户需求书与公告已同时发布。

(3)资质审核方式:资质后审。由供应商将资质资料按招标文件格式,胶订装印成册,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在开标前5分钟一并与报价单分别密封送达。

(4)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5月7日9点,段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5)此项目执行期为: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吉先生联系电话:****-******* 151*****993 传真:****-*******

段纪委:(093129)44199、43702。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附件: 1、报名申请表

2、招标文件


兰州车务段招标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报名申请表

申请项目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邮件箱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范围


公司盖章:

年月日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车务段2019年客运安检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LZCWD2019-04-05号

2019年4月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务段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1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1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3-1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1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1

招标文件审核:

项目经办人: 李倩项目科室负责人: 张彦虎

招标办负责人: 吉润卿采购项目小组组长: 刘强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投 标 邀 请 函

按照《兰州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务段就 客运安检及列车专职安全员业务外包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公司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兰州车务段客运安检及列车专职安全员业务外包

二、项目编号: :LZCWD2019-04 -05号

三、项目预算:见项目内容

四、项目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最高金额 (万元)

保证金

注册资金(万元)

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

兰州车务段客运安检业务外包

69

25.66/月

0

3000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兰州车务段列车专职安全员业务外包

3

合 计

25.66/月




五、报价人资质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由公安机关许可、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安全检查”资质的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

2.从事铁路、地铁、民航或承接过国内大型安保勤务安检工作的优先,有较大的公司规模,较强的管理能力及较高的社会信誉度,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无社会不良反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3. 报价人经营范围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且能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在货款结算时,出具一般计税方法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发票真伪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发票提供方承担。

六、申请与登记

报价人申请: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到兰州车务段招标办公室报名登记。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西路120号兰州车务段办公楼901号。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4 月22日16点。

报名时,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营业执照各一份。

供应商需提供的相关资质(装订在招标文件内):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银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有效期限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居民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6.许可证书(安全、注册等相关证件及由公安机关许可、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安全检查”资质。(加盖单位公章)

7..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打印书(加盖单位公章)。

8.一般纳税人证明。

七、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而带来价格波动较大风险。

2.资金风险:原则上是货到后付款,因招标方资金不能按时回笼而引起的延期付款风险。

3.未提及的其他风险。

八、其它: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因特网“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19年4月 29 日16点。招标文件和用户需求书与公告同时发布。

(3)资质审核方式:资质后审。由供应商将资质资料按招标文件格式,胶订装印成册,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在开标前5分钟一并密封送达。

(4)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5月7日9点,段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十、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吉先生联系电话:****-******* 151*****993 传真:****-*******

段纪委:(093129)44199、43702。

十一、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项目主管科室了解。

项目主管科室:客货统计科

项目联系人: 李倩,

联系电话 :139*****205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附件: 1、报名申请表

2、招标文件


兰州车务段招标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1.总则

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兰州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见投标邀请函项目内容

1.1.2招标物资名称及数量:见投标邀请函项目内容

1.1.3招标人:本次采购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

1.1.4采购机构:兰州车务段招标办公室。

1.2最高投标限价

1.2.1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2.2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3保密

1.3.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4 语言文字

1.4.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4.2 计量单位

1.4.3 除非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中另有规定,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招标物资、投标程序以及合同条款、技术条件等均在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1.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也可以主动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2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澄清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并且澄清或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应将顺延的投标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或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投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及格式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1.2 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答复;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不能笼统地表述为“符合”、“响应”、“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3.1.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

3.1.4 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投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

3.1.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的报价一份,以及Word 文档格式存储的电子文本一份(U 盘存储,单独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封页须分别准确无误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时间,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文件副本或电子文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1.6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封面、投标函、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按格式要求须签字的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唯一授权代表签字。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及侧面骑缝处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一般应为投标人主管经营、销售、技术或质量的负责人。

