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坨建安工程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招标公告

五里坨建安工程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招标公告


采购详情
采购单 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室外电梯招标文件 -.doc
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招标文件





工 程 名 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发 出 时 间 : 2019 年月日










目录

一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四、招标方式及投标费用

五、招标要求

六、投标报价

七、租赁费的计算与支付

八、操作、维护与修理

九、招标文件的内容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一、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十二、合同授予

十三、回标表格













一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的招标人是合格机械供应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良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机械供应企业;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招标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且在京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资质,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 看建制机械供应企业,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 项目管理人员(用于本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驻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机械的操作、维修、保养、顶升、拆除等施工。另行安排的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惩罚性罚款(该另行安排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0.5倍)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七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因投标人退场给招标人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连带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和索赔)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2.2工程地点:北京石景山区秀府路;
2.3建设单位:北京景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结构类型:框架及剪力墙结构。
2.6承包方式:本工程合同形式采用综合单价(含税)合同形式;
2.7 投标报价包含:
2.7.1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单价包含保证机械运转的司机及维修费用。
2.7.2按不同型号的机械租赁元/月.台。
2.7.3 按不同型号的物料提升机租赁元/月.台。
2.7.4 进场及出场费 元/台。
2.8特别说明
2.8.1节假期间约定甲方春节报停期30天不收租金,超过30天按月租费的40%计费。其它报停期15天不收租金,超过15天按月台班费的20%计费。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等),不论实际长短,投标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2.8.2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时间开始计算租用期。
2.8.3机械的顶升、附着出租人提供免费服务,附臂(含埋件)由出租人免费提供。
2.8.4本工程所有室外电梯均需上屋面,所报费用为必须满足工程所需的全费用单价。
2.8.5严禁提供或使用机械年龄超过3年。机械配备包括:底架、标准节、可视对讲系统、自升天梁、吊笼、卷扬机、操作控制系统、上下限位控制系统、信号线等。
2.8.6本投标报价含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全部人工费、辅材费、机械机具费、设备的运输费、安装及拆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措施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维修保养费、合同备案费、现场经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材料费、安装拆除费、检测、报验、备案已包含在进出场费内。

注:本合同综合单价均含税金(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完税发票。
2.9每台室外电梯需配备 2名司机(司机年龄在50岁以内),物料提升机需配备 1 名司机(司机年龄在50岁以内),司机需随叫随到,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2.10司机、维修工、驻场带班管理人员、安拆人员等人员配备必须符合招标单位的要求,若投标单位中标进场后,招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上述人员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产权单位必须更换。在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能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经项目部安全部同意才可以更换。
2.11投标方应积极配合招标方的月度检查工作,投标方检查人员应符合招标方要求。
2.12投标方应无条件配合招标方的检测工作,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标方三个月做一次电梯防坠实验,检验实验费用已含在月租费中,不再单独记取。
三、 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四、招标方式及投标费用
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享有对投标单位施工的工程,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 材料浪费等因素造成的处罚的权利。严禁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投标单位退场,并由投标单位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单位中标进场前须向招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经项目工程部、安全部、商务部及项目经理确认后,如无违约情况发生,招标人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办理相关退还手续后,进行无息返还(扣除罚款后的金额)。
五、招标要求:
5.1招标范围:
5.1.1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所需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进行租赁招标。本工程租赁 2台SC200/200型外用施工电梯(带限位装置,呼叫器,超重限位,人脸识别系统,防坠系统。SC200/200为不带配重室外电梯),43台SS100型物料提升机(带限位装置,可视对讲,超重限位,防坠系统)。施工电梯3年以内,物料提升机必须是3年以内的,手续齐全,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5.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局观摩示范2.0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执行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5.3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 CI创优奖;无因室外电梯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及拆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无因零星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如发生,全部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4工期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4月 30 日(具体时间已现场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 8 月30 日(具体时间已现场通知为准)

5.5机械设备供应:
招标人提供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其余因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包含打孔)及拆除等所产生的使用机械、人工、辅助性材料等由投标人提供并已综合在租赁费用中。电梯轿厢及预埋件在进场前涂红色油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5.6 材料供应:
5.6.1招标人提供的材料: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其余辅材及招标范围约定的材料由投标人提供。
5.6.2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可由甲方统一采购,费用由分包承担,具体费用标准为: 押金50元/顶,工人退场返还项目,退现金40元/顶 ;工人反光背心10元/件,管理人员反光背心16元/件;门禁卡30元/张(其中:押金15元,工人退场返还项目,退还押金15元)。具体要求:管理人员为白色ABS(带统一标牌),安全员红色ABS(带统一标牌),工人为黄色ABS(统一标牌),T特殊工种为蓝色色ABS(统一标牌);所有安全帽要求全新。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
5.7临电:电箱由招标人提供,电缆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中标进场后,自行负责看护电缆,如有丢失,由投标人承担。
5.8生活区设置及管理: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公共大食堂、热水炉、淋浴设施、公用卫生间,房间内提供电风扇及暖气;投标人无条件服从项目大食堂管理,不得私自生火做饭; 生活区自用床架及床板、床上生活用品由投标方自备且符合项目的标准要求;生活区幸福之家(夫妻房)另收费,100元/间.月;招标方对生活区提供 36伏电源USB充电插孔,严禁私自转换电压和使用相应设备;对于不符合项目安全生产、生活管理要求的行为:如私自增加电压转换器、 修改和私拉乱接已有水电线路、增压增容设施、热得快烧水设施等行为,招标方有权拆除、没收相关设施并对投标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通报;情节严重的,招标方的项目部有权上报上级公司。生活区责任区内的卫生标准和垃圾清理事项必须按照总包要求的标准( CI创优奖)执行和完成,如达不到要求,总包安排专人完成,所发生费用从责任单位的劳务费中扣除。
六、投标报价
6.1本次招标采取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报价。
6.2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含以下价格:
6.2.1本投标报价含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全部人工费、辅材费、机械机具费、设备的运输费、安装及拆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措施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维修保养费、合同备案费、现场经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材料费、安装拆除费、检测、报验、备案已包含在进出场费内。
6.2.2本合同综合单价均含税金(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机械租赁行业的完税发票。
6.3投标单位应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投标人基于本招标工程的成本水平和风险系数等准备自己的投标价格,投标价格鼓励投标人在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组成投标价格时,在保证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基础上,做切合自身实力的竞争性考虑。
6.4标报价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费用。
七、租赁费的计算与支付
7.1有关定义
7.1.1“月租赁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奖金、管理费、劳保、津贴、维修费、油料费,设备及人员保险等所有费用(投标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配备随机维修操作,保证安全生产,满足24 小时施工生产需要)。
7.1.2“进出场及安拆费”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投标方负责进出场运输、在施工现场的装卸车,负责机械的安拆、顶升、附墙,包含提供安拆所需的起重设备(为完成本工程使用之塔吊所发生的所有起重机械费用均已综合在报价中)。
7.1.3“基础预埋费” 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固定锚栓的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投标方负责提供基础预埋所需的固定支腿、马凳并承担费用,招标方负责机械的基础的施工。
7.1.4“租赁期限”包含:租赁期满,承租方继续使用机械,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续租期内,费用标准执行合同约定。
7.2租期的计算
7.2.1春节期间,招标方报停期30天以内(含30天),投标方不收租金。若春节报停超过30天按月租费的40%计费。 其它报停期15天不收租金,超过15天按月台班费的20%计费。
7.2.2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等),不论实际长短,投标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7.2.3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出具开工单日期、停工单日期,计算租用期。开工单及停工单以工长、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7.2.4租赁期不足整月的,数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赁费用。
7.3费用计算: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费用按月统计。
7.4月度结算:
7.4.1每月17日前投标方需配合招标方办理月结,若投标方不配合招标方办理月结,招标方有权不支付租赁费用。
7.4.2乙方不配合甲方月度结算与最终结算,甲方有权建议甲方公司总部,在公司总部其他项目招标时不予乙方单位入围。
7.4.3若乙方在工程收尾阶段不配合甲方施工,经甲方通知后还不配合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甲方与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的价格可不经乙方单位同意,且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的结算总额从乙方结算总额中扣除。
7.5结算:结算价(含税)=租赁费合计+进出场费+安拆费-罚款-扣款
租金计算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租金=月租费-月租费/30*停工天数)。
全部机械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出场完成后,出租方依据承租方安全部(或工程部)出具的机械设备使用开工令、机械设备使用停工令、月度使用记录、罚款、扣款等文件于28天内上报结算资料(一式三份,有签字盖章生效的),双方在收到有效的结算文件28天内完成结算;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结算后双方应就剩余价款制定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结清(扣除保修金额后的(如适用))余款的全部款项。
7.6付款
7.6.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7.6.2进度款支付:
7.6.2.1后续付款投标方于每月16提出结算,承租人在月底完成上月的产值确认,双方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招标方则向投标方支付当月产值不超60%的价款。
7.6.2.2工程竣工备案并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至不超过结算额的95%,剩余价款双方协商制定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结清余款的全部款项。
7.6.3双方同意在承租人资金情况困难时,租赁费用可最长延期两个月支付租金(无利息)。
7.6.4本工程付款审核期28天,付款宽限期28天。
7.6.5综合单价(注: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机械租赁行业的完税发票。
八、操作、维护与修理
8.1双方约定机械由 投标 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本合同约定的操作维护方应当按照机械运营、操作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或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指挥、维护等人员,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机械的操作与维护,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
8.2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投标方应当自接到招标方通知时起 2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投标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6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2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并同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3双方约定每月 24 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招标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如因投标方原因超出正常维护保养时间,相应减免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
九、招标文件的内容
9.1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售的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资信标及所有本招标工程修改书和任何标前会议纪要。
9.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3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现场考察
10.1.1经招标单位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单位应到工地考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以获取需由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10.1.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现有施工现场条件对自己施工的影响,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如中标签订分包合同后不再发生与现场条件有关的任何费用。
10.2投标文件的组成
10.2.1投标单位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A.经济标;B.技术标;C.资信标;
十一、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1.1评标
11.1.1招标单位将组成由技术和经济人员构成的评标小组,代表招标单位按本须知规定的评标原则进行评标。
11.1.2招标单位将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11.1.3评标时将不考虑超出、偏离招标文件规定而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等因素。
11.1.4评标时将不考虑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的价格调整条款。
11.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单位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十三(三)条规定,凡属招标人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则不在此列。
11.3本工程评标的主要原则:
11.3.1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报价的竞争力。
11.3.2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符合本工程的质量要求。
11.3.3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经营信誉及近两年的业绩。
11.4评标办法采取综合因素评标法,评标小组成员将按上面所述原则,通过综合因素评定、实地调查、询标等方法进行评标,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十二、合同授予
12.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13.3条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原则的投标单位。
12.2中标
12.2.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单位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告之其投标文件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给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按合同实施、完成的支付总额(以下在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
12.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3招标单位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评标结果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2.2.4对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1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2.3.1在中标的投标单位被通知中标后,招标单位将按以下方式安排分包合同的签署: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派代表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此书面邀请函中指明。
14.3.2分包合同经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 工程
室外电梯施工及物料提升机投标文件

(经济标)

工程名称: 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投标人(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施工队长:

技术负责人: 职称:

经办人: 陈德磊联系电话: 185*****868



时间:2019年 月 日





目录

1、 《回标表》
2、 《承诺书》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速度(m/min)
高度
租期(月)
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合价
税金
备注
1
物料提升机
SS100
0-26.4
60
6
43
共43台,租期预计每台6个月,根据施工阶段,分批进场;具体型号及要求按现场实际需求
2
施工电梯
SC200/200
10
2
共2台,租期预计每台10个月,根据施工阶段,分批进场;具体型号及要求按现场实际需求
3
合计
注明: 1.租金包括电梯租赁费、维修保养费、设备折旧费、楼层呼叫,指纹(或人脸)识别系统、滑触线费用(代替电缆)、翻板门费用(通过翻板门直接进入楼层)等费用。
2.每台双笼电梯配备2名电梯司机,物料提升机配备1名电梯司机,均需持证上岗,年龄50周岁以内,工作时间保证12小时
3.以上费用包含派驻现场一名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与项目沟通、司机管理、设备维修保养等全面工作。


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进出场及安拆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速度(m/min)
高度
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合价
税金
备注
1
物料提升机进出场及安拆费
SS100
0-26.4
60
43
2
施工电梯进出场及安拆费
SC200/200
2
3
合计
注明: 1.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包含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备案检测、接高、拆卸、出厂等全部费用;不包含非正常情况下采取的措施费(如超长费用)。
投标中包括全部人工费、辅材费、机械机具费、设备的运输费、安装及拆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措施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维修保养费、合同备案费、现场经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材料费、安装拆除费、检测、报验、备案已包含在进出场费内。 无论何种原因,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本工程使用的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的租赁、固定锚件、附臂(含埋件)、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系统、翻板门、其它配件及因机械的安拆的机械进出场费用、机械设备的保险、出租方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保险(含人员及机械)、税金等全费用包干综合单价。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 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 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 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北京结构长城杯”质量等级。
4. 安全文明:
1)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3)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4)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56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5. 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 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 材料管理:
1) 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 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8. 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向招标方交纳5万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或委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全,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合同



