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颍上县种子公司等161户贷款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颍上县种子公司等161户贷款债权处置公告

所在地:安徽省

债权总额:1,699,949,153.83元(利息截至2016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颍上县种子公司等161户企业债权总额1,699,949,153.83元,贷款本金700,997,764.17元,利息998,951,389.66元(利息截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6月3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债物权等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分布于安徽省芜湖、阜阳、滁州、池州、六安市等地市(县、区)。

分户情况

阜阳地区

(一) 颍上县种子公司

1. 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颍上县种子公司公司所持债权总额为4,951,069.63元,其中:本金共计1,848,261.00元,利息共计3,102,808.33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贷款形态为损失。

2. 债务人情况

颍上县种子公司系全民所有制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6万元,出资人颍上县粮食管理局。注册地址在安徽省颍上县人民东路,主营业务为农作物种子生产、批发零售等,法人代表张磊。该公司已停止运营。经查询,企业状态为在业。

3. 抵押物情况

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颍上县种子公司名下共计3367.30平方米房产与1101.71平方米仓库。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二) 阜阳市颍东物资回收公司

1.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4月3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200000.00元,利息350614.58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贷款,由阜阳市颍东区供销合作社联社提供保证担保。贷款形态为损失。

2.债务人情况

阜阳市颍东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96年7月,隶属于阜阳市颍东区供销社,法人代表贾玉峰,注册资本60万元,注册地址在阜阳市颍上路43号,主营业务为物资回收、加工,建材,干鲜果品等。该企业自2000年已停止经营活动。通过阜阳市工商局对该企业的有关信息进行查询,该公司营业执照于2000年9月15日被阜阳市工商局依法吊销。

3.担保情况

该单位贷款时由阜阳市颍东区供销合作社联社提供保证担保。

4.涉诉情况

已申请执行,目前为中止执行状态。

(三) 阜阳市日杂储运有限公司

1. 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4月3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592860.00元及利息805223.65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形态为损失。

2. 债务人情况

安徽省阜阳市日杂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隶属于阜阳市供销合作社,法人代表刘琦。注册资本60万元,注册地址在阜阳市颍泉区颍州中路统建楼20号,主营业务为烟花、炮竹、日用杂品、农副土产品、饮料、陶瓷制品等。该企业自2012年底停止经营。通过查询该公司自2013年以来未参加工商年检。

3. 抵押物情况

该单位以其自有的位于阜阳市颍东区河东办常青路的国有划拨土地抵押,面积22271㎡(折合33.4亩,国有划拨),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地号:********0021-1。

4.涉诉情况

已申请执行。

(四)阜阳市水泥厂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阳市水泥厂所持债权总额为*******元,其中:本金共计*******元,利息共计*******元。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阜阳市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公司改制前名为阜阳市水泥厂)成立于1989年8月31日,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插新园北路,法人代表:刘子敏,注册资本:248万元,主要经营:水泥制造销售。经阜阳市工商部门查询,该企业工商登记已于2005年5月19号被吊销。

3.涉诉情况

未诉讼。

(五)安徽省界首市种子公司

1.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4月3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150万元,利息*******.33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安徽省界首市种子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63万元,全部由界首市农牧渔业局全额出资,注册地址界首市东顺河街110号,主营业务为农作物种子生产、批发零售等,法人代表刘恒。已停止运营。通过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企业营业执照已吊销。

3.抵押物情况

该企业贷款100万元为信用方式;另外50万元用企业的房屋作抵押担保,房屋面积5386.24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1380㎡,仓库建筑面积4006.24㎡,并办理了抵押担保登记手续。该企业系国有企业,土地属国有划拨。

4.涉诉情况

已诉讼。

(六)安徽省临泉久发实业有限公司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安徽省临泉久发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债权总额为15,495,116.51元,其中:本金共计8,000,000.00元,利息共计7,495,116.51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及担保情况

安徽省临泉县久发实业公司位于临泉县长官镇,始建于1995年。该公司是经省民政厅验收合格的社会福利集体企业,主要以生产销售久发牌系列饮料各类包装纸箱,兼扶持农业产业化种植等,公司法人代表柳西九,工商查询为存续。

3.抵押物情况

2005年企业贷款时办理了抵押担保合同,合同号:(********0)农银抵字(2005)第003号、(2006)第003号、第004号、第005号、第006号、第007号、第008号,以安徽省临泉县久发实业公司位于临泉县长官镇南五里乡七处房产(房产证号:*********************、960125、960124、**************)抵押,建筑面积7156平方米;机械设备298台套。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七)临泉县华兴食品有限公司

1.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4月3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236万元及利息*******.18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安徽省临泉县华兴食品有限公司,民营性质企业,成立于2000年5月,注册资本为75万元,注册地址在临泉县前进东路。经营范围为生生鲜肉销售,法人代表陈永华。经营情况:工商注册查询为存续。

3.抵押物情况

该企业在贷款抵押物为厂房及办公用房1343.27平方米(产权证号990200)砖木结构;机械设备27台套。2004年企业贷款时办理了抵押合同,合同号:(********0)农银抵字(2004)第003号。

4. 涉诉情况

未诉讼。

(八)阜阳禾丰种衣剂厂

1.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4月3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510万元,利息592万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及担保人情况

借款人安徽阜阳禾丰种衣剂厂现变更为[安徽禾丰农药厂],位于阜阳市周棚西三公里阜阳市棉花原种繁殖厂院内,法人代表:苑文才,国有企业,经营范围:种衣剂的生产,销售。安徽阜阳禾丰种衣剂厂为阜阳市棉花原种繁殖厂下属企业。主要生产种子衣剂,可预防苗期防病、防虫新科技产品。企业2003年停产,营业执照存续。

该企业在农行贷款时以阜阳市黄牛改良中心作担保。

3.涉诉情况

未诉讼。

(九)阜阳市冠颍食品厂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0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阳市冠颍食品厂会所持债权总额为7,430,023.00元,其中:本金共计2,430,000.00元,利息共计5,000,023.00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及担保人情况