3.1.7 全部投标文件必须整洁,复印件清晰可辨认。每页必须标明总页数(封面、封底除外),同时按连续顺序编写便于查找的页码(封面、封底除外,不许隔页)。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胶订方式,因装订不慎引起的文件丢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因不符合装订要求而被拒绝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1.8 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修改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1.9 招标人在技术条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或标准是有限制性的,投标人不得在投标中以及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任意选用替代标准或替代材料。

3.2.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自查表

第二部分 资格性文件

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第五部分 价格部分

第六部分 其它

3.3 投标报价

3.3.1 本项目投标报价条件:以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

3.3.2 同一标包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凡未按规定报价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3.3.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中如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在评标时将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3.3.4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项报价表”格式逐一填写分项价格,分项报价表中未列明品目或虽然列明但没有填写价格的品目应视为已经包含在其他分项品目中。

3.3.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物资实际生产成本,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竞标。投标人不得以降低材料等级、简化工艺流程、降低制造标准为代价,任意压低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解释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6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固定的,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3.7 所有投标均应采用人民币报价,任何非招标文件规定货币的投标将被否决。

3.3.8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写明增值税税率。

3.4. 投标有效期

3.4.1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邀请函项目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兰州车务段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在后面资料中不在重复说明。若投标公司违犯保证金制度,不履行相关规定,兰州车务段按不良服务商上报兰州局集团公司按不良服务商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3.5.1条办理:

(1)已报名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出现无故缺席采购活动或其他违反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行为约束条款的,拒绝参加相应采购活动,上报集团公司处罚。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未能在规定时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5)中标人提供虚假的材料或证明文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泄露。

4.1.2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报价及电子文本分开密封包装,同时递交。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迟到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应加写如下标记:

(1)分别标明“正本”、“副本”“投标报价”“电子文本”字样,并在文件封面加盖公章,骑缝处加盖骑缝章;

(2)分别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物资名称。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当面提交至采购机构,提交地点见投标邀请函。

4.2.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3 采购机构收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后,应做好记录。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提交至采购机构。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3.3 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密封、标记和提交的规定,并在密封包装和修改文件封面上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采购机构在招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5.1.2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并签到。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能出席开标,将视同其认可开标过程。

5.2 开标程序

5.2.1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情况;

(3)检查并宣布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4)公布保证金缴纳情况;

(5)开标记录签字确认;

(6)宣布采购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事宜;

(7)宣布开标结束。

5.2.2 在开标时未被开启和宣读的投标,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四分之三。

6.2 评标原则

6.2.1 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州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3评标办法

6.3.1本次招标按照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确定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原则,采用综合评估法。

6.3.2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程序

6.4.1 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6.4.1.1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对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人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2)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格式要求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5)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在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行贿犯罪行为;

(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在近一年内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6) 投标人被列入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及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7) 投标人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 投标人拟供物资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10)投标人为联合体(如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联合体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11)不符合用户需求书中对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要求。

6.4.1.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条件的实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产生重大偏离;

(3) 投标人的技术条件响应存在实质性偏差,未通过技术评审;

(4)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5) 投标报价表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公章,或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6.4.2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6.4.2.1 投标文件审查

6.4.2.1.1对投标文件中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不明确或有遗漏,有错别字、涂改等现象,以及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真实意思表述、不产生歧义的事项,应做好评审记录,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

6.4.2.1.2 对投标文件中存在非实质性相关证明文件不齐全,投标报价有明显错误,表述不清晰或有歧义,对招标文件条款保留性响应等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的偏离等情况,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

6.4.2.2 投标报价审查

6.4.2.2.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原则,对投标报价存在的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性错误进行校核和修正。

6.4.2.2.2 算术性校核

投标报价如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性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如下原则予以修正,所需修正的内容应告知投标人,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

6.4.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4.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的内容、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6.4.3.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6.4.3.3 投标人不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其投标有可能因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被否决。

6.4.4 综合评分

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评审因素量化打分,最后根据投标人各项得分之和计算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排列。

6.4.5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7 评标报告

7.1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依据评审结果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7.2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7.3 评标报告应包括