暂定




承租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工 程 地 点:北京石景山区秀府路

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加快工程进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1.2工程地点:北京石景山区秀府路;
1.3工程工期:本工程电梯租赁机械设备如下表
1.3.1本工程物料提升机租赁机械设备如下表
1.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局观摩示范2.0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执行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5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 CI创优奖;无因室外电梯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及拆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无因零星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如发生,全部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1.6交付期限及截止时间:自甲方签收室外电梯安装调试验收之日起,至其指定的退场时间止,起租及停租时间按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由项目机械管理员和主管工长、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为准。
外用电梯租赁开始时间(暂定): 2019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外用电梯租赁结束时间(暂定): 2020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物料提升机租赁开始时间(暂定): 2019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物料提升机租赁结束时间(暂定): 2020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1.7机械设备供应:
招标人提供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其余因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含打孔)及拆除等所产生的使用机械、人工、辅助性材料等由投标人提供并已综合在租赁费用中。电梯轿厢及预埋件在进场前涂红色油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8材料供应:
1.8.1招标人提供的材料: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其余辅材及招标范围约定的材料由投标人提供。
1.8.2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可由甲方统一采购,费用由分包承担,具体费用标准为: 押金50元/顶,工人退场返还项目,退现金40元/顶 ;工人反光背心10元/件,管理人员反光背心16元/件;门禁卡30元/张(其中:押金15元,工人退场返还项目,退还押金15元)。具体要求:管理人员为白色ABS(带统一标牌),安全员红色ABS(带统一标牌),工人为黄色ABS(统一标牌),T特殊工种为蓝色色ABS(统一标牌);所有安全帽要求全新。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
1.9临电:电箱由招标人提供,电缆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中标进场后,自行负责看护电缆,如有丢失,由投标人承担。
2.0生活区设置及管理: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公共大食堂、热水炉、淋浴设施、公用卫生间,房间内提供电风扇及暖气;投标人无条件服从项目大食堂管理,不得私自生火做饭; 生活区自用床架及床板、床上生活用品由投标方自备且符合项目的标准要求;生活区幸福之家(夫妻房)另收费,100元/间.月;招标方对生活区提供 36伏电源USB充电插孔,严禁私自转换电压和使用相应设备;对于不符合项目安全生产、生活管理要求的行为:如私自增加电压转换器、 修改和私拉乱接已有水电线路、增压增容设施、热得快烧水设施等行为,招标方有权拆除、没收相关设施并对投标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通报;情节严重的,招标方的项目部有权上报上级公司。生活区责任区内的卫生标准和垃圾清理事项必须按照总包要求的标准( CI创优奖)执行和完成,如达不到要求,总包安排专人完成,所发生费用从责任单位的劳务费中扣除。
第二条:合同范围及金额
2.1合同承包范围:依据施工图纸、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机械设备的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如下内容:本工程使用的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的租赁、固定锚件、附臂(含埋件)、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系统、翻板门、其它配件及因机械的安拆的机械进出场费用、机械设备的保险、出租方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保险(含人员及机械)、税金等全费用包干综合单价。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
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2.2电梯租赁:暂估合同总价: 元,大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额: 元,大写: ;增值税款: 元,大写 ;适用增值税税率: % 。
物料提升机租赁:暂估合同总价: 元,大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额: 元,大写: ;增值税款: 元,大写 ;适用增值税税率: % 。
2.3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2.4特别说明
2.4.1节假期间约定甲方春节报停期30天不收租金,超过30天按月租费的40%计费。其它报停期15天不收租金,超过15天按月台班费的20%计费。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大型会议与活动等),不论实际长短,乙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2.4.2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时间开始计算租用期。
2.4.3机械的顶升、附着出租人提供免费服务,附臂(含埋件)由出租人免费提供。
2.4.4所有铁件及电梯笼要求必须喷漆方可进场。
2.4.5清单表中所示楼高均为正负零至屋面女儿墙高度,现场实际地坪标高为-0.3m到-0.65m,本工程所有室外电梯均需上屋面,综合单价费用为必须满足工程所需的全费用单价。
2.4.6严禁提供或使用机械年龄超过3年。机械配备包括:底架、标准节、楼层呼叫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翻板门、自升天梁、吊笼、卷扬机、电机、操作控制系统、上下限位控制系统、信号线等。
2.4.7综合单价含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包括全部人工费(包含保证机械运转的司机及维修费用)、材料费、机械机具费、设备的运输费、安装及拆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措施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维修保养费、合同备案费、现场经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
注:综合单价(注:本合同总价、人工综合单价均含税金《1、增值税;2、城建税;3、教育费附加(其中: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除仍按国家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外,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标准为2%,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完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承包方必须备案,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完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及租赁费用结算方式
3.2工程所用施工电梯的租赁费均需配备 2名司机(司机年龄在50岁以内),物料提升机需配备 1 名司机(保证电梯24小时运转)及乙方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及奖金,电梯的护臂费用、人脸识别系统费用、翻板门费用、呼叫器费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维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无论施工期限长短室外电梯的租赁包干费用均不调整,租赁费用一次性包死;室外电梯进出场费用包含电梯部件至工地的运费。
本工程使用的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的租赁、固定锚件、附臂(含埋件)、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系统、翻板门、其它配件及因机械的安拆的机械进出场费用、机械设备的保险、出租方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保险(含人员及机械)、税金等全费用包干综合单价。
3.3出租方保证机械设备连续运转,维修尽量不影响正常施工,每次维修时间连续不得超过2小时,每星期维修累计不超过4小时,每月维修累计不超过12小时。如出租方的维修时间超过上述,影响承租方正常施工,出租方应免除维修期间的租金或减收租金,每次检修时,出租方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租方,检修时间经承租方生产经理认可后方可检修。
3.4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检测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三个月做一次电梯防坠实验,检验实验费用已含在月租费中,不再单独记取。
3.5乙方在施工现场须配备一名经验丰富、操作熟练的维修工;乙方在施工现场须配备一名现场带班人员。若承租方(甲方)对乙方现场的维修工、司机及带班人员等不满意,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人员更换。
3.6施工高峰期时,乙方须首先先增加人员确保甲方现场施工的顺利进行和甲方的生产要求。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4.2负责对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机械租赁合同,另外组织其他机械租赁公司接替,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力。
4.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场容、进度的交底。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执法大检查。
4.4负责机械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路基、设备基础压实,地耐力符合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要求;机械设备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作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4.5提供现场施工平面图(平面图上需标明所建的建筑物与周边建筑的距离,所建的建筑物与机械的具体位置)。
4.6负责设备基础制作、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作。
4.7在租用期内,严格按照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不得擅自拆改机械设备的任何部件或部位,严禁违章指挥。
4.8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机械设备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支搭防护设施、竖立明显的安全提醒标志。
4.9有权对乙方操作人员及进入现场的维修起重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不服从管理教育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10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11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工具房和住宿、饮食条件(床铺被褥等生活用品、伙食费自理)。
4.12负责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和监理单位等对外一切联系工作。
4.13甲方现场发现乙方有服务质量差、违章作业或有损甲方声誉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因更换司机而影响甲方现场的正常施工。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5.2保证投标时项目管理成员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重罚。
5.3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程业主及监理发生任何工作关系,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将视为违约,并按乙方违约给予处罚。
5.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的安全员(安全员须持安全C本)检查,负责安全。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5.5遵守甲方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施工生产的安排,按照乙方机械设备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现场服务,每月进行服务规范的检查工作,每月须进行一次月检,积极主动征询甲方的意见,提供优质的服务。
5.6负责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及时组织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安装和拆除工作。负责机械设备轨道铺设、基础预埋件、附着所需建筑物上预留孔、附着预埋铁件工作(预留孔、预埋件要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没有规定的,由甲方统一规定,乙方不得随意制作施工),并负责其费用。交由甲方使用前,应对设备工作性能及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符合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证安全使用。
5.7预埋件、垫片、加强螺栓及螺母等所有的相关配件的制作、截断、提供(包括乙方自己制作、自己截断)等要按照相关规范、说明书和方案的要求进行制作、截断、提供。
5.8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机械设备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及时签发交付使用通知书。
5.9负责为甲方提供租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及安全性能参数。
5.10负责安排持有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件的操作人员及电梯司机上岗操作,并负责对操作人员及电梯司机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及电梯司机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部门建委颁发的特种操作资格证书(特种操作许可证)。操作人员及电梯司机的特种操作资格证件、身份证与本人要一致、统一。操作人员、电梯司机及操作资格证件信息需要在政府相关网站上能查询到,网上查询到的相关信息需要拍照打印盖章交给甲方。
5.11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承担租赁机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乙方须配备至少1名驻场维修人员。乙方应该依据甲方施工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养护维修时间,尽可能安排在甲方施工间歇时间进行设备养护维修;如养护维修时间避不开正常施工时间,维修前事前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养护维修。设备须在2小时内调整、养护维修完毕,更换部件等须在2小时内完成,超过4小时除扣减当日台班费用外,每超过4小时加罚3000元。每月的维修保养不能超过12个小时,每超过12个小时扣除一个台班。
5.1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遵守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甲方现场管理的规定处罚。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周生产例会及安全检查、验收及培训等。
5.13乙方负责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保证各部件齐全有效,提供设备基础图、安装施工方案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基础施工时,乙方应派专人现场指导,并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保证施工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
5.14司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挥,24小时随呼随到。
5.15为确保工程进度,乙方必须做到优质服务,安全为主;机械设备的外观必须保证地方政府、业主和甲方的CI形象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5.16乙方须派驻现场专职管理人员1名、驻现场专职维修人员1名及驻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员须持安全C本)1名,不得兼职。如果专职维修人员持有安全C本且具备管理现场安全的能力,则驻现场专职维修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可以是同一个人。
5.17乙方必须保证设备每天24小时(除保养外)正常运转,每个梯笼不少于2个司机(司机年龄在 50 岁以内,须确保司机真人真本,人、证、本要合一)。
5.18如因司机原因及维修不及时每延误4小时罚款3000元/次。
5.19楼层呼叫系统的保管及维修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发现楼层呼叫系统的损坏是其他分包劳务作业人员造成的,则由其他分包劳务作业人员赔偿。
5.20电梯只能由电梯司机开,不能由其他人开电梯。如果发现电梯司机不在岗,而由其他人员开电梯,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罚1000元。若电梯司机未按照劳务作息时间上下班,每次罚款500元。
5.21电梯司机作息时间要与施工现场同步,电梯司机上下班时间要与现场工人上下班一致,包括夜间加班。
5.22电梯防护门由电梯司机负责开关。电梯司机离开电梯及下班后必须锁好电梯门,如果电梯司机下班后不锁门,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罚500元。
5.23乙方须每日对梯笼进行清扫,保证梯笼整洁卫生。
5.24乙方进场后15日内须向甲方交纳 30000 元(大写: 叁万元整 )安全风险抵押金,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不足三万,要定期补足金额,如果乙方没能及时补足金额,则差额部分在分包月度结算款中扣除。
第六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6.1有关定义
6.1.1“月租赁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奖金、管理费、劳保、津贴、维修费、油料费,设备及人员保险等所有费用(投标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配备随机维修操作,保证安全生产,满足24 小时施工生产需要)。
6.1.2“进出场及安拆费”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投标方负责进出场运输、在施工现场的装卸车,负责机械的安拆、顶升、附墙,包含提供安拆所需的起重设备(为完成本工程使用之塔吊所发生的所有起重机械费用均已综合在报价中)。
6.1.3“基础预埋费” 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固定锚栓的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投标方负责提供基础预埋所需的固定支腿、马凳并承担费用,招标方负责机械的基础的施工。
6.1.4“租赁期限”包含:租赁期满,承租方继续使用机械,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续租期内,费用标准执行合同约定。
7.2租期的计算
7.2.1春节期间,招标方报停期30天以内(含30天),投标方不收租金。若春节报停超过30天按月租费的40%计费。 其它报停期15天不收租金,超过15天按月台班费的20%计费。
7.2.2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等),不论实际长短,投标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7.2.3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出具开工单日期、停工单日期,计算租用期。开工单及停工单以工长、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7.2.4租赁期不足整月的,数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赁费用。
7.3费用计算: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费用按月统计。
7.4月度结算:
7.4.1每月17日前投标方需配合招标方办理月结,若投标方不配合招标方办理月结,招标方有权不支付租赁费用。
7.4.2乙方不配合甲方月度结算与最终结算,甲方有权建议甲方公司总部,在公司总部其他项目招标时不予乙方单位入围。
7.4.3若乙方在工程收尾阶段不配合甲方施工,经甲方通知后还不配合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甲方与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的价格可不经乙方单位同意,且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的结算总额从乙方结算总额中扣除。
7.5结算:结算价(含税)=租赁费合计+进出场费+安拆费-罚款-扣款
租金计算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租金=月租费-月租费/30*停工天数)。
全部机械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出场完成后,出租方依据承租方安全部(或工程部)出具的机械设备使用开工令、机械设备使用停工令、月度使用记录、罚款、扣款等文件于28天内上报结算资料(一式三份,有签字盖章生效的),双方在收到有效的结算文件28天内完成结算;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结算后双方应就剩余价款制定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结清(扣除保修金额后的(如适用))余款的全部款项。
7.6付款
7.6.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7.6.2进度款支付:
7.6.2.1后续付款投标方于每月16提出结算,承租人在月底完成上月的产值确认,双方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招标方则向投标方支付当月产值不超60%的价款。
7.6.2.2工程竣工备案并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至不超过结算额的95%,剩余价款双方协商制定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结清余款的全部款项。
7.6.3双方同意在承租人资金情况困难时,租赁费用可最长延期两个月支付租金(无利息)。
7.6.4本工程付款审核期28天,付款宽限期28天。
7.6.5综合单价(注: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机械租赁行业的完税发票。
第七条:操作、维护与修理
8.1双方约定机械由 投标 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本合同约定的操作维护方应当按照机械运营、操作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或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指挥、维护等人员,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机械的操作与维护,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
8.2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投标方应当自接到招标方通知时起 2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投标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6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2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并同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3双方约定每月 24 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招标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如因投标方原因超出正常维护保养时间,相应减免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
第八条:工期及质量要求
8.1本工程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
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开始时间(暂定):2019年 月 日
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结束时间(暂定):2020 年 月 日
8.2乙方未接到甲方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下,必须持续且不拖延地进行施工。
8.3质量要求
8.3.1本合同承包内容适用于国家、部、省(市)有关技术、质量、检验等规程、规范及规定。
8.3.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局观摩示范2.0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执行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九条:文明施工
9.1 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 CI创优奖;无因室外电梯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及拆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无因零星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如发生,全部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9.2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各项制度、规章和规定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循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于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乙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9.3现场机械设备、配件应按照甲方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9.4 本工程的施工时间将受北京市政府规定的限制。乙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间将要遵从现有法律规定、业主、甲方的限制。
9.5因乙方原因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指标,甲方将从总价中扣除安全及文明施工违约罚金合同总额的5%。
第十条:安全施工
10.1本工程安全目标:无伤亡事故;
10.2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甲乙双方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制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对甲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派人整改完毕;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仍然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给于乙方2000--5000元/次的罚款。
10.3 乙方负责现场大型机械的安全工作,设一名专职安全员(须持安全C本)负责全部现场大型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10.4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尽力施救,甲方予以协助。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违章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完全由乙方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且其责任安全指标由乙方承担,并独自承担事故处理的结果。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甲方可对其进行罚款。
10.5 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北京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
11.1乙方未按合同内容完成工作,甲方有权停止办理乙方结算,直到乙方整改合格后再办理结算,为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2机械设备未经验收,乙方未签发交付使用通知书前,机械设备不能投入使用。如甲方提前使用,除乙方收取租赁费外,甲方还需承担因使用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11.3据工作需要提前退还租赁设备或延长租赁期限,需提前十天或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十日前通知乙方,双方办理书面手续。
11.4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在施工现场不喝酒、不打架,不闹事,对工人打架闹事的,发生一起罚款贰万元;承包人必须严格管理自有工人及劳务作业人员,保证不发生劳务纠纷事件。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劳务纠纷造成:1、施工现场不能正常施工、停工、工期滞后,2、工人闹事、静坐、围堵发包人项目部、阻断交通道路、影响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3、围堵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损坏发包人公司形象、聚众滋事、上访等事件发生,需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将加倍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另此类事件每发生一起对承包人罚款贰万元)。
11.5在签订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50000 元(大写: 伍万元整 )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甲方的合同目标。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待完工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第( 2 )项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北京市 丰台区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如乙方人员借故不及时到位或不服从乙方的管理与指挥而影响施工生产的,甲方可根据影响的程度和有关证据扣除当月部分月租赁费。
13.2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份数
14.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各项费用后,本合同既告终止。
14.2本合同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代理: 法人委托代理: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承诺书
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五、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六、防火责任书
附件七、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附件八、工程分包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