阜阳市冠颍食品厂为国有企业,位于阜阳市颍泉区工业园区顶大路2号,法定代表人:闫涛。1989年11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286万元,主营:冰制品、糕点加工、销售。该食品厂系1958年建厂的老字号国有企业,已停止运营。通过阜阳市工商局对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企业状态为在业。

担保人为安徽阜阳绿斗城物业有限公司,系债务人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P。法定代表人:闫涛,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中路38号。成立于1996年12月24日。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日用百货、服装、饰品、鞋帽、箱包的销售;中型餐馆等。

3.抵押物情况

无。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十)阜阳市棉花原种繁殖场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0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阳市棉花原种繁殖场所持债权总额为16,748,899.94元,其中:本金共计6,700,000.00元,利息共计10,048,899.94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及担保人情况

借款人阜阳市棉花原种繁殖厂位于阜阳市周棚西三公里,国有企业,法人代表苑文才,经营范围涉及农业种子生产经营销售。借款单位是农业局下属的农业企业。原来主营棉花原种的繁育推广工作,后来,该场利用其可以收购棉花的优势,建立了纺织厂,遂将纺织厂业务作为主营业务,于2003年停止生产,现有职工170人,营业执照存续。

3.抵押物情况

无。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十一)阜阳市伍明供销社

1.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04月30日,农行持有的阜阳市颍泉区伍明供销社债权总额为 1,540,012.41元,其中:本金 420,000.00元,利息共计1,120,012.41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及担保情况

债务人阜阳市颍泉区伍明供销社成立日期1989年9月1日,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地址:阜阳市颍泉区伍明镇,主管单位:阜阳市颍泉区供销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王军,注册号:********00023;注册资本:65万元;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纺织品、日用百货等。已停止经营活动。通过阜阳市工商局对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企业状态为在业。

担保情况:借款人2003年12月4日办理房地权阜泉他字第********25号;登记号:********32号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他项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阜阳市颍信大楼分理处,房地产权利人:阜阳市颍泉区伍明供销社,房地产权证号:********70,房屋坐落:伍明镇阜涡路东侧,建筑面积1020.92㎡. 2012年8月23日农行对该户的85万元贷款进行减免息还清后,释放了该抵押物。剩余借款实为信用借款。

3.涉诉情况

未诉讼。

(十二)姜堂财政所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0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阳市颍泉区姜堂乡财政所所持债权总额为 650,911.37 元,其中:本金共计 201,700.00元,利息共计449,211.37 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及担保人情况

阜阳市颍泉区姜堂乡财政所原隶属于姜堂乡政府,,现隶属于宁老庄镇政府,是镇级政府的内设机构,人员属镇政府领导,其主管部门是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地址位于颍泉区宁老庄镇。

该户贷款由原阜阳市姜堂乡人民政府提供保证担保。

3.涉诉情况

未诉讼。

(十三) 宁老庄镇财政所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0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财政所所持债权总额为852,835.29元,其中:本金共计419,000.00元,利息共计433,835.29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及担保情况

宁老庄镇政府已与宁老庄镇政府合并,宁老庄镇财政所现隶属于宁老庄镇政府,是镇级政府的内设机构,人员属镇政府领导,其主管部门是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地址位于颍泉区宁老庄镇。

保证人为阜阳市颍泉区恒源特种水产养殖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未查询到该企业注册信息)。

3.涉诉情况

未诉讼。

(十四) 邵营财政所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0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阳市颍泉区邵营乡财政所所持债权总额为415,626.45元,其中:本金共计260,000.00元,利息共计155,626.45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及担保人情况

邵营乡政府已与行流镇政府合并,邵营财政所现隶属于行流镇政府,是镇级政府的内设机构,人员属镇政府领导,其主管部门是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地址位于颍泉区行流镇。

该户1998年10月7日贷款100000.00万元,现本金已还清,由原邵营乡教办室提供质押担保,其余二笔均为信用贷款。

3.涉诉情况

未诉讼。

(十五) 苏集财政所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0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阳市苏集乡财政所所持债权总额为650,526.71元,其中:本金共计430,000.00元,利息共计220,526.71元。贷款风险分类认定为损失。

2.债务人及担保情况

苏集乡政府已与伍明镇政府合并,阜阳市苏集乡财政所现隶属于伍明镇政府,是镇级政府的内设机构,人员属镇政府领导,其主管部门是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地址位于颍泉区伍明镇。

该户贷款由原阜阳市钜阳特种养殖场提供保证担保。

3.涉诉情况

未诉讼。

(十六) 周棚供销社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阳市颍泉周棚供销社所持债权总额为1,937,223.51元,其中:本金共计885,000.00元,利息共计1,052,223.51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周棚供销社是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93年12月,隶属于阜阳市颍泉区供销社,法人代表姜如春。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址在颍泉区周棚办事处周棚集,主营业务为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百货及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等。该企业自2002年底全部停止经营活动。通过阜阳市工商局对该企业的有关信息进行查询,该企业自2013年以来未参加年检。

3.抵押物情况

阜阳市颍泉周棚供销社以其房产作抵押。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十七) 颍泉区种子公司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0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阳市颍泉区种子公司所持债权总额为1,523,533.64元,其中:本金共计598,000.00元,利息共计925,533.64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基本情况。借款人现隶属于阜阳市颍泉区农委,是颍泉区政府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主管部门是颍泉区农委,人员属颍泉区农委领导,地址位于阜阳市颍上北路60号。通过阜阳市工商局对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该公司营业执照自2013年以来未参加工商年检。

3.抵押物情况

抵押人为阜阳市颍泉区种子公司,以其自有的仓库提供抵押担保。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十八) 阜阳市国家安全局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阳市国家安全局所持债权总额为824,665.12元,其中:本金共计300,000.00元,利息共计524,665.12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及担保情况

阜阳市国家安全局隶属阜阳市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单位,其主管部门是阜阳市人民政府,地址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南二环路上。