(1)基本情况一缆表

(2)开标记录表

(3)评委签到表

(4)招标公告

(5)项目款源文件

(6)廉政谈话资料

(7)初步评审细则表

(8)采购结果公示

(9)采购结果审批表

(10)问题澄清通知及回复

(11)其他相关资料

8.定标

8.1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8.2 公示

8.2.1 采购机构将按规定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8.2.2 采购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相同媒介上

(兰州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平台(http://wz.lanzh.95306.cn/index.jsp;)公示评标结果。

8.3 中标通知

8.3.1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和确认。

8.3.2 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物资采购管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及单位介绍信到兰州车务段招标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之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将被视为悔标、弃标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8.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且中标人收到后、书面合同签订前,采购人任意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随意放弃中标项目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8.4 签订合同

8.4.1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物资需求单位或部门订立书面合同。订立合同的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4.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物资需求单位或部门签订合同) ,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3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确定中标人,物资需求单位或部门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应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9 重新招标

9.1 评标过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评标或者重新招标:

(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

(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9.2 评标过程中最终通过详细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 3 个,应重新组织招标。

10 纪律和监督

10.1 招标人、采购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和规章纪律,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1 异议和投诉

1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机构提出,由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人在相应时间内给予答复;

11.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质疑的,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机构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由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人在相应时间内给予答复。

11.3投标人需对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按规定时间给予的答复做出书面回复。

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中国铁路兰州车务段招标办公室所有。

附件一:

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车务段2019年安检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LZCWD2019-04-05号)初步评审细则表

评委签名: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投标文件规定递交




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签署及盖章




符合性审查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商务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是否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功能要求、技术指标实质条款




服务无明显偏离《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没有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




结论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X/不通过”。

2.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或“不合格”,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为不通过初审投标人,不得进入价格评审。

附件二:

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月 日

附件三:

问题澄清回复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务段2019年安检业务外包项目综合评分表

评标项目

报价部分满分(50分)

商务部分满分(30分)

技术部分(20分)

总分(100)

分值

50

15

15

10

10

投标单位名称

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说明,提出合理的低价价格。符合规定要求,价格与预算价格下浮 : 较大50-45分 一般44-40分 较小39-35分。

是否满足需求方用户需求书要求。无不良反映、无不良信用、符合注册要求。优良15-13分,良好12-10分, 一般9-7分。

各项资质合格、标书质量、用印、签字、各证明文件优质15-13分,良好12-10分,一般9-7分。

管理机构健全,制度齐全,人员招聘、管理、用工符合相关规定。优质10-8分,良好7-6分,一般5-3分。

人员技能、安全培训是否有方案,有师资力量,有培训场所。优质10-8分, 良好7-6分 一般5-3分。

合计




































评标人签字:201  年  月 日

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务段 采购项目评分汇总表

序号

投标单位

总分合计

平均分

名 次

拟中标单位

备注

1





经评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办法确定:


2





3





4





5





6





7





8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项目审查

项目名称:兰州车务段2019年安检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刘 强

项目科室负责人: 张彦虎

项目科室经办人: 李 倩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车务段客运安检及列车专职安全员业务外包

2.最高限价:人民币25.66万元/月(含税价)

3.名称及数量:

包号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最高金额 (万元)

保证金

注册资金(万元)

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

兰州车务段客运安检业务外包

69

25.66/月

0

1000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兰州车务段列车专职安全员业务外包

3

合 计

25.66/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由公安机关许可、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安全检查”资质的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

2.从事铁路、地铁、民航或承接过国内大型安保勤务安检工作两年及以上,有较强的公司规模、管理能力及较高的社会信誉度,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无社会不良反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3. 报价人经营范围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且能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在货款结算时,出具一般计税方法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发票真伪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发票提供方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分包。

三、资质要求

1.企业简介、业绩等;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银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有效期限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居民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7.许可证书(生产、安全、加工、注册等相关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8.代理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打印书(加盖单位公章)。