附件一
承诺书
致: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的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 的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9. 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10. 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11. 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
具体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中建二局观摩示范2.0工程或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12. 安全文明:
1)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CI创优奖、严格执行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和杜绝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3)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4)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72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13. 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机械租赁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机械租赁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14. 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15. 材料管理:
1) 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 乙用材料、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16. 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向招标方交纳合同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17. 其他
1) 我司具有完成贵司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2) 我司服从贵司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我司按贵司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人员(用于本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驻现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我司承担。),未经贵司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附件:项目管理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邮箱、上岗证名称、上岗证编号);花名册所含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等。
我司承诺: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若未经贵司同意缺位超过24小时,或未经贵司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出现一次,我司按下列约定向贵司缴纳违约金:
序号
违约说明
违约金(人民币元)
1
管理和技术人员未按本条约定到位或缺位:
1) 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
2) 驻现场管理人员
3) 其他约定的人员

每天1000元
每天500元
200元/人.天
2
更换管理和技术人员:
1) 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
1) 驻现场管理人员
2) 其他约定的人员

50000元
10000元
2000元
3) 贵司月度考核时,因我司的责任,贵司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贵司计划要求,经贵司书面责令我司限期整改,我司仍达不到贵司要求时,贵司除按我司投标承诺书和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和更换施工单位,我司无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我司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贵司的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贵司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我司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贵司的要求,贵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我司无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贵司有权要求我司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5) 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机械的操作、维修、保养、顶升、拆除等施工。另行安排的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惩罚性罚款(该另行安排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0.5倍)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6) 我司违反以上第3、4、5条时,我司将在接到贵司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贵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我司承担。
7) 我司所报综合单价,已按贵司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范围综合考虑;承诺对此文件已有明确了解和理解。对于约定的施工范围和结算时按此规则结算无异议。并承诺:为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除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拆改、返工外),不发生签证费用。
8) 我司通过对招标方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量原则,以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机械租赁费、人工费、所有材料费、现场管理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及其维护、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合同备案费等所有费用。
9) 我司承诺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如年底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甲方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甲方即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10万元作为罚款。
10) 我司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172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11) 我司承诺:用于本工程的管理人员、劳务人员(农民工)、机械机具已进行相应保险的投保:“本单位员工人身意外保险”、“本单位施工机械及设备保险”、“本单位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12) 我司承诺:在每月30日前向贵司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签字盖章且有效的书面记录。未按期、按要求提供有效资料的,每发生一次,向贵司支付违约金1000元,屡次发生或情节严重的,贵司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
下无正文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或委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全,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附件五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甲 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 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
50万元以内:10%
50~100万元以内:8%
100~200万元以内:6%
200~500万元以内:5%
500~800万元以内:4%
800万元以上:3%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5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建二三通【2013】76号《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5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2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0元。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2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100-5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50-10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50-20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2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100-20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100-500元。
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50-1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
2.22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6私自采购本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2.29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2.30 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200元。
2.33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6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元。
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⒂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5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四、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
防火责任书

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责任关系
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所有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兼职消防、保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二、 责任期间
防火时间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三、责任目标
1、 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 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
3、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落实防火责任人。
4、 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5、 日常防火管理到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
6、 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齐全,灵敏有效。
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七
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对治安消防工作的安全意识,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 、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一、 甲方责任
1、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2、 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 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 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征及其他有关证件。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2、 服从甲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 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4、 乙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来京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89)31号文件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三无、组织冒名顶替人员。
5、 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6、 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甲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7、 乙方要按北京市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8、 乙方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 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 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10、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11、乙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12、乙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管理工作,管理制度责任要明确,并定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13、乙方主要领导为乙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14、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15、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数量、有效的灭火器材。
1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操作上岗证件,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7、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10个5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5个灭火器(干粉灭火器ABC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有限增加,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20人由乙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甲方保卫部,由甲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18、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瓦以上含100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人,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必须申报甲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9、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20、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甲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及通道,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21、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佩戴本项目胸卡,以便识别。出入胸卡办理费用5元每个,胸卡押金10元/人,胸卡办理费用和押金在办理后立即交纳,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胸卡退回后退还。
22、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 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1、 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100—500元。
2、 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100—200元。
3、 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100—500元。
4、 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100—500元 。
5、 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200—500元 。
6、 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意损坏,违者处罚100—500元。
7、 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罚500—1000元 。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8、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500—1000元。
9、 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500—1000元。
10、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款1000—2000元。
11、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500—1000元。
12、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100—200元。
13、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位负责人罚500——1000元。
14、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1、2、3、4、5、12、13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7、8、9、10、11条的责任单位 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乙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在通知书下达的3日以内交到甲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甲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四、 责任书说明
1、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2、 乙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16:
工程分包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
甲 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竣工,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 廉政管理职责:
1.有责任向介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
3.有权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4.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廉政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
5.人员不得参加组织的可能对其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6.人员不得在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7.人员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名目收受各种礼品、礼金和礼劵。
8. 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应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发现贿赂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二、廉政管理职责:
1.有权了解廉政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参照执行。
2.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不得宴请人员,或借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时机向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礼劵,否则视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人员。
4.不得与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得邀请人员进行旅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5.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人员,造成利益损失的,将视情节和后果扣除工程款1~5%,直至终止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6.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人员,被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单位承担赔偿。
7.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主动及时把情况反映给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电话:***-********
三、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3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报送公司纪委1份。
四、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分公司党委受公司纪委委托同其合作单位签订廉政建设协议书


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招标文件





工 程 名 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发 出 时 间 : 2019 年月日










目录

一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四、招标方式及投标费用

五、招标要求

六、投标报价

七、租赁费的计算与支付

八、操作、维护与修理

九、招标文件的内容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一、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十二、合同授予

十三、回标表格













一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的招标人是合格机械供应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良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机械供应企业;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招标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且在京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资质,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 看建制机械供应企业,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 项目管理人员(用于本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驻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机械的操作、维修、保养、顶升、拆除等施工。另行安排的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惩罚性罚款(该另行安排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0.5倍)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七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因投标人退场给招标人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连带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和索赔)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2.2工程地点:北京石景山区秀府路;
2.3建设单位:北京景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结构类型:框架及剪力墙结构。
2.6承包方式:本工程合同形式采用综合单价(含税)合同形式;
2.7 投标报价包含:
2.7.1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单价包含保证机械运转的司机及维修费用。
2.7.2按不同型号的机械租赁元/月.台。
2.7.3 按不同型号的物料提升机租赁元/月.台。
2.7.4 进场及出场费 元/台。
2.8特别说明
2.8.1节假期间约定甲方春节报停期30天不收租金,超过30天按月租费的40%计费。其它报停期15天不收租金,超过15天按月台班费的20%计费。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等),不论实际长短,投标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2.8.2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时间开始计算租用期。
2.8.3机械的顶升、附着出租人提供免费服务,附臂(含埋件)由出租人免费提供。
2.8.4本工程所有室外电梯均需上屋面,所报费用为必须满足工程所需的全费用单价。
2.8.5严禁提供或使用机械年龄超过3年。机械配备包括:底架、标准节、可视对讲系统、自升天梁、吊笼、卷扬机、操作控制系统、上下限位控制系统、信号线等。
2.8.6本投标报价含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全部人工费、辅材费、机械机具费、设备的运输费、安装及拆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措施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维修保养费、合同备案费、现场经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材料费、安装拆除费、检测、报验、备案已包含在进出场费内。

注:本合同综合单价均含税金(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完税发票。
2.9每台室外电梯需配备 2名司机(司机年龄在50岁以内),物料提升机需配备 1 名司机(司机年龄在50岁以内),司机需随叫随到,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2.10司机、维修工、驻场带班管理人员、安拆人员等人员配备必须符合招标单位的要求,若投标单位中标进场后,招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上述人员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产权单位必须更换。在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能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经项目部安全部同意才可以更换。
2.11投标方应积极配合招标方的月度检查工作,投标方检查人员应符合招标方要求。
2.12投标方应无条件配合招标方的检测工作,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标方三个月做一次电梯防坠实验,检验实验费用已含在月租费中,不再单独记取。
三、 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四、招标方式及投标费用
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享有对投标单位施工的工程,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 材料浪费等因素造成的处罚的权利。严禁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投标单位退场,并由投标单位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单位中标进场前须向招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经项目工程部、安全部、商务部及项目经理确认后,如无违约情况发生,招标人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办理相关退还手续后,进行无息返还(扣除罚款后的金额)。
五、招标要求:
5.1招标范围:
5.1.1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所需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进行租赁招标。本工程租赁 2台SC200/200型外用施工电梯(带限位装置,呼叫器,超重限位,人脸识别系统,防坠系统。SC200/200为不带配重室外电梯),43台SS100型物料提升机(带限位装置,可视对讲,超重限位,防坠系统)。施工电梯3年以内,物料提升机必须是3年以内的,手续齐全,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5.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局观摩示范2.0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执行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5.3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 CI创优奖;无因室外电梯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及拆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无因零星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如发生,全部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4工期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4月 30 日(具体时间已现场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 8 月30 日(具体时间已现场通知为准)