担保情况:信用贷款。

3.涉诉情况

未诉讼。

(十九) 颍州区林业局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阳市颍州区林业局所持债权总额为100,732.53元,其中:本金共计70,000.00元,利息共计30,732.53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阜阳市颍州区林业局现隶属于阜阳市颍州区政府,是颍州区政府的行政部门,人员属颍州区政府领导,地址位于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

3.涉诉情况

未诉讼。

(二十) 曹集农经站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南县曹集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所持债权总额为1,308,532.71元,其中:本金共计250,000.00元,利息共计1,058,532.71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及保证人情况

曹集农经站隶属于阜南县曹集镇政府。曹集农经站作为镇政府的经济实体,在2000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对其进行了整合、撤并或职能转变,现曹集农经站是曹集镇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经营情况正常。

保证人:曹集镇财政所。

3.涉诉情况

未诉讼。

(二十一) 阜南县建设委员会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南县建设委员会所持债权总额为1,161,020,79元,其中:本金共计580,00.00元,利息共计581,020,79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阜南县建设委员会,现名为阜南县城乡建设局,位于位于鹿城镇三塔路与运河路交叉处,是阜南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事业单位。

3.抵押物及担保情况

1999年9月11日发放的500,000.00元是抵押担保贷款,办理了抵押担保手续。抵押物其一是阜南县城建局的办公楼,位于三塔路21号,砖混结构,面积1152.7平方米,办理了他项权证;其二是职工宿舍楼,位于焦阳路房产管理局西侧,砖混结构,面积456.4平方米,办理了他项权证。

2000年2月2日发放的80,000.00元是保证担保贷款,保证人任献斌。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二十二) 龙王财政所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南县龙王乡财政所所持债权总额为63,311.52元,其中:本金共计30,000.00元,利息共计33,311.52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及担保情况

王乡财政所隶属于阜南县龙王乡政府,位于阜南县城以南约8公里处。龙王乡财政所作为乡政府的经济实体,在2000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对其进行了整合、撤并或职能转变,现龙王乡财政所和保证单位是龙王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龙王乡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2000年1月25日发放的贷款,现结欠30,000.00元为保证担保贷款,保证人龙王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3.涉诉情况

未诉讼。

(二十三) 袁集镇政府(财政所)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南县袁集镇人民政府及袁集镇财政所所持债权总额为2,569,282.03元,其中:本金共计1,377,560.00元,利息共计1,191,722.03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上述借款分别由阜南县袁集镇人民政府、阜南县袁集镇财政所、阜南县龙王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担保。

2.债务人情况

阜南县袁集镇人民政府原是阜南县人民政府的基层组织,阜南县袁集镇财政所是阜南县袁集镇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位于阜南东南约50公里,与阜阳市颍州区接壤,2013年阜阳市行政区划调整,袁集镇划入阜阳市颍州区。

阜南县袁集镇人民政府、阜南县袁集镇财政所是当时的借款主体;

3.涉诉情况

未诉讼。

(二十四) 地方国营阜阳市肉类冷冻加工厂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阜阳市地方国营肉类冷冻加工厂公司所持债权总额为46,198,595.00元,其中:本金共计17,198,270.00元,利息共计29,000,325.00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阜阳市肉类冷冻加工厂系国有企业,位于颍东区长青路2号,法定代表人秦亚东,现改为牛金堂,注册资金100万元,主营肉类加工,该厂1993年县、市合并后隶属小阜阳市经委管理,1996年撤县分区后归属颍东区经委管理。现因经营管理不善,已关闭多年。该厂于2002年12月28日以后因不参加年检,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3.保证及抵押情况

该厂于2000年2月28日办理200万元承兑汇票时由拦河坝城市信用社提供担保, 2000年8月28日承兑汇票倒逼贷款,金额100万元,经颍泉区法院(2001)泉民二初字第46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并申请执行,拍卖该厂车辆还款后,至剥离日结欠938270元,后经项目组找法院申请执行,该厂无财产可执行,由担保人归还了30万本金,此笔贷款截至2015年底结欠为698270元及利息。

2000年5月26到期的在农行颍泉支行的一笔800万元贷款,抵押物房产为阜阳市地方国营肉类冷冻加工厂的设备,于1999年2月8日在阜阳市颍泉区工商局办理了抵押物登记证,抵押登记号为:阜阳市颍泉区工商局合字第014号。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二十五) 界首市再生资源公司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安徽省界首市再生资源公司公司所持债权总额为28,285,566.31元,其中:本金共计11,996,066.21元,利息共计16,289,500.10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安徽省界首市再生资源公司是一家集体企业,成立日期:1993年9月28日,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地址界首市中原路173号,主营业务为废旧金属的回收等,法人代表吕全现,该企业原界首市供销社联合总社下属单位。通过界首市工商局对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企业状态为在业。

3.抵押、担保情况

该企业现存5笔贷款余额432.22万元,签订的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抵押物为企业的办公楼及自然人吕展的住房,其中办公楼面积996.85平方米(字第97093号),建于1987年左右;房产对应国有划拨土地面积356.28平方米。个人住房面积83.31平方米(字第97094号)。其余22笔贷款现均为信用。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二十六) 安徽省临泉山羊集团有限公司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安徽省临泉山羊有限公司公司所持债权总额为82,181,695.39元,其中:本金共计34,000,000.00元,利息共计48,181,695.39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及担保人情况

安徽省临泉山羊有限公司,位于临泉县瓦店镇,企业性质民营。始建于1991年9月,注册资金5092万元。职工392人,法人代表许洪海。2007年前企业经营较为正常,由于2007年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后,已基本停止了经营活动,通过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企业状态为在业。

