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湘锰中学提质改造--北教学楼及附属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湘潭市雨湖区湘锰中学提质改造--北教学楼及附属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湘锰中学提质改造项目--北教学楼及附属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雨湖区湘锰中学内(雨湖区鹤岭镇东部,沪昆高速铁路以北,082县道以南)。
2.3 规模:新建北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为2979.91平方米,建筑高度17.76米,建筑层数为四层,结构为框架结构,工程投资约880万元。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24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设计进度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复后20日内提交施工图。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②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湘潭市雨湖区湘锰中学提质改造项目--北教学楼及附属工程总承包(EPC)。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后续服务)和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包括老北教学楼拆除、土石方、北教学楼新建、道路、给排水、绿化、亮化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建筑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单位提供)。
3.3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员。
3.5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6.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详见附件2)。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请从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督,监督电话:****-********。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2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湘潭市雨湖区湘锰中学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传 真:****-********
邮 箱:********@qq.com">********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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