5.5机械设备供应:
招标人提供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其余因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包含打孔)及拆除等所产生的使用机械、人工、辅助性材料等由投标人提供并已综合在租赁费用中。电梯轿厢及预埋件在进场前涂红色油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5.6 材料供应:
5.6.1招标人提供的材料: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其余辅材及招标范围约定的材料由投标人提供。
5.6.2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可由甲方统一采购,费用由分包承担,具体费用标准为: 押金50元/顶,工人退场返还项目,退现金40元/顶 ;工人反光背心10元/件,管理人员反光背心16元/件;门禁卡30元/张(其中:押金15元,工人退场返还项目,退还押金15元)。具体要求:管理人员为白色ABS(带统一标牌),安全员红色ABS(带统一标牌),工人为黄色ABS(统一标牌),T特殊工种为蓝色色ABS(统一标牌);所有安全帽要求全新。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
5.7临电:电箱由招标人提供,电缆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中标进场后,自行负责看护电缆,如有丢失,由投标人承担。
5.8生活区设置及管理: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公共大食堂、热水炉、淋浴设施、公用卫生间,房间内提供电风扇及暖气;投标人无条件服从项目大食堂管理,不得私自生火做饭; 生活区自用床架及床板、床上生活用品由投标方自备且符合项目的标准要求;生活区幸福之家(夫妻房)另收费,100元/间.月;招标方对生活区提供 36伏电源USB充电插孔,严禁私自转换电压和使用相应设备;对于不符合项目安全生产、生活管理要求的行为:如私自增加电压转换器、 修改和私拉乱接已有水电线路、增压增容设施、热得快烧水设施等行为,招标方有权拆除、没收相关设施并对投标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通报;情节严重的,招标方的项目部有权上报上级公司。生活区责任区内的卫生标准和垃圾清理事项必须按照总包要求的标准( CI创优奖)执行和完成,如达不到要求,总包安排专人完成,所发生费用从责任单位的劳务费中扣除。
六、投标报价
6.1本次招标采取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报价。
6.2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含以下价格:
6.2.1本投标报价含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全部人工费、辅材费、机械机具费、设备的运输费、安装及拆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措施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维修保养费、合同备案费、现场经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材料费、安装拆除费、检测、报验、备案已包含在进出场费内。
6.2.2本合同综合单价均含税金(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机械租赁行业的完税发票。
6.3投标单位应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投标人基于本招标工程的成本水平和风险系数等准备自己的投标价格,投标价格鼓励投标人在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组成投标价格时,在保证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基础上,做切合自身实力的竞争性考虑。
6.4标报价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费用。
七、租赁费的计算与支付
7.1有关定义
7.1.1“月租赁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奖金、管理费、劳保、津贴、维修费、油料费,设备及人员保险等所有费用(投标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配备随机维修操作,保证安全生产,满足24 小时施工生产需要)。
7.1.2“进出场及安拆费”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投标方负责进出场运输、在施工现场的装卸车,负责机械的安拆、顶升、附墙,包含提供安拆所需的起重设备(为完成本工程使用之塔吊所发生的所有起重机械费用均已综合在报价中)。
7.1.3“基础预埋费” 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固定锚栓的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投标方负责提供基础预埋所需的固定支腿、马凳并承担费用,招标方负责机械的基础的施工。
7.1.4“租赁期限”包含:租赁期满,承租方继续使用机械,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续租期内,费用标准执行合同约定。
7.2租期的计算
7.2.1春节期间,招标方报停期30天以内(含30天),投标方不收租金。若春节报停超过30天按月租费的40%计费。 其它报停期15天不收租金,超过15天按月台班费的20%计费。
7.2.2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等),不论实际长短,投标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7.2.3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出具开工单日期、停工单日期,计算租用期。开工单及停工单以工长、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7.2.4租赁期不足整月的,数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赁费用。
7.3费用计算: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费用按月统计。
7.4月度结算:
7.4.1每月17日前投标方需配合招标方办理月结,若投标方不配合招标方办理月结,招标方有权不支付租赁费用。
7.4.2乙方不配合甲方月度结算与最终结算,甲方有权建议甲方公司总部,在公司总部其他项目招标时不予乙方单位入围。
7.4.3若乙方在工程收尾阶段不配合甲方施工,经甲方通知后还不配合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甲方与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的价格可不经乙方单位同意,且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的结算总额从乙方结算总额中扣除。
7.5结算:结算价(含税)=租赁费合计+进出场费+安拆费-罚款-扣款
租金计算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租金=月租费-月租费/30*停工天数)。
全部机械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出场完成后,出租方依据承租方安全部(或工程部)出具的机械设备使用开工令、机械设备使用停工令、月度使用记录、罚款、扣款等文件于28天内上报结算资料(一式三份,有签字盖章生效的),双方在收到有效的结算文件28天内完成结算;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结算后双方应就剩余价款制定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结清(扣除保修金额后的(如适用))余款的全部款项。
7.6付款
7.6.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7.6.2进度款支付:
7.6.2.1后续付款投标方于每月16提出结算,承租人在月底完成上月的产值确认,双方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招标方则向投标方支付当月产值不超60%的价款。
7.6.2.2工程竣工备案并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至不超过结算额的95%,剩余价款双方协商制定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结清余款的全部款项。
7.6.3双方同意在承租人资金情况困难时,租赁费用可最长延期两个月支付租金(无利息)。
7.6.4本工程付款审核期28天,付款宽限期28天。
7.6.5综合单价(注: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机械租赁行业的完税发票。
八、操作、维护与修理
8.1双方约定机械由 投标 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本合同约定的操作维护方应当按照机械运营、操作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或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指挥、维护等人员,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机械的操作与维护,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
8.2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投标方应当自接到招标方通知时起 2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投标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6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2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并同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3双方约定每月 24 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招标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如因投标方原因超出正常维护保养时间,相应减免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
九、招标文件的内容
9.1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售的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资信标及所有本招标工程修改书和任何标前会议纪要。
9.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3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现场考察
10.1.1经招标单位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单位应到工地考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以获取需由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10.1.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现有施工现场条件对自己施工的影响,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如中标签订分包合同后不再发生与现场条件有关的任何费用。
10.2投标文件的组成
10.2.1投标单位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A.经济标;B.技术标;C.资信标;
十一、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1.1评标
11.1.1招标单位将组成由技术和经济人员构成的评标小组,代表招标单位按本须知规定的评标原则进行评标。
11.1.2招标单位将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11.1.3评标时将不考虑超出、偏离招标文件规定而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等因素。
11.1.4评标时将不考虑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的价格调整条款。
11.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单位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十三(三)条规定,凡属招标人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则不在此列。
11.3本工程评标的主要原则:
11.3.1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报价的竞争力。
11.3.2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符合本工程的质量要求。
11.3.3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经营信誉及近两年的业绩。
11.4评标办法采取综合因素评标法,评标小组成员将按上面所述原则,通过综合因素评定、实地调查、询标等方法进行评标,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十二、合同授予
12.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13.3条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原则的投标单位。
12.2中标
12.2.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单位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告之其投标文件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给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按合同实施、完成的支付总额(以下在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
12.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3招标单位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评标结果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2.2.4对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1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2.3.1在中标的投标单位被通知中标后,招标单位将按以下方式安排分包合同的签署: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派代表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此书面邀请函中指明。
14.3.2分包合同经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 工程
室外电梯施工及物料提升机投标文件

(经济标)

工程名称: 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投标人(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施工队长:

技术负责人: 职称:

经办人: 陈德磊联系电话: 185*****868



时间:2019年 月 日





目录

1、 《回标表》
2、 《承诺书》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速度(m/min)
高度
租期(月)
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合价
税金
备注
1
物料提升机
SS100
0-26.4
60
6
43
共43台,租期预计每台6个月,根据施工阶段,分批进场;具体型号及要求按现场实际需求
2
施工电梯
SC200/200
10
2
共2台,租期预计每台10个月,根据施工阶段,分批进场;具体型号及要求按现场实际需求
3
合计
注明: 1.租金包括电梯租赁费、维修保养费、设备折旧费、楼层呼叫,指纹(或人脸)识别系统、滑触线费用(代替电缆)、翻板门费用(通过翻板门直接进入楼层)等费用。
2.每台双笼电梯配备2名电梯司机,物料提升机配备1名电梯司机,均需持证上岗,年龄50周岁以内,工作时间保证12小时
3.以上费用包含派驻现场一名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与项目沟通、司机管理、设备维修保养等全面工作。


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进出场及安拆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速度(m/min)
高度
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合价
税金
备注
1
物料提升机进出场及安拆费
SS100
0-26.4
60
43
2
施工电梯进出场及安拆费
SC200/200
2
3
合计
注明: 1.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包含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备案检测、接高、拆卸、出厂等全部费用;不包含非正常情况下采取的措施费(如超长费用)。
投标中包括全部人工费、辅材费、机械机具费、设备的运输费、安装及拆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措施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维修保养费、合同备案费、现场经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材料费、安装拆除费、检测、报验、备案已包含在进出场费内。 无论何种原因,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本工程使用的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的租赁、固定锚件、附臂(含埋件)、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系统、翻板门、其它配件及因机械的安拆的机械进出场费用、机械设备的保险、出租方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保险(含人员及机械)、税金等全费用包干综合单价。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 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 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 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北京结构长城杯”质量等级。
4. 安全文明:
1)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3)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4)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56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5. 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 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 材料管理:
1) 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 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8. 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向招标方交纳5万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或委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全,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合同