10.一般纳税人证明。

11.标书一正叁副,密封胶印成册。报价(投标)人于开标时现场提交招标方,过期作废。

四、项目要求

1.服务范围:天祝车站、永登车站、河口南车站、皋兰车站、白银市车站、白银西车站、景泰车站、靖远车站、长征车站配置查危仪处所旅客进站控流、引导、值机、手检、开包安检服务及7515/6次列车专职安全工作。安检职责、安检流程、安检人员培训、安检设备维护、危险品处置等管理要求,按《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铁公安〔2008〕152号)、《关于印发〈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的公告>的通知》(铁总运〔2015〕355号)、《关于规范客运站车安检查获危险品存放和处理的通知》(兰铁安检电〔201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实名制验证和安检查危工作的通知》(客客电〔2018〕192号)和《兰州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兰铁办〔2010〕62号)执行。

2.服务期限: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服务内容:

(1)投标人成立相应管理机构,应在兰州车务段管内安检项目安排主管,专门负责监督检查日常安检业务、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做好车站安检服务工作。遇突发事件,安检人员须协助客运人员维护正常秩序和旅客安全。

(2)投标人需在段管内设常驻管理人员机构,负责车站安检业务日常管理。安保安检人员应熟知铁路客运查危工作的相关制度要求,安检查危工作流程及安检各岗位职责并严格遵守落实。安保安检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5岁,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必须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具备一定安保相关专业知识,并且经过铁路公安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的人员。

(3)需固定车站安检人员,确保安检人员69人(天祝车站16人、永登车站12人、河口南车站4人、皋兰车站4人、白银市车站4人,白银西车站12人、景泰车站12人、长征车站2人、靖远车站3人);列车专职安全员3人。投标人要对相关安全、服务、治安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保证投标人服务人员遵守招标方及铁路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上岗前,投标人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安检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对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或违反招标方及有关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安检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方更换。(4)投标人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

五、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表达要求准确、具体、清楚、真实。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3.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六、无效投标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和由于包装不妥而失散或严重破损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4)关键格式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5)投标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2.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2)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询价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3)报价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分别密封,封皮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封皮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单独密封的投标报价表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密封。封皮上注明“投标报价”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在开标时递交。

八、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2.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外包投标的主体;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安全意识强, 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责任心强的专业管理人员;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服务保障能力;

九、投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在开标时现场提交招标方,过期作废。

十、开标其他信息:电话(短信)另行通知

十一、招标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吉先生 联系电话:****-******* 151*****993

传真: ****-*******

以上各条款均应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视为重大偏差或不响应。

第四部分

合 同 格 式

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务段客运安检

及列车专职安全员业务外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铁路方):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务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西路120号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兰州车务段

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务段

客运安检业务外包合同

甲方: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务段

乙方:

为了确保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和旅客财产生命安全,充分适应反恐防爆形势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铁路旅客客运车站安全检查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保安检服务人员条件

1.安保安检人员应熟知铁路客运查危工作的相关制度要求,安检查危工作流程及安检各岗位职责并严格遵守落实。

2.乙方为甲方提供69名安保安检人员、3名列车专职安全员。安保安检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5岁,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必须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具备一定安保相关专业知识,并且经过铁路公安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的人员。

3. 安保安检人员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对人员着装、言行举止,区域卫生,按客运标准执行(客运相关标准由甲方提供)。

4.乙方安保安检人员相关资料报甲方(兰州车务段、车站、兰州公安处安检支队、各公安所)备案,遇安安保安检人员调整,乙方将调整人员的相关资料及时报甲方相关部门备案。

5.乙方需保证安保安检人员相对固定,并定期参加必要的培训。对新录用的或调整的安保人员要进行专业查危安全常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单独上岗,安保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查。

第二条 安检人员工作任务

1.安保安检人员负责对车站配备查危仪处所旅客进站、引导、值机、手检、开包安检服务工作。安检职责、安检流程、安检人员培训,安检设备维护、危险品处置等管理要求,按《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铁公安【2008】1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检查危工作的意见》(铁办【2010】99号)、《兰州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兰铁办【2010】62号)执行。