3.抵押物情况

2005年企业贷款时办理了抵押担保合同,合同号:(********0)农银抵字(2006)第004号、(2006)第007号、第008号、第009号、第010号、第011号、(********0)农银抵字(2007)第001号,以安徽省临泉山羊有限公司位于临泉县瓦店镇六处房产,分别为厂房、冷库、办公楼建筑面积42323.5平方米(房产证号:************************、20081200、200601525、200500875)抵押;机械设备857台套;交通运输工具25辆。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二十七) 安徽临泉县肉类联合加工厂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0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安徽临泉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所持债权总额为19,637,057.78元,其中:本金共计12,000,000.00元,利息共计7,637,057.78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安徽临泉县肉类联合加工厂,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注册资本400万元,注册地址在临泉县解放南大街61号。主营业务为肉类冷冻加工销售、脱水蔬菜保鲜,法人代表于勇。该企业2004年前经营较为正常,自2004年以后,已停止了经营活动,通过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2009年12月11日营业执照已吊销。

3.抵押物情况

合同编号: (341109110)农银抵字(2002)第021号。抵押人为安徽临泉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的机器设备。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二十八) 临泉县精粉厂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0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安徽省临泉县精粉厂所持债权总额为83,281,214.05元,其中:本金共计56,750,000.00元,利息共计26,531,214.05元。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安徽省临泉县精粉厂始建于1992年,企业位于临泉县城关镇前进东路66号,于1995年投产。注册资金人民币1380万元,业务经营范围主要是生产、销售粮食油料加工,兼营农副产品购销,是以加工、经营各种“食品专用粉”为主的企业,当时属沿海淮六县项目,是一家隶属于乡镇企业委的集体企业。2004年临泉县乡镇企业管理委员会文件临乡企项字[2004]038号批复,该企业更改为民营企业,法人代表马卫民。

该企业于2000年3月停产,职工离岗另谋职业,通过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2009年8月26日吊销。

3.抵押担保情况

担保贷款2笔,合同编号(临)农行借合字第49号由临泉县乡镇企业委员会提供担保贷款80万元;(临)农行借合字第65号由安徽富恒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贷款236万元。

抵押贷款4笔,无合同编号,在工商局登记抵押,抵押物为恒温库、机械设备、办公楼、车间、立筒仓、厂房,其中恒温库、办公楼、车间、立筒仓、厂房未办理房产证,并且房产抵押未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二十九) 安徽阜阳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安徽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债权总额为99,838,345.80元,其中:法人贷款本金共计26,112,375.00元,利息共计31,172,149.72元;个人抵押贷款本金共计12,119,047.66元,利息共计30,434,773.42元。该贷款风险分类认定为可疑类。

个人按揭贷款。2001年10月—12月该公司以返租形式,向自然人出售酒店式公寓,22户自然人从我行办理按揭贷款24笔,用于购买该公司在建工程主楼15-19层酒店式公寓,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资产为利源大厦主楼地下室及1-6层、利源大厦主楼7-13层和利源大厦南裙楼地下室及2-6层。剥离日结欠本金1391.5万元,剥离后收回应念祖、应家军、常静3户本金179.6万元,2016年6月21日收回杨红艳贷款本金432000.01元,现结欠贷款本金1168.7万元、利息2943.08万元。因自然人按揭贷款属假按揭,新利源公司已同意承担该债务,并出具承诺函。

2.债务人情况

原安徽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30日,位于阜阳市人民西路70号,法定代表人贺文俊,注册资金204.04万美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材装饰材料。2007年9月7日安徽阜阳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阜阳市颍泉区颍州中路18号,法定代表人贺美艳,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机械、装潢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目前该企业处于半关停状态。

3.抵押物情况

法人债权及个人债权抵押合同下的抵押物为老利源公司名下位于阜阳市阜临路与颍州路交叉口西北角的房屋建筑物类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截止2016年4月30日,上述设定抵押权的在建工程均已完工,但尚未取得房产权证,根据阜阳市测绘院测绘结果(工程编号:JGCH100526-A),设定抵押权的在建工程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总面积37,531.28平方米,对应的土地共1宗,使用权证号为阜阳市国用(95)字第004号,土地总面积14,480.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 上述抵押物中均已办理抵押登记,其中金三角外裙楼、金三角商城三楼由工商局办理,系无效登记,且截止评估基准日,金三角外裙楼均已售于自然人。故有效登记的在建工程涉及的房屋建筑物面积为33,069.34平方米。

4.涉诉情况

已诉讼,2015年,农行对前期查封抵押资产已到期部分申请法院继续查封。

(三十) 阜南县化工厂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农行对债务人安徽省阜南县化工总厂所持债权总额为151,277,461.18元,其中:本金共计25,950,000.00元,利息共计125,327,461.18元。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贷款风险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阜南县化工厂,现名为安徽省阜南县新天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阜南县城南郊,始建于1970年,1974年投产,是以主产氮肥为主的县办龙头工业企业,1996年被批准为国家中型化工企业,是省政府重点扶持沿淮六县的重要化工企业。阜南县化工厂自1997年效益下滑并出现亏损,2004年初,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已经处于半停产状态。经对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存续,企业经营状态为歇业。

3.抵押担保情况

无担保、抵押,全部为信用贷款。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滁州地区

(一)安徽省全椒县精诚铸造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结欠贷款本金余额217.72万元,利息311.18万元,担保方式抵押。

2、 债务人情况

安徽省全椒县精诚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位于全椒县六镇镇白酒街道,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前身是全椒县白酒铸造厂,改制后主要股东由原白酒乡政府变更为自然人范茂明,主要经营有色金属生铁铸造、单铧犁制造、机械配件加工等,2007年11月8日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抵/质押情况

该户贷款以借款人自身的房地产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房地产位于全椒县六镇镇白酒街道,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证号:全国用(2003)字第0173号,房产证号:全房字第2376号,抵押证号:全椒土地房产抵押字第2003233号。

4、诉讼情况

尚未诉讼。

(二)安徽省全椒县塑业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结欠贷款本金余额58.64万元,利息64.75万元,担保方式为房地产抵押。。