暂定




承租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工 程 地 点:北京石景山区秀府路

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加快工程进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1.2工程地点:北京石景山区秀府路;
1.3工程工期:本工程电梯租赁机械设备如下表
1.3.1本工程物料提升机租赁机械设备如下表
1.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局观摩示范2.0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执行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5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 CI创优奖;无因室外电梯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及拆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无因零星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如发生,全部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1.6交付期限及截止时间:自甲方签收室外电梯安装调试验收之日起,至其指定的退场时间止,起租及停租时间按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由项目机械管理员和主管工长、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为准。
外用电梯租赁开始时间(暂定): 2019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外用电梯租赁结束时间(暂定): 2020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物料提升机租赁开始时间(暂定): 2019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物料提升机租赁结束时间(暂定): 2020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1.7机械设备供应:
招标人提供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其余因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含打孔)及拆除等所产生的使用机械、人工、辅助性材料等由投标人提供并已综合在租赁费用中。电梯轿厢及预埋件在进场前涂红色油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8材料供应:
1.8.1招标人提供的材料: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其余辅材及招标范围约定的材料由投标人提供。
1.8.2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可由甲方统一采购,费用由分包承担,具体费用标准为: 押金50元/顶,工人退场返还项目,退现金40元/顶 ;工人反光背心10元/件,管理人员反光背心16元/件;门禁卡30元/张(其中:押金15元,工人退场返还项目,退还押金15元)。具体要求:管理人员为白色ABS(带统一标牌),安全员红色ABS(带统一标牌),工人为黄色ABS(统一标牌),T特殊工种为蓝色色ABS(统一标牌);所有安全帽要求全新。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
1.9临电:电箱由招标人提供,电缆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中标进场后,自行负责看护电缆,如有丢失,由投标人承担。
2.0生活区设置及管理: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公共大食堂、热水炉、淋浴设施、公用卫生间,房间内提供电风扇及暖气;投标人无条件服从项目大食堂管理,不得私自生火做饭; 生活区自用床架及床板、床上生活用品由投标方自备且符合项目的标准要求;生活区幸福之家(夫妻房)另收费,100元/间.月;招标方对生活区提供 36伏电源USB充电插孔,严禁私自转换电压和使用相应设备;对于不符合项目安全生产、生活管理要求的行为:如私自增加电压转换器、 修改和私拉乱接已有水电线路、增压增容设施、热得快烧水设施等行为,招标方有权拆除、没收相关设施并对投标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通报;情节严重的,招标方的项目部有权上报上级公司。生活区责任区内的卫生标准和垃圾清理事项必须按照总包要求的标准( CI创优奖)执行和完成,如达不到要求,总包安排专人完成,所发生费用从责任单位的劳务费中扣除。
第二条:合同范围及金额
2.1合同承包范围:依据施工图纸、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机械设备的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如下内容:本工程使用的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的租赁、固定锚件、附臂(含埋件)、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系统、翻板门、其它配件及因机械的安拆的机械进出场费用、机械设备的保险、出租方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保险(含人员及机械)、税金等全费用包干综合单价。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
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2.2电梯租赁:暂估合同总价: 元,大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额: 元,大写: ;增值税款: 元,大写 ;适用增值税税率: % 。
物料提升机租赁:暂估合同总价: 元,大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额: 元,大写: ;增值税款: 元,大写 ;适用增值税税率: % 。
2.3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2.4特别说明
2.4.1节假期间约定甲方春节报停期30天不收租金,超过30天按月租费的40%计费。其它报停期15天不收租金,超过15天按月台班费的20%计费。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大型会议与活动等),不论实际长短,乙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2.4.2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时间开始计算租用期。
2.4.3机械的顶升、附着出租人提供免费服务,附臂(含埋件)由出租人免费提供。
2.4.4所有铁件及电梯笼要求必须喷漆方可进场。
2.4.5清单表中所示楼高均为正负零至屋面女儿墙高度,现场实际地坪标高为-0.3m到-0.65m,本工程所有室外电梯均需上屋面,综合单价费用为必须满足工程所需的全费用单价。
2.4.6严禁提供或使用机械年龄超过3年。机械配备包括:底架、标准节、楼层呼叫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翻板门、自升天梁、吊笼、卷扬机、电机、操作控制系统、上下限位控制系统、信号线等。
2.4.7综合单价含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包括全部人工费(包含保证机械运转的司机及维修费用)、材料费、机械机具费、设备的运输费、安装及拆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措施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维修保养费、合同备案费、现场经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
注:综合单价(注:本合同总价、人工综合单价均含税金《1、增值税;2、城建税;3、教育费附加(其中: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除仍按国家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外,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标准为2%,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完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承包方必须备案,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完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及租赁费用结算方式
3.2工程所用施工电梯的租赁费均需配备 2名司机(司机年龄在50岁以内),物料提升机需配备 1 名司机(保证电梯24小时运转)及乙方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及奖金,电梯的护臂费用、人脸识别系统费用、翻板门费用、呼叫器费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维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无论施工期限长短室外电梯的租赁包干费用均不调整,租赁费用一次性包死;室外电梯进出场费用包含电梯部件至工地的运费。
本工程使用的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的租赁、固定锚件、附臂(含埋件)、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系统、翻板门、其它配件及因机械的安拆的机械进出场费用、机械设备的保险、出租方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保险(含人员及机械)、税金等全费用包干综合单价。
3.3出租方保证机械设备连续运转,维修尽量不影响正常施工,每次维修时间连续不得超过2小时,每星期维修累计不超过4小时,每月维修累计不超过12小时。如出租方的维修时间超过上述,影响承租方正常施工,出租方应免除维修期间的租金或减收租金,每次检修时,出租方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租方,检修时间经承租方生产经理认可后方可检修。
3.4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检测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三个月做一次电梯防坠实验,检验实验费用已含在月租费中,不再单独记取。
3.5乙方在施工现场须配备一名经验丰富、操作熟练的维修工;乙方在施工现场须配备一名现场带班人员。若承租方(甲方)对乙方现场的维修工、司机及带班人员等不满意,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人员更换。
3.6施工高峰期时,乙方须首先先增加人员确保甲方现场施工的顺利进行和甲方的生产要求。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4.2负责对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机械租赁合同,另外组织其他机械租赁公司接替,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力。
4.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场容、进度的交底。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执法大检查。
4.4负责机械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路基、设备基础压实,地耐力符合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要求;机械设备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作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4.5提供现场施工平面图(平面图上需标明所建的建筑物与周边建筑的距离,所建的建筑物与机械的具体位置)。
4.6负责设备基础制作、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作。
4.7在租用期内,严格按照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不得擅自拆改机械设备的任何部件或部位,严禁违章指挥。
4.8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机械设备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支搭防护设施、竖立明显的安全提醒标志。
4.9有权对乙方操作人员及进入现场的维修起重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不服从管理教育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10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11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工具房和住宿、饮食条件(床铺被褥等生活用品、伙食费自理)。
4.12负责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和监理单位等对外一切联系工作。
4.13甲方现场发现乙方有服务质量差、违章作业或有损甲方声誉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因更换司机而影响甲方现场的正常施工。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5.2保证投标时项目管理成员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重罚。
5.3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程业主及监理发生任何工作关系,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将视为违约,并按乙方违约给予处罚。
5.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的安全员(安全员须持安全C本)检查,负责安全。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5.5遵守甲方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施工生产的安排,按照乙方机械设备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现场服务,每月进行服务规范的检查工作,每月须进行一次月检,积极主动征询甲方的意见,提供优质的服务。
5.6负责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及时组织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安装和拆除工作。负责机械设备轨道铺设、基础预埋件、附着所需建筑物上预留孔、附着预埋铁件工作(预留孔、预埋件要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没有规定的,由甲方统一规定,乙方不得随意制作施工),并负责其费用。交由甲方使用前,应对设备工作性能及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符合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证安全使用。
5.7预埋件、垫片、加强螺栓及螺母等所有的相关配件的制作、截断、提供(包括乙方自己制作、自己截断)等要按照相关规范、说明书和方案的要求进行制作、截断、提供。
5.8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机械设备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及时签发交付使用通知书。
5.9负责为甲方提供租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及安全性能参数。
5.10负责安排持有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件的操作人员及电梯司机上岗操作,并负责对操作人员及电梯司机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及电梯司机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部门建委颁发的特种操作资格证书(特种操作许可证)。操作人员及电梯司机的特种操作资格证件、身份证与本人要一致、统一。操作人员、电梯司机及操作资格证件信息需要在政府相关网站上能查询到,网上查询到的相关信息需要拍照打印盖章交给甲方。
5.11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承担租赁机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乙方须配备至少1名驻场维修人员。乙方应该依据甲方施工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养护维修时间,尽可能安排在甲方施工间歇时间进行设备养护维修;如养护维修时间避不开正常施工时间,维修前事前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养护维修。设备须在2小时内调整、养护维修完毕,更换部件等须在2小时内完成,超过4小时除扣减当日台班费用外,每超过4小时加罚3000元。每月的维修保养不能超过12个小时,每超过12个小时扣除一个台班。
5.1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遵守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甲方现场管理的规定处罚。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周生产例会及安全检查、验收及培训等。
5.13乙方负责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保证各部件齐全有效,提供设备基础图、安装施工方案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基础施工时,乙方应派专人现场指导,并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保证施工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
5.14司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挥,24小时随呼随到。
5.15为确保工程进度,乙方必须做到优质服务,安全为主;机械设备的外观必须保证地方政府、业主和甲方的CI形象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5.16乙方须派驻现场专职管理人员1名、驻现场专职维修人员1名及驻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员须持安全C本)1名,不得兼职。如果专职维修人员持有安全C本且具备管理现场安全的能力,则驻现场专职维修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可以是同一个人。
5.17乙方必须保证设备每天24小时(除保养外)正常运转,每个梯笼不少于2个司机(司机年龄在 50 岁以内,须确保司机真人真本,人、证、本要合一)。
5.18如因司机原因及维修不及时每延误4小时罚款3000元/次。
5.19楼层呼叫系统的保管及维修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发现楼层呼叫系统的损坏是其他分包劳务作业人员造成的,则由其他分包劳务作业人员赔偿。
5.20电梯只能由电梯司机开,不能由其他人开电梯。如果发现电梯司机不在岗,而由其他人员开电梯,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罚1000元。若电梯司机未按照劳务作息时间上下班,每次罚款500元。
5.21电梯司机作息时间要与施工现场同步,电梯司机上下班时间要与现场工人上下班一致,包括夜间加班。
5.22电梯防护门由电梯司机负责开关。电梯司机离开电梯及下班后必须锁好电梯门,如果电梯司机下班后不锁门,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罚500元。
5.23乙方须每日对梯笼进行清扫,保证梯笼整洁卫生。
5.24乙方进场后15日内须向甲方交纳 30000 元(大写: 叁万元整 )安全风险抵押金,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不足三万,要定期补足金额,如果乙方没能及时补足金额,则差额部分在分包月度结算款中扣除。
第六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6.1有关定义
6.1.1“月租赁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奖金、管理费、劳保、津贴、维修费、油料费,设备及人员保险等所有费用(投标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配备随机维修操作,保证安全生产,满足24 小时施工生产需要)。
6.1.2“进出场及安拆费”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投标方负责进出场运输、在施工现场的装卸车,负责机械的安拆、顶升、附墙,包含提供安拆所需的起重设备(为完成本工程使用之塔吊所发生的所有起重机械费用均已综合在报价中)。
6.1.3“基础预埋费” 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固定锚栓的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投标方负责提供基础预埋所需的固定支腿、马凳并承担费用,招标方负责机械的基础的施工。
6.1.4“租赁期限”包含:租赁期满,承租方继续使用机械,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续租期内,费用标准执行合同约定。
7.2租期的计算
7.2.1春节期间,招标方报停期30天以内(含30天),投标方不收租金。若春节报停超过30天按月租费的40%计费。 其它报停期15天不收租金,超过15天按月台班费的20%计费。
7.2.2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等),不论实际长短,投标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7.2.3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出具开工单日期、停工单日期,计算租用期。开工单及停工单以工长、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7.2.4租赁期不足整月的,数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赁费用。
7.3费用计算: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费用按月统计。
7.4月度结算:
7.4.1每月17日前投标方需配合招标方办理月结,若投标方不配合招标方办理月结,招标方有权不支付租赁费用。
7.4.2乙方不配合甲方月度结算与最终结算,甲方有权建议甲方公司总部,在公司总部其他项目招标时不予乙方单位入围。
7.4.3若乙方在工程收尾阶段不配合甲方施工,经甲方通知后还不配合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甲方与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的价格可不经乙方单位同意,且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的结算总额从乙方结算总额中扣除。
7.5结算:结算价(含税)=租赁费合计+进出场费+安拆费-罚款-扣款
租金计算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租金=月租费-月租费/30*停工天数)。
全部机械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出场完成后,出租方依据承租方安全部(或工程部)出具的机械设备使用开工令、机械设备使用停工令、月度使用记录、罚款、扣款等文件于28天内上报结算资料(一式三份,有签字盖章生效的),双方在收到有效的结算文件28天内完成结算;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结算后双方应就剩余价款制定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结清(扣除保修金额后的(如适用))余款的全部款项。
7.6付款
7.6.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7.6.2进度款支付:
7.6.2.1后续付款投标方于每月16提出结算,承租人在月底完成上月的产值确认,双方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招标方则向投标方支付当月产值不超60%的价款。
7.6.2.2工程竣工备案并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至不超过结算额的95%,剩余价款双方协商制定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结清余款的全部款项。
7.6.3双方同意在承租人资金情况困难时,租赁费用可最长延期两个月支付租金(无利息)。
7.6.4本工程付款审核期28天,付款宽限期28天。
7.6.5综合单价(注: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机械租赁行业的完税发票。
第七条:操作、维护与修理
8.1双方约定机械由 投标 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本合同约定的操作维护方应当按照机械运营、操作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或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指挥、维护等人员,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机械的操作与维护,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
8.2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投标方应当自接到招标方通知时起 2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投标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6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2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并同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3双方约定每月 24 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招标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如因投标方原因超出正常维护保养时间,相应减免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
第八条:工期及质量要求
8.1本工程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
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开始时间(暂定):2019年 月 日
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结束时间(暂定):2020 年 月 日
8.2乙方未接到甲方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下,必须持续且不拖延地进行施工。
8.3质量要求
8.3.1本合同承包内容适用于国家、部、省(市)有关技术、质量、检验等规程、规范及规定。
8.3.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局观摩示范2.0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执行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九条:文明施工
9.1 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 CI创优奖;无因室外电梯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及拆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无因零星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如发生,全部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9.2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各项制度、规章和规定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循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于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乙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9.3现场机械设备、配件应按照甲方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9.4 本工程的施工时间将受北京市政府规定的限制。乙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间将要遵从现有法律规定、业主、甲方的限制。
9.5因乙方原因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指标,甲方将从总价中扣除安全及文明施工违约罚金合同总额的5%。
第十条:安全施工
10.1本工程安全目标:无伤亡事故;
10.2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甲乙双方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制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对甲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派人整改完毕;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仍然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给于乙方2000--5000元/次的罚款。
10.3 乙方负责现场大型机械的安全工作,设一名专职安全员(须持安全C本)负责全部现场大型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10.4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尽力施救,甲方予以协助。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违章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完全由乙方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且其责任安全指标由乙方承担,并独自承担事故处理的结果。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甲方可对其进行罚款。
10.5 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北京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
11.1乙方未按合同内容完成工作,甲方有权停止办理乙方结算,直到乙方整改合格后再办理结算,为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2机械设备未经验收,乙方未签发交付使用通知书前,机械设备不能投入使用。如甲方提前使用,除乙方收取租赁费外,甲方还需承担因使用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11.3据工作需要提前退还租赁设备或延长租赁期限,需提前十天或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十日前通知乙方,双方办理书面手续。
11.4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在施工现场不喝酒、不打架,不闹事,对工人打架闹事的,发生一起罚款贰万元;承包人必须严格管理自有工人及劳务作业人员,保证不发生劳务纠纷事件。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劳务纠纷造成:1、施工现场不能正常施工、停工、工期滞后,2、工人闹事、静坐、围堵发包人项目部、阻断交通道路、影响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3、围堵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损坏发包人公司形象、聚众滋事、上访等事件发生,需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将加倍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另此类事件每发生一起对承包人罚款贰万元)。
11.5在签订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50000 元(大写: 伍万元整 )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甲方的合同目标。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待完工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第( 2 )项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北京市 丰台区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如乙方人员借故不及时到位或不服从乙方的管理与指挥而影响施工生产的,甲方可根据影响的程度和有关证据扣除当月部分月租赁费。
13.2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份数
14.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各项费用后,本合同既告终止。
14.2本合同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代理: 法人委托代理: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承诺书
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五、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六、防火责任书
附件七、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附件八、工程分包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






附件一
承诺书
致: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的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 的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9. 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10. 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11. 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
具体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中建二局观摩示范2.0工程或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12. 安全文明:
1)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CI创优奖、严格执行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和杜绝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3)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4)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72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13. 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机械租赁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机械租赁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14. 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15. 材料管理:
1) 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 乙用材料、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16. 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向招标方交纳合同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17. 其他
1) 我司具有完成贵司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2) 我司服从贵司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我司按贵司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人员(用于本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驻现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我司承担。),未经贵司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附件:项目管理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邮箱、上岗证名称、上岗证编号);花名册所含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等。
我司承诺: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若未经贵司同意缺位超过24小时,或未经贵司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出现一次,我司按下列约定向贵司缴纳违约金:
序号
违约说明
违约金(人民币元)
1
管理和技术人员未按本条约定到位或缺位:
1) 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
2) 驻现场管理人员
3) 其他约定的人员

每天1000元
每天500元
200元/人.天
2
更换管理和技术人员:
1) 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
1) 驻现场管理人员
2) 其他约定的人员

