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配备工程招标公告

消防设施配备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消防设施配备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消防设施配备工程

二、工程概况:增配灭火器、更换干粉、应急灯维修、安全疏散标志等

三、工程要求:

1、按照学院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施工。

2、施工过程中如若损坏学院其他设施,应由施工单位无偿复原,无法复原应照价赔偿。

四、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

(2)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五、时间要求:

2010年11月 5日2:30到学院总务处办公室报名,3:00在总务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招标会议。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投标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投标单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参加现场投标(特殊优惠条件在标书中注明);

5、根据学院要求自行制作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本、副本三本,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投标单位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时送达者均视为无效标书。

七、质量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为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现金)。不交纳者投标无效。未中标者保证金原数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

质保一年,验收合格付至总款项的85%,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

八、评标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在学院监督部门监督下,由评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投标方工程报价、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中标单位,对落标单位不另作解释。

九、本次招标事项解释权归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十、联系电话:****-******* *******

附件:报价表


器材名称

数量(个)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灭火器

40

灭火器箱玻璃

5

灭火器箱

12

灭火器更换干粉

570

应急照明灯维修

10

其中7个维修;3个新安装

安全疏散标志增设

10

消防栓、水袋

6

总合计

投标单位: 投标人: 投标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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