2. 安保安检人员确保旅客行李件件过机、旅客人人受检“全覆盖”措施的落实,防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各类危险品、违禁品和对安全运输构成潜在威胁的人员进站,并在职权范围内按规定程序对各类危险品、违禁品进行处理。安检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落实安检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3.安保安检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对进入候车大厅的非工作人员进行安检、维护公共安全等宣传的义务。对超过安检职责权限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予以积极配合。

4.甲方共有客运站9个站,配置安检查危仪9台(天祝、永登、河口南、皋兰、白银西、景泰、白银市、靖远、长征),每台安检查危仪设置引导人员1名、手检人员1名、执机人员1名。列车共需3名专职安全员。

5.安保安检人员对查危处所发生的问题应严格按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服从甲方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对所发生的治安案件与事故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及甲方报告,并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站车查获的危险品,除枪支子弹、炸药雷管、管制器具、军警械具等违禁物品和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外,其他危险品和超量携带的限量物品,由乙方负责处置,安检人员应劝携带者(托运人)交送行人员带回或自愿放弃,特殊情况可代为保管30日。

7.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危险品存放室(库)、存放柜、存放箱或其他临时存放场所。危险品存放场所和区域须远离候车室等人群密集区域,与火、热、电源隔离,并设置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存放场所要保持通风、干燥,严禁危险品与工作人员物品混放。

8.危险品存放场所要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品存放安全。要明确专人负责,对危险品出入库、流向进行详细记录。要对危险品存放场所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并有检查、整改记录。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发生危险品起火、爆炸等事故,及时妥善处理。

9.遇突发事件,安保安检人员有义务协助甲方工作人员维护正常站车秩序和旅客安全。

第三条 列车专职安全员工作任务:

(一)巡视车厢,维护列车运营秩序;

(二)根据需要查验旅客票证人一致性;

(三)对行为异常人员和可疑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四)制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列车限制区域;

(五)制止列车上发生的扰乱秩序行为;

(六)对可能伤害本人及他人的人员予以控制;

(七)妥善处置发现的危险、违禁物品;

(八)应对突发事件,组织应急逃生;

(九)防范和制止其他影响旅客列车运行秩序、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 双方责任与考核

1.甲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反馈,乙方应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客运班组长)、铁路公安部门均对安保安检人员服务管理、作业标准、作业纪律有监管权。

3.乙方严禁将安检工作转包第三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标准、处置程序进行安检工作,自觉服从甲方监管、认真整改甲方提出的问题。健全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安保安检人员的组织管理,严格遵守安检查危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执岗。

4.乙方应根据法定假日、传统节日等铁路客流高峰期和有临时性重点安保任务等旅客乘车组织需要,增加安检岗位人员配置数量,满足安检需要,并增派人员实施现场盯控。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安保安检人员在安检工作中发生问题影响安全或产生后果的,根据性质按照甲方安委会研究决定核减当月总支付费用的1%-5%。

6.乙方安保安检人员因工作出现差错,发生漏检、漏查等现象,产生一切安全隐患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7. 乙方安保安检人员因服务态度、工作行为等各方面原因导致旅客投诉、旅客人身、财产意外伤害等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旅客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费用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安保服务事宜,甲方按月支付安保费用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年支付安保费用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安检服务费用。乙方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应在价款结算时,向甲方出具一般计税方法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发票真伪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发票提供方承担。价格按不含税价执行,遇增值税税率调整,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的相应条款。

2.乙方加强安保安检人员的管理,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每月将考核情况报甲方备案。

3.乙方负责给安保安检人员配置统一服装,负责安保服务人员业务管理及社保基金的上缴。

4.乙方安保安检人员的病假及节假日加班费用由乙方支付。

5.乙方对安保安检人员须有内部奖惩激励机制,甲方不再额外给与奖励。

6.乙方负责按照铁路公安部门的要求对安保安检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7.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务段

纳税人识别号:********X********R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西路120号