2、 债务人情况

安徽省全椒县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系原全椒县隆兴编织袋厂改制后重新注册,注册资本50万元,由李昌胜等15位自然人共同出资,企业位于全椒县西王镇隆兴街道,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塑料编织袋制造、塑料编织袋膜膜、商标印刷(不含烟草制品、人用药品),主要产品为塑料编织袋制品。

3、 抵/质押情况

该户贷款以借款人自身的房地产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土地位于西王镇隆兴街道,土地证号:全集用(2004)第0240、0241号,房产证号:全房字第2511、2510号;抵押证:全椒土地房产抵押字第2004301号,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

4、 诉讼情况

尚未诉讼。

(三)滁州市富爵服饰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结欠贷款本金余额738万元,利息1065.25万元,担保方式为房地产及设备抵押,其中375万元已以资抵债。

2、 债务人情况

滁州市富爵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全椒县二郎口镇街道,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是原滁州市富爵集团有限公司经全椒县人民政府批准改制后分立重组而成立的新公司,股东系蒋贵平等8位自然人,合计出资额616万元,主要经营服装、服饰制造销售和纺织品销售等,由于受到政策、市场、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的影响,缺乏流动资金周转,无法自主开展生产经营,2008年10月10日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抵/质押情况

该户贷款以借款人自身的房地产及机械设备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房地产位于全椒县富爵新村(二郎口镇),土地性质为出让,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全土房他字第2007002489号;设备抵押权证:全工商抵字156-2号。抵押物已被执行并作价375万元移交农行抵偿委托资产债权【(2011)滁执字0010-2号】。

4、诉讼情况

2010年8月30日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滁州市富爵服饰有限公司进行起诉,2010年12月1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2010)滁民二初字第00047号),但滁州市富爵服饰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的规定义务,2011年1月12日农行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拍卖,但三次均流拍,农行申请以最后一次拍卖保留价接受以物抵债,经法院裁定,抵押物作价375万元移交农行抵偿委托资产债权【(2011)滁执字0010-2号】。

(四)滁州市金龙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结欠农行委托资产本金35.44万元,利息34.74万元。

2、 债务人情况

滁州市金龙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属县农发行划转粮食附营企业来安县米厂经改制后而成立,成立时间于2003年12月17日,法人代表阮金龙,注册地为来安县来城南大街186号。2003年来安县米厂改制,滁州市金龙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接收原米厂资产。目前债务人收取零星租赁费,原主营大米加工业务已停止生产经营。

3、 抵/质押情况

该户贷款以机器设备作抵押,作价109.99万元,抵押的机器设备于2004年6月1日在来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

4、 诉讼情况

农行于2010年6月对该企业所欠本息48.40万元(截止2010年5月31日)向来安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来安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5日立案受理。经开庭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下达《民事调解书》[2010)来民二初字第0121号],由于被告未履行调解协议还款义务,农行于2011年3月4日向来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滁州市蔬菜公司

1、 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结欠贷款本金余额200万元,利息446.15万元,担保方式为房地产抵押。

2、 债务人情况

滁州市蔬菜公司系国有服务性企业,现属滁州市琅琊区商务局,企业经营正常,企业、职工尚未改制。目前主要对外租赁经营,收取租赁费。

3、抵/质押情况

该户贷款以借款人房地产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房地产位于滁州市交通路23号,房产面积749.93平方米,结构砖混,土地面积7348.13平方米,性质:国有划拨。他项权证号为:(98)皖滁土、房押字第3423000474号。

4、诉讼情况

尚未诉讼。

(六)安徽省腾农肥业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截至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其贷款余额为127.94万元,欠息84.13万元,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

2、 债务人情况

安徽省腾农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日,由原安徽省定远县多元素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而来,制造业类客户,主营业务是有机—无机复混肥料、BB肥生产、销售。主要生产多元素水稻、小麦、油菜等农作物专用复合肥,经营规模为小型企业,其厂址位于定远县城南开发区,注册资金100万元。该公司股东及出资额:李继荣51万元,曹欢如40万元,宫保莉9万元。企业年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法人代表:李继荣。

3、抵/质押情况

安徽省腾农肥业有限公司在农行贷款的抵押物为其法人代表李继荣名下2,015.56m2房产,其中:彩钢瓦砖混结构仓储用房1,079.94 m2、砖瓦结构办公用房112.04 m2、砖混结构生产车间805.58 m2,均为1994年建成。

4、诉讼情况

尚未诉讼。

(七)安徽省凤阳县红山种养殖开发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批转基准日),该公司在农行结欠本金为3,912.69万元, 利息612.37万元。担保方式为机器设备及林木资产抵押。

2、 债务人情况

凤阳县红山种养殖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29日,位于凤阳县门台镇,属私营企业,无自有房地产,租用原安徽省商业机械厂办公设施及生产车间,经凤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金为1200万元,出资人为王平国、陈太明二人,出资金额各为600万元,所占股权各为50%,二人出资方式均为实物,法人代表王平国。企业已停产。

3、 抵/质押情况

抵押机器设备和林权均已灭失。

4、 诉讼情况

2010年6月份农行对该企业提起诉讼,判决书公告送达。农行于2011年9月1日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12年2月19日,农行向滁州市法院申请查封并强制拍卖抵押物,后执行未实施,抵押物灭失。

(八)凤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1、 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结欠贷款本金余额40万元,利息53.82万元,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

2、 债务人情况

凤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座落于凤阳县府城镇。它的前身为凤阳县农机服务总公司,主要经营农业机械、柴油、汽油、润滑油等。1996年6月8日县政府下文[凤(96)011号]成立凤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贷款剥离时,凤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属政府职能部门。

3、 抵/质押情况

该户贷款以借款人办公综合楼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房产位于凤阳县府城镇皇城路西侧(现更名为:凤阳县府城镇禁垣路),建筑面积为1,144.25平方米,抵押的房屋他项权证号为他权证字第9801116号。

4、 诉讼情况

尚未诉讼。

(九)安徽省日月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结欠余额4,389.54万元,其中:本金1,470.73万元,利息2,918.81万元,担保方式为担保、房地产和机器设备抵押。

