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所需实训设备谈判公告

晋城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所需实训设备谈判公告

晋城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所需实训设备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晋城技师学院委托就汽车工程系所需实训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晋城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所需实训设备

二、项目编号:HCZC2019-3002H

三、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一包。(所需设备明细及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货物名称

数量

剪式举升机

1台

3D定位仪

1台

电动抛光机

2个

气动切割锯

1台

气体保护焊机

1台

移动式干磨机

1台

汽车营销技能竞赛软件

1次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4、供货地点:晋城技师学院。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67000元。

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下载地址:http://www.jcssh.cn/wwfsm.docx);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jcssh.cn/hcdjb.xls)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报价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在职证明;

5、报价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一月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专用收据或银行代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报价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险之一)的凭据(专用收据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须社保部门盖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7、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为0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报价单位信用结果并加盖公章(须不良记录情况为零);

8、本公告“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2套,原件预审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谈判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4月22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晋城市城区泽州路铭基凤凰城37号楼1单元701)

3、联系电话:****-*******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4月29日9时至9时30分

2、开标地点:山西省晋城市育泽园酒店四楼C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年4月29日9时30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技师学院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红星街239号

联系人:宰珊

联系电话:185*****180

代理机构: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城区泽州路铭基凤凰城37号楼1单元701

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

注: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1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标签: 实训设备 汽车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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