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装备部2019年预研专用技术项目建议书评审细则第二次公告
陆军装备部2019年预研专用技术项目建议书评审细则第二次公告
各相关学院:
【适用范围】该评审细则仅适用于2019年4月16日中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中发布的2019年度陆军装备预研专用技术项目指南信息。
一、基本步骤
分为申报受理、形式审查、项目建议书初审、项目建议书复审、项目得分确定5个基本步骤。具体如下:
(一)申报受理
1.需求对接
请有意向申报的科研人员填写附件三(公开项目对接)、附件四(涉密项目对接),并于4月25日前提交到科研院205。注意:填写项目(技术)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向需求发布单位提出需求对接意向,填报内容务求简洁,能满足对接、联系需要即可。特别说明,该步骤为必要程序,是后续参与评审的必要条件。
2.项目建议书现场集中受理
按格式要求提交项目建议书(见附件二),初审版和复审版各15份(电子版光盘1份)、交接单一式两份(见附件二),提交资料评审后不归还。时间:4月31日18:00前,地点:科学技术研究院205。
(二)形式审查
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报项目的编号、名称与指南信息条目不符;
3.盲评材料格式与规定不符,透露申报单位与申报人信息或有特殊标记;
4.申报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
5.申报经费超过经费限额;
6.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情况。
现场形式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议书,可修改后在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
(三)项目建议书初审
采用盲审(申报单位不参加)形式,重点考核技术创新性、可行性等;由评审专家组对每个项目进行书面审查,按打分排序结果确定通过初审的单位,一般控制在5家以内;如申报单位不多于5家,则直接进入建议书复审环节。
初审专家本人申报或参与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初审满分100分,每一份项目建议书初审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四)项目建议书复审
项目建议书复审材料中技术内容需与初审材料保持一致。
采用申报单位现场答辩的方式,会议评审按项目汇报(汇报人应为项目申请人)、提问与答辩、专家个人打分的程序进行。综合评估技术创新性、方案可行性、研究基础等因素,由评审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综合情况进行打分。
复审专家回避制度:进入复审环节后,对评审专家按情况实行大回避和小回避制度。大回避制度,若评审专家为项目组成员,则该专家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所有申报单位的现场答辩评审。小回避制度,若评审专家不是项目组成员,但所在单位是申报组成单位之一,则该专家可参加现场答辩评审,但其对该申报单位不打分。
复审满分100分,每一份项目建议书复审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五)项目得分确定
1.综合得分。将初审、复审结果按权重计算得出综合得分。其中,初审得分占40%、复审得分占60%。
2.加减分。一是申报单位项目建议书中的经费需求概算每低于经费限额的5%,综合得分加1分,最多加2分;二是申请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汇报的,经陆军装备部许可,可由项目组成员代为汇报;未经许可,由项目组成员汇报的扣2分,由非项目组成员汇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3.项目得分。综合得分结合加减分,得出项目最终得分,该分值为项目排序的依据。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初审得分×40%+复审得分×60%,项目得分=综合得分+加减分。
二、供方遴选
通过复审的单位分为两类,即入围供方和培育供方。入围供方为推荐承研单位,安排研究经费。培育供方为推荐跟研单位,由其自筹经费开展课题研究。遴选基本原则是:
一是最低分数线原则。所有入围供方和培育供方最终得分不能低于60分。若无一得分超过60分,则该项目视为流标,后续再做安排。
二是优选原则。原则上按照指南信息要求的承研单位数量遴选确定入围供方数量。在满足最低分数线前提下,按最终得分高低排序,取指南信息要求数量的单位作为入围供方;若其中出现弃权的情况,则在满足最低分数线前提下,按得分排序顺延递补;若出现多家并列情况,则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是培育原则。在满足最低分数线前提下,其他参加复审单位与末位入围供方分数差距最小的,列为培育供方并由其出具正式申请后予以确认(仅限承研单位为2家的项目)。
三、经费分配
按照“鼓励竞争、尊重排序”的原则,确定如下经费分配原则:
1. 每条指南信息中的经费概算为该项目经费总概算。
2. 如指南信息明确承研单位为2家,则经费总概算的60%为经费限额(项目建议书中的经费需求概算不得超过经费限额,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推荐承研单位第1名所得经费为其申报经费,推荐承研单位第2名所得经费取其申报经费与项目经费总概算40%中的较低者。
3. 如指南信息明确承研单位为3家,则经费总概算的50%为经费限额(项目建议书中的经费需求概算不得超过经费限额,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经费分配比例为50%、30%、20%,推荐承研单位第1名所得经费为其申报经费,推荐承研单位第2名所得经费取其申报经费与项目经费总概算30%中的较低者,推荐承研单位第3名所得经费取其申报经费与项目经费总概算20%中的较低者。
4. 采取分阶段多方式竞争项目,则经费总概算的50%为经费限额(项目建议书中的经费需求概算不得超过经费限额,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本阶段各承研单位均分总经费指标的40%;下阶段将通过实物比测进一步收敛,安排剩余60%经费。
5. 若只有1家潜在供方(即申报单位为1家),则通过建议书初审和复审后,另行组织经费概算审查。
四、有关说明
(一)关于建议书格式,一是项目建议书初审版封面及正文均需采用普通白色A4纸双面黑白打印,普通装订,不得胶装,不得出现目录;二是项目建议书复审版最后一页,需加盖项目参与单位的公章;三是提交电子版初审及复审材料均应为PDF格式;四是初审或复审材料均不得超过200页(含附件)。
(二)申请单位应对本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并负责,不受理曾出现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
(三)初审完成后,将由项目联系人通知参加复审单位;复审完成后,入围供方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为5天。
(四)本公告是在第一次公告基础上的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如有变化,以第二次公告(即本公告)为准。
(五)竞争择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陆军装备部。
联系人:赵小龙
联系电话:****-*******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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