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路电力管廊工程下穿京哈高铁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伊春路电力管廊工程下穿京哈高铁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伊春路电力管廊工程下穿京哈高铁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DCZX19-HLJ-006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伊春路电力管廊工程下穿京哈高铁段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伊春路电力管廊工程下穿京哈高铁段工程施工;2.2建设地点:哈西地区规化伊春路红线内;2.3建设内容:伊春路电力管廊工程下穿京哈铁路联络线左线、京哈铁路下行线K1239+822.81、跨线联络线、动车走行左线K0+654.18、京哈高铁下行线K1240+309.32、动车走行右线K0+656.75。管廊孔径为2-1.6*3.0m,总长度167.32m。2.4投资额:15,138,084.00元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8月30日(具体工程施工总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6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备3项严寒地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铁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企相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22日至2019年0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四楼报名大厅进行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需由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下材料:(1)投标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拟);(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可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复印件,但企业资质情况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无法查询或查询有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可不提供);(9)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岗位证或职称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0)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备3项严寒地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4.3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投标登记处进行投标登记,否则将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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