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CXCG*******

三、采购人名称: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咸阳市兴平市南关路5号

联系人:牛先生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

联系人:昶旭招标一部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环卫车辆采购项目3辆

项目概况: 环卫车辆采购

项目用途: 环卫改善

采购预算: *******.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担保函;2.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产品,确保上牌;(提供产品公告批次所在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通过国家CCC强制性认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22 09:00:00至2019-04-2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需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13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第一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5-13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第一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新科大厦支行

4、账 号:6105 0177 3700 0000 036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4-21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卫车辆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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