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06年度办公设备和空调设备协议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鹤壁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06年度办公设备和空调设备协议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鹤壁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06年度办公设备和空调设备协议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受鹤壁市人民政府公共采购办公室委托,就确定鹤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06年度办公所需微机、投影仪、扫描仪、打印机、UPS电源、音箱、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调制解调器、网卡及微机所用桌椅协议供货项目和空调设备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HZBCG[2006]60号
2.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3.项目要求: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4.招标人: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鹤壁市财政局11楼1107房间)
5.招标机构联系人:杨林 联系电话:****-*******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6年6月2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开标地点:鹤壁市财政局十二楼开标厅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6月5日至2006年6月27日上午9:00前(法定有效工作日)
8.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将作为有效评标依据)
(1)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日期至开标日满1年);
(2)营业场所的房产、土地证明(如为租赁的房产,请提供租赁合同及所租赁营业场所面积证明);
(3)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或省级以上区域总经销销售机构授权(原件),如为省级以上区域总经销销售机构授权还需有生产商对该销售机构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该销售机构的公章;
(4)售后服务人员的各类专业证书或生产厂家培训证书(原件);
(5)售后服务专用的交通工具行车证印件及原件;
(6)近两年经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认可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
9.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需交纳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10.付款方式: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供应商持验收报告、资金支付申请、购货发票、合同等材料办理结算手续)。
11.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鹤壁市财政信息网www.hbsczj.gov.cn)、鹤壁日报和市财政局一楼大厅公示三天。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1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200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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