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法院特种警务用车 招标公告
剑阁县人民法院特种警务用车 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阁县人民法院特种警务用车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4-21 19:47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阁县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联系方式:左先生,189*****23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元腾辉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广信大厦1-10-4号,联系方式:刘峰,189*****000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左先生,电话:189*****232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应同时提交:1、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2、授权代表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以上资料,请投标人自备复印件加盖鲜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再提交一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 广元市利州区香山怡园二期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9-04-22 09:30 |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19-04-25 17:30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 2019-04-22 09:30 |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 2019-04-25 17:3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04-29 14:30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4-29 14:30 |
谈判时间 | 2019-04-29 15:3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元市利州利州区居然之家金丝玉玛三楼办公室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元市利州利州区居然之家金丝玉玛三楼开标室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购买 |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 300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保证金额8000元以转账的方式 |
预算金额(元) | 50 |
采购品目名称 |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竞争性谈判公告广元腾辉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剑阁县人民法院特种警务用车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编号为准。2.采购项目名称:剑阁县人民法院公务车采购项目。3.采购人: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4.采购代理机构:广元腾辉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约50.00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本次采购货物共1包。(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项目设置特殊条款: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广元腾辉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谈判文件自2019年04月22日至2019年04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广信大厦1-10-4号)(地址)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加盖鲜章)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广元腾辉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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