2、 债务人情况

安徽省日月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更名成立于2003年4月,由原“安徽省凤阳县健民实业有限公司”改制而来,主营业务:淀粉、淀粉制品及设备制造销售,粮油副产品、水产品加工销售,山芋、杂粮收购。经营规模为小型企业,其厂址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西门外,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该公司股东及出资额:张浩493万元,赵保全474万,赵炜33万元。企业已停产。

3、 抵/质押情况

该户贷款已债务人在凤阳县县城凤庙路旁边共有21,452.71平方米,其中划拔土地13,546.0平方米,出让土地7,906.71平方米,房产证面积1,874.8平方米,登记证为房产权证凤他字1035号。二是位于安徽省凤阳县西泉镇(原安徽省凤阳县星晨淀粉厂)一处资产,划拔土地,有房产证,房地产他项权证面积3,491平方米。三是企业提供207台(套)机器设备做抵押。

4、 诉讼情况

2016年3月28日,对该企业依法提起诉讼,凤阳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4日下达民事调解书【(2016)皖1126民初1037号】,要求债务人于2016年5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债务人无履行能力。

(十)全椒县二郎口液化石油气储备站

1、 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结欠贷款本金余额145万元,利息207.24万元,担保方式为房地产、设备抵押。

2、 债务人情况

全椒县二郎口液化石油气储备站成立于1998年,位于全椒县二郎口镇,企业性质国有,隶属于全椒县粮食局,主要经营液化石油气购销、液化气灶具及配件、粮油销售等,2006年企业因长期亏损而被迫关停,2008年10月10日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10年人员安置结束。该企业已停产。

3、 抵/质押情况

该户贷款以借款人自身的房地产和机械设备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房地产位于全椒县二郎口镇街道西部,离镇中心大约500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出让金未缴),他项权证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No000299746;机器设备:报警器、变压器、避雷针等,设备抵押的登记证:全工商抵字第55号。

4、 诉讼情况

2011年3月15日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椒县二郎口液化石油气储备站进行起诉,2011年10月12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2011)滁民二初字第00009号),2011年11月农行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一)全椒县弘达商都有限责任公司

1、 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结欠贷款本金余额351.5万元,利息537.95万元,担保方式为地产抵押。

2、 债务人情况

全椒县弘达商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系全椒县土产公司改制后重新注册,位于全椒县襄河镇襄水路18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百货、针织、服装、家电零售业务等,2007年10月16日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抵/质押情况

该户贷款以借款人自身的土地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土地位于全椒县襄河镇襄水路18号,土地性质为划拨,抵押证号:全椒县土地房产抵押字第(2002)437号,土地上建筑物没有产权证。

4、诉讼情况

尚未诉讼。

(十二)天长市农业机械公司

1、 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结欠贷款本金余额293.00万元,利息423.14万元,担保方式为房地产抵押。

2、 债务人情况

天长市农业机械公司为天长支行委托资产客户,位于天长市建设东路69号,隶属于天长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于1971年7月,国有中型商业企业,注册资本245万元,经营范围农业机械及配件,在职下岗工人150人、退休职工38人,企业所属7个营业网点均为非独立法人企业,分布天长市主要乡镇。2007年12月18日该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状态,现由天长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代为管理。

3、 抵/质押情况

该企业贷款以房地产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人为天长市农业机械公司。他项权证号为2003他项天字第762号。(1)抵押房地产位于天长市东外天扬公路北侧,土地证号天国用(98)字第008号,土地面积3,297.19平方米,性质国有划拨,房产证号天公字第007号两本,房产面积分别1,327.62平方米,1,619.15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2,946.77平方米,砖混结构,用途为仓储。(2)抵押房地产位于天长市天长镇建设路359号,土地证号天国用(90)字第0044号,土地面积4,897.45平方米,性质国有划拨,用途为门市、仓储、办公室,房产证号(90)天公字第007-1号,房产面积1531.75平方米,房产证号(90)天公字第007-2号,房产面积3,144.67平方米,砖混结构,合计建筑面积4,676.42平方米。

4、诉讼情况

天长农行于2006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5月9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06)滁民二初字第11号民事调解书,判决天长市农业机械公司偿还欠款,2007年12月18日该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十三)天长市千秋宾馆

1、 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结欠贷款本金余额88.50万元,利息119.72万元,本息合计208.22万元,担保方式为房地产抵押。

2、 债务人情况

天长市千秋宾馆成立于1989年8月,原天长市人大常委会招待所,位于天长市千秋路3号,单位性质,国有企业,主管单位天长市人大常委会。目前主要对外租赁经营,收取租赁费。

3、抵/质押情况

该户贷款以借款人自身的门面房5间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房地产位于天长市千秋路与新河北路交界处,房产面积162.6平方米,土地面积1400平方米,性质为国有划拨,他项权证号为98皖天土房押字第207号(土地1400平方米,房产132平方米),98皖天土房押字第208号(房产30.6平方米)。

4、诉讼情况

尚未诉讼。

(十四)天长市水利电线厂

1、 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结欠贷款本金余额108.50万元,利息159.65万元,担保方式为房地产及机器设备抵押。

2、 债务人情况

天长市水利电线厂位于天长市二横路翠微巷,隶属于天长市水利局,成立于1985年10月,小型集体工业企业,注册资本56万元,在职下岗工人50人、退休职工18人,主要生产经营销售各类民用电线电缆。企业于2002年关停。该企业于2006年10月18日向天长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天长市人民法院2006年11月3日下发(2006)天法破字第3号受理破字案件公告。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状态。

3、 抵/质押情况

该户贷款以借款人自身的机器设备及土地、厂房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房地产位于天长市二横路翠微巷7号,房产面积2,103.35平方米,砖混结构,土地面积4,340.045平方米,性质国有划拨,他项权证号为99皖天土房押字第132号。抵押机器设备已灭失。