50000元
10000元
2000元
3) 贵司月度考核时,因我司的责任,贵司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贵司计划要求,经贵司书面责令我司限期整改,我司仍达不到贵司要求时,贵司除按我司投标承诺书和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和更换施工单位,我司无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我司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贵司的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贵司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我司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贵司的要求,贵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我司无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贵司有权要求我司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5) 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机械的操作、维修、保养、顶升、拆除等施工。另行安排的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惩罚性罚款(该另行安排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0.5倍)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6) 我司违反以上第3、4、5条时,我司将在接到贵司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贵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我司承担。
7) 我司所报综合单价,已按贵司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范围综合考虑;承诺对此文件已有明确了解和理解。对于约定的施工范围和结算时按此规则结算无异议。并承诺:为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除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拆改、返工外),不发生签证费用。
8) 我司通过对招标方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量原则,以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机械租赁费、人工费、所有材料费、现场管理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及其维护、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合同备案费等所有费用。
9) 我司承诺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如年底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甲方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甲方即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10万元作为罚款。
10) 我司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172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11) 我司承诺:用于本工程的管理人员、劳务人员(农民工)、机械机具已进行相应保险的投保:“本单位员工人身意外保险”、“本单位施工机械及设备保险”、“本单位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12) 我司承诺:在每月30日前向贵司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签字盖章且有效的书面记录。未按期、按要求提供有效资料的,每发生一次,向贵司支付违约金1000元,屡次发生或情节严重的,贵司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
下无正文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或委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全,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附件五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甲 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 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
50万元以内:10%
50~100万元以内:8%
100~200万元以内:6%
200~500万元以内:5%
500~800万元以内:4%
800万元以上:3%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5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建二三通【2013】76号《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5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2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0元。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2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100-5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50-10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50-20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2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100-20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100-500元。
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50-1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
2.22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6私自采购本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2.29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2.30 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200元。
2.33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6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元。
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⒂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5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四、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
防火责任书

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责任关系
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所有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兼职消防、保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二、 责任期间
防火时间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三、责任目标
1、 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 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
3、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落实防火责任人。
4、 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5、 日常防火管理到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
6、 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齐全,灵敏有效。
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七
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对治安消防工作的安全意识,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 、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一、 甲方责任
1、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2、 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 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 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征及其他有关证件。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2、 服从甲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 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4、 乙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来京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89)31号文件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三无、组织冒名顶替人员。
5、 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6、 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甲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7、 乙方要按北京市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8、 乙方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 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 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10、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11、乙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12、乙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管理工作,管理制度责任要明确,并定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13、乙方主要领导为乙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14、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15、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数量、有效的灭火器材。
1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操作上岗证件,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7、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10个5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5个灭火器(干粉灭火器ABC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有限增加,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20人由乙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甲方保卫部,由甲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18、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瓦以上含100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人,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必须申报甲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9、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20、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甲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及通道,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21、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佩戴本项目胸卡,以便识别。出入胸卡办理费用5元每个,胸卡押金10元/人,胸卡办理费用和押金在办理后立即交纳,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胸卡退回后退还。
22、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 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1、 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100—500元。
2、 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100—200元。
3、 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100—500元。
4、 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100—500元 。
5、 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200—500元 。
6、 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意损坏,违者处罚100—500元。
7、 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罚500—1000元 。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8、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500—1000元。
9、 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500—1000元。
10、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款1000—2000元。
11、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500—1000元。
12、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100—200元。
13、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位负责人罚500——1000元。
14、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1、2、3、4、5、12、13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7、8、9、10、11条的责任单位 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乙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在通知书下达的3日以内交到甲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甲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四、 责任书说明
1、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2、 乙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16:
工程分包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
甲 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竣工,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 廉政管理职责:
1.有责任向介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
3.有权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4.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廉政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
5.人员不得参加组织的可能对其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6.人员不得在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7.人员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名目收受各种礼品、礼金和礼劵。
8. 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应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发现贿赂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二、廉政管理职责:
1.有权了解廉政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参照执行。
2.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不得宴请人员,或借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时机向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礼劵,否则视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人员。
4.不得与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得邀请人员进行旅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5.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人员,造成利益损失的,将视情节和后果扣除工程款1~5%,直至终止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6.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人员,被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单位承担赔偿。
7.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主动及时把情况反映给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电话:***-********
三、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3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报送公司纪委1份。
四、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分公司党委受公司纪委委托同其合作单位签订廉政建设协议书


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招标文件





工 程 名 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发 出 时 间 : 2019 年月日










目录

一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四、招标方式及投标费用

五、招标要求

六、投标报价

七、租赁费的计算与支付

八、操作、维护与修理

九、招标文件的内容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一、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十二、合同授予

十三、回标表格













一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的招标人是合格机械供应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良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机械供应企业;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招标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且在京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资质,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 看建制机械供应企业,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 项目管理人员(用于本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驻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机械的操作、维修、保养、顶升、拆除等施工。另行安排的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惩罚性罚款(该另行安排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0.5倍)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七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因投标人退场给招标人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连带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和索赔)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2.2工程地点:北京石景山区秀府路;
2.3建设单位:北京景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结构类型:框架及剪力墙结构。
2.6承包方式:本工程合同形式采用综合单价(含税)合同形式;
2.7 投标报价包含:
2.7.1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单价包含保证机械运转的司机及维修费用。
2.7.2按不同型号的机械租赁元/月.台。
2.7.3 按不同型号的物料提升机租赁元/月.台。
2.7.4 进场及出场费 元/台。
2.8特别说明
2.8.1节假期间约定甲方春节报停期30天不收租金,超过30天按月租费的40%计费。其它报停期15天不收租金,超过15天按月台班费的20%计费。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等),不论实际长短,投标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2.8.2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时间开始计算租用期。
2.8.3机械的顶升、附着出租人提供免费服务,附臂(含埋件)由出租人免费提供。
2.8.4本工程所有室外电梯均需上屋面,所报费用为必须满足工程所需的全费用单价。
2.8.5严禁提供或使用机械年龄超过3年。机械配备包括:底架、标准节、可视对讲系统、自升天梁、吊笼、卷扬机、操作控制系统、上下限位控制系统、信号线等。
2.8.6本投标报价含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全部人工费、辅材费、机械机具费、设备的运输费、安装及拆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措施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维修保养费、合同备案费、现场经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材料费、安装拆除费、检测、报验、备案已包含在进出场费内。

注:本合同综合单价均含税金(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完税发票。
2.9每台室外电梯需配备 2名司机(司机年龄在50岁以内),物料提升机需配备 1 名司机(司机年龄在50岁以内),司机需随叫随到,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2.10司机、维修工、驻场带班管理人员、安拆人员等人员配备必须符合招标单位的要求,若投标单位中标进场后,招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上述人员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产权单位必须更换。在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能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经项目部安全部同意才可以更换。
2.11投标方应积极配合招标方的月度检查工作,投标方检查人员应符合招标方要求。
2.12投标方应无条件配合招标方的检测工作,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标方三个月做一次电梯防坠实验,检验实验费用已含在月租费中,不再单独记取。
三、 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四、招标方式及投标费用
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享有对投标单位施工的工程,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 材料浪费等因素造成的处罚的权利。严禁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投标单位退场,并由投标单位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单位中标进场前须向招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经项目工程部、安全部、商务部及项目经理确认后,如无违约情况发生,招标人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办理相关退还手续后,进行无息返还(扣除罚款后的金额)。
五、招标要求:
5.1招标范围:
5.1.1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所需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进行租赁招标。本工程租赁 2台SC200/200型外用施工电梯(带限位装置,呼叫器,超重限位,人脸识别系统,防坠系统。SC200/200为不带配重室外电梯),43台SS100型物料提升机(带限位装置,可视对讲,超重限位,防坠系统)。施工电梯3年以内,物料提升机必须是3年以内的,手续齐全,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5.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局观摩示范2.0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执行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5.3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 CI创优奖;无因室外电梯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及拆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无因零星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如发生,全部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4工期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4月 30 日(具体时间已现场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 8 月30 日(具体时间已现场通知为准)

5.5机械设备供应:
招标人提供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其余因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包含打孔)及拆除等所产生的使用机械、人工、辅助性材料等由投标人提供并已综合在租赁费用中。电梯轿厢及预埋件在进场前涂红色油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5.6 材料供应:
5.6.1招标人提供的材料: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其余辅材及招标范围约定的材料由投标人提供。
5.6.2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可由甲方统一采购,费用由分包承担,具体费用标准为: 押金50元/顶,工人退场返还项目,退现金40元/顶 ;工人反光背心10元/件,管理人员反光背心16元/件;门禁卡30元/张(其中:押金15元,工人退场返还项目,退还押金15元)。具体要求:管理人员为白色ABS(带统一标牌),安全员红色ABS(带统一标牌),工人为黄色ABS(统一标牌),T特殊工种为蓝色色ABS(统一标牌);所有安全帽要求全新。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
5.7临电:电箱由招标人提供,电缆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中标进场后,自行负责看护电缆,如有丢失,由投标人承担。
5.8生活区设置及管理: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公共大食堂、热水炉、淋浴设施、公用卫生间,房间内提供电风扇及暖气;投标人无条件服从项目大食堂管理,不得私自生火做饭; 生活区自用床架及床板、床上生活用品由投标方自备且符合项目的标准要求;生活区幸福之家(夫妻房)另收费,100元/间.月;招标方对生活区提供 36伏电源USB充电插孔,严禁私自转换电压和使用相应设备;对于不符合项目安全生产、生活管理要求的行为:如私自增加电压转换器、 修改和私拉乱接已有水电线路、增压增容设施、热得快烧水设施等行为,招标方有权拆除、没收相关设施并对投标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通报;情节严重的,招标方的项目部有权上报上级公司。生活区责任区内的卫生标准和垃圾清理事项必须按照总包要求的标准( CI创优奖)执行和完成,如达不到要求,总包安排专人完成,所发生费用从责任单位的劳务费中扣除。
六、投标报价
6.1本次招标采取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报价。
6.2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含以下价格:
6.2.1本投标报价含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全部人工费、辅材费、机械机具费、设备的运输费、安装及拆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措施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维修保养费、合同备案费、现场经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材料费、安装拆除费、检测、报验、备案已包含在进出场费内。
6.2.2本合同综合单价均含税金(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机械租赁行业的完税发票。
6.3投标单位应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投标人基于本招标工程的成本水平和风险系数等准备自己的投标价格,投标价格鼓励投标人在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组成投标价格时,在保证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基础上,做切合自身实力的竞争性考虑。
6.4标报价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费用。
七、租赁费的计算与支付
7.1有关定义
7.1.1“月租赁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奖金、管理费、劳保、津贴、维修费、油料费,设备及人员保险等所有费用(投标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配备随机维修操作,保证安全生产,满足24 小时施工生产需要)。
7.1.2“进出场及安拆费”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投标方负责进出场运输、在施工现场的装卸车,负责机械的安拆、顶升、附墙,包含提供安拆所需的起重设备(为完成本工程使用之塔吊所发生的所有起重机械费用均已综合在报价中)。
7.1.3“基础预埋费” 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固定锚栓的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投标方负责提供基础预埋所需的固定支腿、马凳并承担费用,招标方负责机械的基础的施工。
7.1.4“租赁期限”包含:租赁期满,承租方继续使用机械,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续租期内,费用标准执行合同约定。
7.2租期的计算
7.2.1春节期间,招标方报停期30天以内(含30天),投标方不收租金。若春节报停超过30天按月租费的40%计费。 其它报停期15天不收租金,超过15天按月台班费的20%计费。
7.2.2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等),不论实际长短,投标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7.2.3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出具开工单日期、停工单日期,计算租用期。开工单及停工单以工长、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7.2.4租赁期不足整月的,数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赁费用。
7.3费用计算: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费用按月统计。
7.4月度结算:
7.4.1每月17日前投标方需配合招标方办理月结,若投标方不配合招标方办理月结,招标方有权不支付租赁费用。
7.4.2乙方不配合甲方月度结算与最终结算,甲方有权建议甲方公司总部,在公司总部其他项目招标时不予乙方单位入围。
7.4.3若乙方在工程收尾阶段不配合甲方施工,经甲方通知后还不配合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甲方与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的价格可不经乙方单位同意,且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的结算总额从乙方结算总额中扣除。
7.5结算:结算价(含税)=租赁费合计+进出场费+安拆费-罚款-扣款
租金计算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租金=月租费-月租费/30*停工天数)。
全部机械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出场完成后,出租方依据承租方安全部(或工程部)出具的机械设备使用开工令、机械设备使用停工令、月度使用记录、罚款、扣款等文件于28天内上报结算资料(一式三份,有签字盖章生效的),双方在收到有效的结算文件28天内完成结算;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结算后双方应就剩余价款制定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结清(扣除保修金额后的(如适用))余款的全部款项。
7.6付款
7.6.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7.6.2进度款支付:
7.6.2.1后续付款投标方于每月16提出结算,承租人在月底完成上月的产值确认,双方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招标方则向投标方支付当月产值不超60%的价款。
7.6.2.2工程竣工备案并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至不超过结算额的95%,剩余价款双方协商制定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结清余款的全部款项。
7.6.3双方同意在承租人资金情况困难时,租赁费用可最长延期两个月支付租金(无利息)。
7.6.4本工程付款审核期28天,付款宽限期28天。
7.6.5综合单价(注: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机械租赁行业的完税发票。
八、操作、维护与修理
8.1双方约定机械由 投标 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本合同约定的操作维护方应当按照机械运营、操作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或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指挥、维护等人员,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机械的操作与维护,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
8.2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投标方应当自接到招标方通知时起 2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投标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6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2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并同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3双方约定每月 24 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招标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如因投标方原因超出正常维护保养时间,相应减免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
九、招标文件的内容
9.1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售的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资信标及所有本招标工程修改书和任何标前会议纪要。
9.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3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现场考察
10.1.1经招标单位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单位应到工地考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以获取需由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10.1.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现有施工现场条件对自己施工的影响,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如中标签订分包合同后不再发生与现场条件有关的任何费用。
10.2投标文件的组成
10.2.1投标单位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A.经济标;B.技术标;C.资信标;
十一、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1.1评标
11.1.1招标单位将组成由技术和经济人员构成的评标小组,代表招标单位按本须知规定的评标原则进行评标。
11.1.2招标单位将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11.1.3评标时将不考虑超出、偏离招标文件规定而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等因素。
11.1.4评标时将不考虑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的价格调整条款。
11.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单位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十三(三)条规定,凡属招标人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则不在此列。
11.3本工程评标的主要原则:
11.3.1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报价的竞争力。
11.3.2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符合本工程的质量要求。
11.3.3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经营信誉及近两年的业绩。
11.4评标办法采取综合因素评标法,评标小组成员将按上面所述原则,通过综合因素评定、实地调查、询标等方法进行评标,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十二、合同授予
12.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13.3条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原则的投标单位。
12.2中标
12.2.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单位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告之其投标文件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给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按合同实施、完成的支付总额(以下在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
12.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3招标单位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评标结果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2.2.4对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1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2.3.1在中标的投标单位被通知中标后,招标单位将按以下方式安排分包合同的签署: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派代表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此书面邀请函中指明。
14.3.2分包合同经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 工程
室外电梯施工及物料提升机投标文件

