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局集贤县兴安乡鲜兴村田间砂石路工程 招标公告
民族宗教事务局集贤县兴安乡鲜兴村田间砂石路工程 招标公告
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集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集贤县兴安乡鲜兴村田间砂石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集贤县兴安乡鲜兴村田间砂石路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会玲
项目联系电话:158*****6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集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奋斗路1号
联系方式:王会玲 158*****6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兴达 189*****885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5-4商服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集贤县兴安乡鲜兴村田间砂石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集贤县兴安乡鲜兴村田间砂石路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集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兴安乡鲜兴村。
2.2建设规模:5段路,总长度4053米。
2.3项目总投资额:约147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06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09月20日,工期11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资格。
3.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04月22日至2019年04月26日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资质证书二维码扫描失败者无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班子成员要求: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名道桥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名市政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1名市政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1名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需要携带以上所有证件原件(证企相符)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单位企业锁(现场核实人员证件之用),在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报名联系电话:189*****885),逾期不予受理。(注:报名时复印件需要逐页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
4.2为了杜绝个人挂靠资质的现象,中标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班子人员与进驻现场施工的项目班子人员必须一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候选人排续顺序顺延确定中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 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工程投标活动的报名人必须是授权委托的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集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奋斗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5-4商服
联 系 人:范兴达
电话:189*****88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5-4商服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6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5-4商服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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