4、 诉讼情况

债务人处于破产清算,农行已申报债权。

芜湖地区

(一)无为县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主债权情况

企业于1999年建厂后,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在无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截止2016年6月20日,尚欠农行贷款本金330万元及利息466.87万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无为县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无为县泥汊镇,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25153711735D,成立于1999年,法人代表肖尚义,主营矿石粉加工。该企业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企业的厂房、机械。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因受市场变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导致其主营贸易业务逐渐停止,经营实绩出现较大滑坡,销售量、货款归行率急剧下降。企业产品销售市场清淡,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

3、抵押担保情况

无为县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均办理了抵押担保手续,抵押物位于无为县泥汊镇。其中土地面积为18666.76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产面积1475.76平方米;机械设备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因大多是专用设备,企业停产后多年来已腐蚀不堪。

4、诉讼情况

未诉讼。

(二)国营无为县周家大山林场

1、主债权情况

国营无为县周家大山林场是在国家大力发展林业,植树造林,发展地方经济的形势下,因开发林业缺少资金,多次在无为支行申请扶贫开发贷款。

从1997年到1999年期间国营无为县周家大山林场陆续向无为支行申请贷款341万元,期间收回贷款15万元,现结欠326万元,占用形态为损失类,截止2016年6月20日,尚欠贷款本金326万元及利息336.93万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国营无为县周家大山林场始建于1963年,是国有企业,隶属县林业局,位于原百胜乡周家大山,法人代表沈俊祥,主要经营木、竹销售,连年亏损,最终资不抵债,企业难以维持,最终于2006年关停,营业执照被吊销。

3、抵押担保情况

债务人目前资产仅有房产1475.76平方米以及林木。位于原无为县百胜乡周家大山。国营无为县周家大山林场贷款办理了抵押担保手续,以该单位房产和山林作为抵押,其中房产面积2030.52平方米及其林木权,贷款虽然办理了抵押,但抵押的办公楼现已被林业派出所做办公大楼,现在整个林区被无为县政府规划为旅游景区,为保护生态环境国家林业部门下令不准砍伐树木,抵押的房产虽有他项权证经到房产部门调查该单位房产没有办理房屋权证没有土地权等众多原因致使抵押变现困难。

4、诉讼情况

未诉讼。

(三)安徽宏盛羽毛制品有限公司:

1、主债权情况

安徽宏盛羽毛制品有限公司与农行于2003年12月建立信贷业务关系。截止2016年6月20日,安徽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农行结欠贷款本金余额1760.79万元,结欠利息141.21万元,其他债权14.8万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宏盛羽毛制品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6月,位于无城董桥大金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414223601431。属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代表金正雨。原企业主要生产经营高中档羽毛球及1-5类羽毛片,产品主要销往福建、广东等地。由于该企业属于家族式管理,财务制度不规范、不健全,内部管理混乱,导致企业库存过大,外欠款无法及时收回。同时,在未充分考虑自身资金承受能力的情况下,盲目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占用了大量流动资金,使得企业资金链条发生中断,被迫于2007年8月关停倒闭,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吊销。

3、抵押担保情况

安徽宏盛羽毛制品有限公司贷款办理了抵押担保手续,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抵押物位于无为县无城镇董桥大金村。其中土地面积为5970.07平方米,但有1221平方米土地为集体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剩余4749.0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产面积3612.11平方米;机械设备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因大多是专用设备,企业停产后多年来已腐蚀不堪,现已于剥离前全部灭失,企业关闭后结欠债务较多,广东一企业将宏盛诉讼,原巢湖市中院将该企业在无城镇檀树行政村厂房及土地进行了拍卖,农行于2010年6月收回了280.42万元,

4、诉讼情况

农行于2008年对企业实施依法诉讼,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18日以[2010]巢民二初字第00033号作出民事调解。被告没有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还款义务,农行已向原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无为县泊山洞风景管理处

1、主债权情况

无为县泊山洞风景管理处与安徽省农行芜湖分行于1998年11月建立信贷业务关系。截止2016年6月20日,无为县泊山洞风景管理处在农行结欠贷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317.46万元,其贷款本金中100万元及利息担保方式为抵押 ,剩余50万元本金及利息为信用方式。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无为县泊山洞风景管理处始建于1994年1月,是一个集体旅游企业,隶属蜀山镇政府,原法人代表王绅友,位于蜀山镇凤凰山脚下,主要经营风景区旅游,从2005年起蜀山镇租赁给私人经营,租赁收入全部归还私人借款。因受市场变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加之附近交通、食宿等基础设施落后,企业缺乏旅游拓展市场经验,宣传能力不足,不能吸引游客,最终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现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3、抵押担保情况

该户贷款中100万元及利息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抵押物位于无为县蜀山镇凤凰山。其中土地面积11349.25平米,权属性质为国有,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贷款虽有土地抵押,但想处置较难因为当时政府为了取得扶贫贷款随便将景区门口土地政府行为办了证,所抵押的土地是景区门口一块地,地面上有多户农户建房,导致没有办法处置。

4、诉讼情况

未诉讼。

(五)安徽省芬妮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1、主债权情况

安徽省芬妮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最早于1998年与农行建立信贷关系。贷款本金110万元及利息163万元,负债合计273万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省芬妮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始建于1996年,法人代表石国荣,属于民营企业,债务人厂址位于无为县严桥镇,主要经营妇女卫生巾、护垫和生活用纸。企业于2003年底关停倒闭,债务人营业执照现已被无为县工商局依法吊销。

3、抵押担保情况

抵押物一:债务人的厂房,位于无为县严桥镇,建筑面积1209.36平方米(在无为土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证号为无土他项(02)字第152号;

抵押物二:债务人土地,位于无为县无为县严桥镇,面积575.65平方米(在无为县土地局办理抵押),抵押权证号为无土他项(02)字第152号。

抵押物三:机械设备抵押登记号为无抵字【2002】第53号,企业停业多年,已经锈蚀,已于剥离前不存在。

抵押瑕疵:企业所抵押的土地是划拨性质,实际是严桥镇河边上一块地,法人自有住宅房抵押在农商行,进入企业厂房内必须要走法人住宅房才能进入,抵押在农行的厂房全部是简易搭盖,导致农行没有办法处置。