(经济标)

工程名称: 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投标人(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施工队长:

技术负责人: 职称:

经办人: 陈德磊联系电话: 185*****868



时间:2019年 月 日





目录

1、 《回标表》
2、 《承诺书》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速度(m/min)
高度
租期(月)
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合价
税金
备注
1
物料提升机
SS100
0-26.4
60
6
43
共43台,租期预计每台6个月,根据施工阶段,分批进场;具体型号及要求按现场实际需求
2
施工电梯
SC200/200
10
2
共2台,租期预计每台10个月,根据施工阶段,分批进场;具体型号及要求按现场实际需求
3
合计
注明: 1.租金包括电梯租赁费、维修保养费、设备折旧费、楼层呼叫,指纹(或人脸)识别系统、滑触线费用(代替电缆)、翻板门费用(通过翻板门直接进入楼层)等费用。
2.每台双笼电梯配备2名电梯司机,物料提升机配备1名电梯司机,均需持证上岗,年龄50周岁以内,工作时间保证12小时
3.以上费用包含派驻现场一名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与项目沟通、司机管理、设备维修保养等全面工作。


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进出场及安拆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速度(m/min)
高度
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合价
税金
备注
1
物料提升机进出场及安拆费
SS100
0-26.4
60
43
2
施工电梯进出场及安拆费
SC200/200
2
3
合计
注明: 1.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包含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备案检测、接高、拆卸、出厂等全部费用;不包含非正常情况下采取的措施费(如超长费用)。
投标中包括全部人工费、辅材费、机械机具费、设备的运输费、安装及拆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措施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维修保养费、合同备案费、现场经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材料费、安装拆除费、检测、报验、备案已包含在进出场费内。 无论何种原因,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本工程使用的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的租赁、固定锚件、附臂(含埋件)、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系统、翻板门、其它配件及因机械的安拆的机械进出场费用、机械设备的保险、出租方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保险(含人员及机械)、税金等全费用包干综合单价。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 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 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 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北京结构长城杯”质量等级。
4. 安全文明:
1)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3)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4)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56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5. 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 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 材料管理:
1) 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 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8. 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向招标方交纳5万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或委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全,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合同



暂定




承租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工 程 地 点:北京石景山区秀府路

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加快工程进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建安工程
1.2工程地点:北京石景山区秀府路;
1.3工程工期:本工程电梯租赁机械设备如下表
1.3.1本工程物料提升机租赁机械设备如下表
1.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局观摩示范2.0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执行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5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 CI创优奖;无因室外电梯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及拆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无因零星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如发生,全部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1.6交付期限及截止时间:自甲方签收室外电梯安装调试验收之日起,至其指定的退场时间止,起租及停租时间按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由项目机械管理员和主管工长、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为准。
外用电梯租赁开始时间(暂定): 2019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外用电梯租赁结束时间(暂定): 2020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物料提升机租赁开始时间(暂定): 2019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物料提升机租赁结束时间(暂定): 2020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1.7机械设备供应:
招标人提供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其余因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含打孔)及拆除等所产生的使用机械、人工、辅助性材料等由投标人提供并已综合在租赁费用中。电梯轿厢及预埋件在进场前涂红色油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8材料供应:
1.8.1招标人提供的材料: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其余辅材及招标范围约定的材料由投标人提供。
1.8.2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可由甲方统一采购,费用由分包承担,具体费用标准为: 押金50元/顶,工人退场返还项目,退现金40元/顶 ;工人反光背心10元/件,管理人员反光背心16元/件;门禁卡30元/张(其中:押金15元,工人退场返还项目,退还押金15元)。具体要求:管理人员为白色ABS(带统一标牌),安全员红色ABS(带统一标牌),工人为黄色ABS(统一标牌),T特殊工种为蓝色色ABS(统一标牌);所有安全帽要求全新。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
1.9临电:电箱由招标人提供,电缆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中标进场后,自行负责看护电缆,如有丢失,由投标人承担。
2.0生活区设置及管理: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公共大食堂、热水炉、淋浴设施、公用卫生间,房间内提供电风扇及暖气;投标人无条件服从项目大食堂管理,不得私自生火做饭; 生活区自用床架及床板、床上生活用品由投标方自备且符合项目的标准要求;生活区幸福之家(夫妻房)另收费,100元/间.月;招标方对生活区提供 36伏电源USB充电插孔,严禁私自转换电压和使用相应设备;对于不符合项目安全生产、生活管理要求的行为:如私自增加电压转换器、 修改和私拉乱接已有水电线路、增压增容设施、热得快烧水设施等行为,招标方有权拆除、没收相关设施并对投标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通报;情节严重的,招标方的项目部有权上报上级公司。生活区责任区内的卫生标准和垃圾清理事项必须按照总包要求的标准( CI创优奖)执行和完成,如达不到要求,总包安排专人完成,所发生费用从责任单位的劳务费中扣除。
第二条:合同范围及金额
2.1合同承包范围:依据施工图纸、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机械设备的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如下内容:本工程使用的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的租赁、固定锚件、附臂(含埋件)、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系统、翻板门、其它配件及因机械的安拆的机械进出场费用、机械设备的保险、出租方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保险(含人员及机械)、税金等全费用包干综合单价。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
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2.2电梯租赁:暂估合同总价: 元,大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额: 元,大写: ;增值税款: 元,大写 ;适用增值税税率: % 。
物料提升机租赁:暂估合同总价: 元,大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额: 元,大写: ;增值税款: 元,大写 ;适用增值税税率: % 。
2.3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2.4特别说明
2.4.1节假期间约定甲方春节报停期30天不收租金,超过30天按月租费的40%计费。其它报停期15天不收租金,超过15天按月台班费的20%计费。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大型会议与活动等),不论实际长短,乙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2.4.2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时间开始计算租用期。
2.4.3机械的顶升、附着出租人提供免费服务,附臂(含埋件)由出租人免费提供。
2.4.4所有铁件及电梯笼要求必须喷漆方可进场。
2.4.5清单表中所示楼高均为正负零至屋面女儿墙高度,现场实际地坪标高为-0.3m到-0.65m,本工程所有室外电梯均需上屋面,综合单价费用为必须满足工程所需的全费用单价。
2.4.6严禁提供或使用机械年龄超过3年。机械配备包括:底架、标准节、楼层呼叫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翻板门、自升天梁、吊笼、卷扬机、电机、操作控制系统、上下限位控制系统、信号线等。
2.4.7综合单价含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包括全部人工费(包含保证机械运转的司机及维修费用)、材料费、机械机具费、设备的运输费、安装及拆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措施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维修保养费、合同备案费、现场经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所有费用。
注:综合单价(注:本合同总价、人工综合单价均含税金《1、增值税;2、城建税;3、教育费附加(其中: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除仍按国家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外,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标准为2%,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完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承包方必须备案,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完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及租赁费用结算方式
3.2工程所用施工电梯的租赁费均需配备 2名司机(司机年龄在50岁以内),物料提升机需配备 1 名司机(保证电梯24小时运转)及乙方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及奖金,电梯的护臂费用、人脸识别系统费用、翻板门费用、呼叫器费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维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无论施工期限长短室外电梯的租赁包干费用均不调整,租赁费用一次性包死;室外电梯进出场费用包含电梯部件至工地的运费。
本工程使用的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的租赁、固定锚件、附臂(含埋件)、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系统、翻板门、其它配件及因机械的安拆的机械进出场费用、机械设备的保险、出租方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保险(含人员及机械)、税金等全费用包干综合单价。
3.3出租方保证机械设备连续运转,维修尽量不影响正常施工,每次维修时间连续不得超过2小时,每星期维修累计不超过4小时,每月维修累计不超过12小时。如出租方的维修时间超过上述,影响承租方正常施工,出租方应免除维修期间的租金或减收租金,每次检修时,出租方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租方,检修时间经承租方生产经理认可后方可检修。
3.4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检测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三个月做一次电梯防坠实验,检验实验费用已含在月租费中,不再单独记取。
3.5乙方在施工现场须配备一名经验丰富、操作熟练的维修工;乙方在施工现场须配备一名现场带班人员。若承租方(甲方)对乙方现场的维修工、司机及带班人员等不满意,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人员更换。
3.6施工高峰期时,乙方须首先先增加人员确保甲方现场施工的顺利进行和甲方的生产要求。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4.2负责对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机械租赁合同,另外组织其他机械租赁公司接替,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力。
4.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场容、进度的交底。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执法大检查。
4.4负责机械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路基、设备基础压实,地耐力符合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要求;机械设备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作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4.5提供现场施工平面图(平面图上需标明所建的建筑物与周边建筑的距离,所建的建筑物与机械的具体位置)。
4.6负责设备基础制作、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作。
4.7在租用期内,严格按照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不得擅自拆改机械设备的任何部件或部位,严禁违章指挥。
4.8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机械设备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支搭防护设施、竖立明显的安全提醒标志。
4.9有权对乙方操作人员及进入现场的维修起重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不服从管理教育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10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11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工具房和住宿、饮食条件(床铺被褥等生活用品、伙食费自理)。
4.12负责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和监理单位等对外一切联系工作。
4.13甲方现场发现乙方有服务质量差、违章作业或有损甲方声誉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因更换司机而影响甲方现场的正常施工。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5.2保证投标时项目管理成员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重罚。
5.3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程业主及监理发生任何工作关系,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将视为违约,并按乙方违约给予处罚。
5.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的安全员(安全员须持安全C本)检查,负责安全。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5.5遵守甲方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施工生产的安排,按照乙方机械设备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现场服务,每月进行服务规范的检查工作,每月须进行一次月检,积极主动征询甲方的意见,提供优质的服务。
5.6负责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及时组织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安装和拆除工作。负责机械设备轨道铺设、基础预埋件、附着所需建筑物上预留孔、附着预埋铁件工作(预留孔、预埋件要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没有规定的,由甲方统一规定,乙方不得随意制作施工),并负责其费用。交由甲方使用前,应对设备工作性能及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符合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证安全使用。
5.7预埋件、垫片、加强螺栓及螺母等所有的相关配件的制作、截断、提供(包括乙方自己制作、自己截断)等要按照相关规范、说明书和方案的要求进行制作、截断、提供。
5.8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机械设备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及时签发交付使用通知书。
5.9负责为甲方提供租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及安全性能参数。
5.10负责安排持有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件的操作人员及电梯司机上岗操作,并负责对操作人员及电梯司机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及电梯司机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部门建委颁发的特种操作资格证书(特种操作许可证)。操作人员及电梯司机的特种操作资格证件、身份证与本人要一致、统一。操作人员、电梯司机及操作资格证件信息需要在政府相关网站上能查询到,网上查询到的相关信息需要拍照打印盖章交给甲方。
5.11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承担租赁机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乙方须配备至少1名驻场维修人员。乙方应该依据甲方施工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养护维修时间,尽可能安排在甲方施工间歇时间进行设备养护维修;如养护维修时间避不开正常施工时间,维修前事前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养护维修。设备须在2小时内调整、养护维修完毕,更换部件等须在2小时内完成,超过4小时除扣减当日台班费用外,每超过4小时加罚3000元。每月的维修保养不能超过12个小时,每超过12个小时扣除一个台班。
5.1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遵守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甲方现场管理的规定处罚。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周生产例会及安全检查、验收及培训等。
5.13乙方负责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保证各部件齐全有效,提供设备基础图、安装施工方案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基础施工时,乙方应派专人现场指导,并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保证施工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
5.14司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挥,24小时随呼随到。
5.15为确保工程进度,乙方必须做到优质服务,安全为主;机械设备的外观必须保证地方政府、业主和甲方的CI形象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5.16乙方须派驻现场专职管理人员1名、驻现场专职维修人员1名及驻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员须持安全C本)1名,不得兼职。如果专职维修人员持有安全C本且具备管理现场安全的能力,则驻现场专职维修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可以是同一个人。
5.17乙方必须保证设备每天24小时(除保养外)正常运转,每个梯笼不少于2个司机(司机年龄在 50 岁以内,须确保司机真人真本,人、证、本要合一)。
5.18如因司机原因及维修不及时每延误4小时罚款3000元/次。
5.19楼层呼叫系统的保管及维修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发现楼层呼叫系统的损坏是其他分包劳务作业人员造成的,则由其他分包劳务作业人员赔偿。
5.20电梯只能由电梯司机开,不能由其他人开电梯。如果发现电梯司机不在岗,而由其他人员开电梯,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罚1000元。若电梯司机未按照劳务作息时间上下班,每次罚款500元。
5.21电梯司机作息时间要与施工现场同步,电梯司机上下班时间要与现场工人上下班一致,包括夜间加班。
5.22电梯防护门由电梯司机负责开关。电梯司机离开电梯及下班后必须锁好电梯门,如果电梯司机下班后不锁门,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罚500元。
5.23乙方须每日对梯笼进行清扫,保证梯笼整洁卫生。
5.24乙方进场后15日内须向甲方交纳 30000 元(大写: 叁万元整 )安全风险抵押金,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不足三万,要定期补足金额,如果乙方没能及时补足金额,则差额部分在分包月度结算款中扣除。
第六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6.1有关定义
6.1.1“月租赁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奖金、管理费、劳保、津贴、维修费、油料费,设备及人员保险等所有费用(投标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配备随机维修操作,保证安全生产,满足24 小时施工生产需要)。
6.1.2“进出场及安拆费”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投标方负责进出场运输、在施工现场的装卸车,负责机械的安拆、顶升、附墙,包含提供安拆所需的起重设备(为完成本工程使用之塔吊所发生的所有起重机械费用均已综合在报价中)。
6.1.3“基础预埋费” 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固定锚栓的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投标方负责提供基础预埋所需的固定支腿、马凳并承担费用,招标方负责机械的基础的施工。
6.1.4“租赁期限”包含:租赁期满,承租方继续使用机械,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续租期内,费用标准执行合同约定。
7.2租期的计算
7.2.1春节期间,招标方报停期30天以内(含30天),投标方不收租金。若春节报停超过30天按月租费的40%计费。 其它报停期15天不收租金,超过15天按月台班费的20%计费。
7.2.2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等),不论实际长短,投标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7.2.3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出具开工单日期、停工单日期,计算租用期。开工单及停工单以工长、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7.2.4租赁期不足整月的,数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赁费用。
7.3费用计算: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费用按月统计。
7.4月度结算:
7.4.1每月17日前投标方需配合招标方办理月结,若投标方不配合招标方办理月结,招标方有权不支付租赁费用。
7.4.2乙方不配合甲方月度结算与最终结算,甲方有权建议甲方公司总部,在公司总部其他项目招标时不予乙方单位入围。
7.4.3若乙方在工程收尾阶段不配合甲方施工,经甲方通知后还不配合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甲方与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的价格可不经乙方单位同意,且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的结算总额从乙方结算总额中扣除。
7.5结算:结算价(含税)=租赁费合计+进出场费+安拆费-罚款-扣款
租金计算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租金=月租费-月租费/30*停工天数)。
全部机械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出场完成后,出租方依据承租方安全部(或工程部)出具的机械设备使用开工令、机械设备使用停工令、月度使用记录、罚款、扣款等文件于28天内上报结算资料(一式三份,有签字盖章生效的),双方在收到有效的结算文件28天内完成结算;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结算后双方应就剩余价款制定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结清(扣除保修金额后的(如适用))余款的全部款项。
7.6付款
7.6.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7.6.2进度款支付:
7.6.2.1后续付款投标方于每月16提出结算,承租人在月底完成上月的产值确认,双方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招标方则向投标方支付当月产值不超60%的价款。
7.6.2.2工程竣工备案并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至不超过结算额的95%,剩余价款双方协商制定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结清余款的全部款项。
7.6.3双方同意在承租人资金情况困难时,租赁费用可最长延期两个月支付租金(无利息)。
7.6.4本工程付款审核期28天,付款宽限期28天。
7.6.5综合单价(注: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机械租赁行业的完税发票。
第七条:操作、维护与修理
8.1双方约定机械由 投标 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本合同约定的操作维护方应当按照机械运营、操作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或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指挥、维护等人员,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机械的操作与维护,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
8.2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投标方应当自接到招标方通知时起 2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投标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6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2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并同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3双方约定每月 24 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招标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如因投标方原因超出正常维护保养时间,相应减免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
第八条:工期及质量要求
8.1本工程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
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开始时间(暂定):2019年 月 日
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结束时间(暂定):2020 年 月 日
8.2乙方未接到甲方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下,必须持续且不拖延地进行施工。
8.3质量要求
8.3.1本合同承包内容适用于国家、部、省(市)有关技术、质量、检验等规程、规范及规定。
8.3.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局观摩示范2.0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执行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九条:文明施工
9.1 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 CI创优奖;无因室外电梯的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除、附臂(含埋件)安装及拆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无因零星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如发生,全部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9.2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各项制度、规章和规定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循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于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乙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9.3现场机械设备、配件应按照甲方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9.4 本工程的施工时间将受北京市政府规定的限制。乙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间将要遵从现有法律规定、业主、甲方的限制。
9.5因乙方原因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指标,甲方将从总价中扣除安全及文明施工违约罚金合同总额的5%。
第十条:安全施工
10.1本工程安全目标:无伤亡事故;
10.2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甲乙双方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制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对甲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派人整改完毕;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仍然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给于乙方2000--5000元/次的罚款。
10.3 乙方负责现场大型机械的安全工作,设一名专职安全员(须持安全C本)负责全部现场大型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10.4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尽力施救,甲方予以协助。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违章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完全由乙方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且其责任安全指标由乙方承担,并独自承担事故处理的结果。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甲方可对其进行罚款。
10.5 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北京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
11.1乙方未按合同内容完成工作,甲方有权停止办理乙方结算,直到乙方整改合格后再办理结算,为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2机械设备未经验收,乙方未签发交付使用通知书前,机械设备不能投入使用。如甲方提前使用,除乙方收取租赁费外,甲方还需承担因使用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11.3据工作需要提前退还租赁设备或延长租赁期限,需提前十天或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十日前通知乙方,双方办理书面手续。
11.4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在施工现场不喝酒、不打架,不闹事,对工人打架闹事的,发生一起罚款贰万元;承包人必须严格管理自有工人及劳务作业人员,保证不发生劳务纠纷事件。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劳务纠纷造成:1、施工现场不能正常施工、停工、工期滞后,2、工人闹事、静坐、围堵发包人项目部、阻断交通道路、影响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3、围堵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损坏发包人公司形象、聚众滋事、上访等事件发生,需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将加倍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另此类事件每发生一起对承包人罚款贰万元)。
11.5在签订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租赁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50000 元(大写: 伍万元整 )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甲方的合同目标。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待完工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第( 2 )项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北京市 丰台区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如乙方人员借故不及时到位或不服从乙方的管理与指挥而影响施工生产的,甲方可根据影响的程度和有关证据扣除当月部分月租赁费。
13.2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份数
14.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各项费用后,本合同既告终止。
14.2本合同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代理: 法人委托代理: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承诺书
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五、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六、防火责任书
附件七、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附件八、工程分包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