电话:****-*******

开户银行:工行七里河支行

银行账号:***********************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合同期限费用总额的5%违约金;如乙方违约同样向甲方赔偿合同期限费用总额的5%违约金。

2.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调解,如调解不成时,双方有权向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乙方安保安检人员必须接受甲方人员及铁路公安部门的工作安排,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便改进双方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安保安检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伤亡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负责给安保安检人员提供值班室及必要的日常办公用品(桌椅、柜子、记录本、登记册、笔、水壶、暖瓶等物品)。

4. 乙方安保安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日常考勤制度,并由甲方负责监管。

5. 乙方安保安检人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办公物品、设施,如有违反产生的修理、更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甲方经济或形象产生重大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为一年半。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果乙方安全管理和工作标准不能达到甲方要求(连续3个月考核分低于30分),以及严重违反铁路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20天通知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务段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兰州七里河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五部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目 录

一、营业执照、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六、 其他…………………………………………………………

注:

1.请报价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报价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除插页外),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报价文件的评价。

2.请仔细阅读本文件报价人须知部分的“报价文件的编制”条款。

3.报价信封单独分装,须包含下列材料:

(1)报价一览表一份(格式见5.1表)及电子文件一套(U盘介质)

(2)报价明细表一份(格式见5.2表);

(3)空白报价一览表一份(加盖公章 );

(4)空白报价明细表一份(加盖公章 );

(5)保证金退还申请一份(格式见2.7表,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6)支付申请单一份(格式见2.8表,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营业执照、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检查

响应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响应文件第 页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响应文件第 页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人民币 元整(¥ 元)(转帐、汇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不通过

响应文件第 页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通过 □不通过

响应文件第 页

其他要求

按响应资料清单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通过 □不通过

响应文件第 页

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合格性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通过 □不通过

响应文件第 页

技术要求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技术要求

□通过 □不通过

响应文件第 页

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商务要求

□通过 □不通过

响应文件第 页

报价要求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通过 □不通过

响应文件第 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响应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文件

2.1 响应函

中国铁路兰州车务段招标办公室:

依据贵方 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1分,电子文件1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技术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招标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90天,成交人招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在此期间我方最终报价始终保持有效,不因原材料浮动、市场环境、政策性因素等任何原因发生改变。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机构缴纳物资采购管理服务费。

7.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8.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招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报价有效期之内撤回报价, 则报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中国铁路兰州车务段招标办公室: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2.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国铁路兰州车务段招标办公室:

本授权书声明: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的 (报价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任职务,有效证件号码:。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采购文件编号为 (采购文件编号) )的投标,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招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4.招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投标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2.3制造商(或授权方)授权书(可选)

(适用于要求提交授权书时选用)

中国铁路兰州车务段招标办公室: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以制造(或总代理)(产品名称)为主的法人,主要营业的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授权方地址) 。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采购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 的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或总代理)的 (响应标的名称) 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总代理,我方保证以报价供应商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响应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文件中规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 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4.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报价供应商未成交,其有效期至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5.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

制造商(或授权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部门:

2.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中国铁路兰州车务段招标办公室: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设备(项目编号: )招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招标响应,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报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全面的响应。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法人营业执照》

2.良好信用记录证明

3.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售后服务机构清单(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5.有关技术资质。

6.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2.4

良好信用记录证明材料

(需提供工商、司法等行政机关相关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复印件)加盖印章

一般纳税人资质

(复印件)加盖印章

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检查”资质

(复印件)加盖印章

2.5

银行资信证明(格式)

编 号:

日 期:

致:中国铁路兰州车务段招标办公室:

我们的客户(投标人名称)在制作(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的投标文件。为此,我行将该企业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上述公司自(日期)起在我行开立的资金账户状况(是否良好),信誉状况(是否良好),在商务结算中的记录(状况如何)等。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该资信证明只作为该项目企业资质信用文件,并不构成我行对外的债务担保责任。

特此证明。

银行名称: (加盖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2.6

投标(报价)人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物资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标签: 业务外包 安检 客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