附件一
承诺书
致: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北京石景山五里坨项目的室外电梯及物料提升机 的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9. 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10. 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11. 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
具体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中建二局观摩示范2.0工程或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12. 安全文明:
1)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CI创优奖、严格执行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和杜绝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3)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4)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72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13. 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机械租赁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机械租赁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14. 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15. 材料管理:
1) 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 乙用材料、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16. 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向招标方交纳合同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17. 其他
1) 我司具有完成贵司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2) 我司服从贵司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我司按贵司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人员(用于本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驻现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我司承担。),未经贵司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附件:项目管理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邮箱、上岗证名称、上岗证编号);花名册所含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等。
我司承诺: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若未经贵司同意缺位超过24小时,或未经贵司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出现一次,我司按下列约定向贵司缴纳违约金:
序号
违约说明
违约金(人民币元)
1
管理和技术人员未按本条约定到位或缺位:
1) 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
2) 驻现场管理人员
3) 其他约定的人员

每天1000元
每天500元
200元/人.天
2
更换管理和技术人员:
1) 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
1) 驻现场管理人员
2) 其他约定的人员

50000元
10000元
2000元
3) 贵司月度考核时,因我司的责任,贵司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贵司计划要求,经贵司书面责令我司限期整改,我司仍达不到贵司要求时,贵司除按我司投标承诺书和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和更换施工单位,我司无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我司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贵司的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贵司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我司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贵司的要求,贵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我司无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贵司有权要求我司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5) 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机械的操作、维修、保养、顶升、拆除等施工。另行安排的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惩罚性罚款(该另行安排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0.5倍)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6) 我司违反以上第3、4、5条时,我司将在接到贵司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贵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我司承担。
7) 我司所报综合单价,已按贵司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范围综合考虑;承诺对此文件已有明确了解和理解。对于约定的施工范围和结算时按此规则结算无异议。并承诺:为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除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拆改、返工外),不发生签证费用。
8) 我司通过对招标方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量原则,以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机械租赁费、人工费、所有材料费、现场管理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及其维护、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合同备案费等所有费用。
9) 我司承诺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如年底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甲方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甲方即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10万元作为罚款。
10) 我司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172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11) 我司承诺:用于本工程的管理人员、劳务人员(农民工)、机械机具已进行相应保险的投保:“本单位员工人身意外保险”、“本单位施工机械及设备保险”、“本单位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12) 我司承诺:在每月30日前向贵司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签字盖章且有效的书面记录。未按期、按要求提供有效资料的,每发生一次,向贵司支付违约金1000元,屡次发生或情节严重的,贵司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
下无正文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或委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全,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附件五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甲 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 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
50万元以内:10%
50~100万元以内:8%
100~200万元以内:6%
200~500万元以内:5%
500~800万元以内:4%
800万元以上:3%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5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建二三通【2013】76号《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5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2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0元。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2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100-5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50-10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50-20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2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100-20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100-500元。
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50-1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
2.22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6私自采购本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2.29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2.30 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200元。
2.33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6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元。
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⒂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5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四、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
防火责任书

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责任关系
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所有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兼职消防、保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二、 责任期间
防火时间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三、责任目标
1、 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 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
3、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落实防火责任人。
4、 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5、 日常防火管理到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
6、 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齐全,灵敏有效。
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七
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对治安消防工作的安全意识,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 、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一、 甲方责任
1、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2、 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 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 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征及其他有关证件。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2、 服从甲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 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4、 乙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来京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89)31号文件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三无、组织冒名顶替人员。
5、 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6、 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甲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7、 乙方要按北京市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8、 乙方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 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 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10、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11、乙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12、乙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管理工作,管理制度责任要明确,并定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13、乙方主要领导为乙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14、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15、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数量、有效的灭火器材。
1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操作上岗证件,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7、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10个5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5个灭火器(干粉灭火器ABC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有限增加,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20人由乙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甲方保卫部,由甲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18、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瓦以上含100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人,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必须申报甲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9、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20、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甲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及通道,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21、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佩戴本项目胸卡,以便识别。出入胸卡办理费用5元每个,胸卡押金10元/人,胸卡办理费用和押金在办理后立即交纳,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胸卡退回后退还。
22、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 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1、 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100—500元。
2、 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100—200元。
3、 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100—500元。
4、 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100—500元 。
5、 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200—500元 。
6、 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意损坏,违者处罚100—500元。
7、 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罚500—1000元 。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8、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500—1000元。
9、 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500—1000元。
10、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款1000—2000元。
11、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500—1000元。
12、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100—200元。
13、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位负责人罚500——1000元。
14、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1、2、3、4、5、12、13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7、8、9、10、11条的责任单位 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乙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在通知书下达的3日以内交到甲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甲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四、 责任书说明
1、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2、 乙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16:
工程分包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
甲 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竣工,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 廉政管理职责:
1.有责任向介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
3.有权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4.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廉政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
5.人员不得参加组织的可能对其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6.人员不得在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7.人员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名目收受各种礼品、礼金和礼劵。
8. 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应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发现贿赂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二、廉政管理职责:
1.有权了解廉政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参照执行。
2.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不得宴请人员,或借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时机向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礼劵,否则视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人员。
4.不得与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得邀请人员进行旅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5.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人员,造成利益损失的,将视情节和后果扣除工程款1~5%,直至终止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6.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人员,被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单位承担赔偿。
7.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主动及时把情况反映给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电话:***-********
三、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3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报送公司纪委1份。
四、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分公司党委受公司纪委委托同其合作单位签订廉政建设协议书


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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