4、诉讼情况

未诉讼。

(六)无为县华联实业总公司

1、主债权情况

无为县华联实业总公司于1998年 10月31日在农行芜湖分行贷款90万元,期限一年,用途是周转。截止2016年6月20日,尚欠农行贷款本金89万元及利息112.33万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借款人无为县华联实业总公司成立于1994年,位于无城南大街,是一家主要从事餐饮、住宿、百货及房产开发的的集体企业,隶属于无城镇五华社区,该公司法人代表王前根,原任五华社区党总支书记。因受市场变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其主营贸易业务逐渐停止,经营实绩出现较大滑坡,销售量、货款归行率急剧下降。企业产品销售市场清淡,最终因经营管理不善,于2004年关停,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吊销。

3、抵押担保情况

(1)借款人抵押物分析

无为县华联实业总公司贷款办理了抵押担保手续。其中土地面积114.98平米,位于无城镇五华社区;房产面积789.14平米,位于无为县无城镇南大街,部分为五华管理区办公房、其他房产被企业职工占住。

4、诉讼情况

未诉讼。

(七)巢湖科越实业有限公司:

1、主债权情况

巢湖科越实业有限公司结欠农行贷款本金1618万元、利息415.12万元,2008年6月2日农行通过强制执行债权公证文书向无为县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2004年10月30日欠一笔300万元贷款强制执行,法院委托评估、拍卖了部分抵押资产,收回贷款本金216.66万元。截止2016年6月20日,巢湖科越实业有限公司共结欠农行贷款6笔,余额1401.34万元,利息1837万元,贷款形态为可疑,担保方式为抵押。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巢湖科越实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96年,属于二坝镇乡办企业。公司成立时,镇政府以130万元现金和价值7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注册资金200万元。2002年镇政府又通过以股转债的形式将股权转让给当时企业法人代表王文和骨干员工13人,后来股份几经调整,变成为王文和胡会平二人持股所有。法人代表王文,注册资金为550万元(公司通过对土地评估增值的方式将注册资本增至550万元),公司厂址座落在无为县二坝镇二坝行政村,主营产品为汽车散热器,于2007年关停倒闭。

3、抵押担保情况

该债权贷款以其全部资产抵押,抵押物分别为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其中:180万元贷款以机器设备设定抵押;1221.34万元贷款以土地及动产设定最高额抵押。其抵押物情况如下:

抵押物一:180万元单笔贷款对应抵押机器设备18台套,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号为无抵字第39号,该设备已于剥离前灭失。

抵押物二:土地和动产。1221.34万元贷款以土地及动产设定最高额抵押。其中:他项权证号为无土他项(2005)第244号的土地面积为51763.5平方米;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号为无抵字第29号的机器设备,该设备也已于剥离前灭失。

上述抵押物中,动产机械是属专用设备,使用年代已久老化严重,企业为兑现工人工资,大部分设备已被企业变卖,剩余设备锈蚀毁坏,于剥离前灭失。土地是当时政府为了支持企业取得贷款,将镇上的一片无人种植的荒滩地出让给企业办理抵押(目前当地村民还不知道土地已办证并抵押在银行),自1998年取得土地以来一直闲置,土地性质虽然为出让,但企业根本就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使用价值不大,变现难度较大。根据现场调查到现在不通路,目前被一些村民种树和养鱼。

4、涉诉情况

已强制执行。

(八)无为县正斌饮服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养殖场

1、主债权情况

该场于1998年与农行芜湖分行发生信贷关系,累计在农行发放扶贫贷款5笔,金额为110万元,截止2016年6月20日,尚欠农行贷款本金73.5万元及利息150.38万元。

该企业从1998年9月14日至2001年12月19日陆续在农行贷款5笔,金额为110万元,至剥离日,仍尚欠农行贷款5笔,贷款余额110万元。后陆续归还了36.5万元本金,现结欠本金73.5万元。贷款风险形态全部为损失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无为县正斌饮服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养殖场系私营企业,法人代表潘正斌,成立于1998年,场址位于太平乡六圩桥罗冲村,主要从事畜禽、特种水产养殖、销售。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利润出现亏损,到期贷款不能归还,形成不良。企业已于2005年关停倒闭,企业法人产长期外出打工不归,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吊销。

3、抵押担保情况

贷款全部办理了抵押手续,其中1998年9月14日贷款30万元和1998年12月9日贷款20万元收回1万元结欠19万元是用潘正斌自有房屋402.22平方米作抵押;1999年6月25日贷款30万元用该企业承包无为县太平乡太平行政村集体土地53857平方米和场房2360.61平方米作抵押,处置困难。

4、涉诉情况

未诉讼。

(九)安徽省无为县金鹏纸箱厂

1、主债权情况

该企业于1997年8月11日至1999年8月10日期间向农行申请贷款5笔, 属常规贷款。截止2016年6月20日,尚欠农行贷款本金94万元及利息199.45万元。

其中一笔40000元为保证担保贷款,但担保人没有在借据担保人位置签名、盖章,也没有签订担保合同,名为担保实为信用;另四笔贷款900000元为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厂房及动产机械设备,该企业于2002年关停后,后期因厂房无人看管倒塌。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安徽省无为县金鹏纸箱厂,位于白茆镇鹏飞行政村,属乡镇企业,主要经营各类纸箱包装,法人代表张中田。因受市场变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导致其主营贸易业务逐渐停止,经营实绩出现较大滑坡,销售量、货款归行率急剧下降。企业产品销售市场清淡,最终因经营管理不善,于2002年关停倒闭,被无为县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3、抵押担保情况

金鹏纸箱厂本金26万元及利息办理了抵押担保手续,抵押物位于无为县白茆镇。其中房产面积622.09平方米;原抵押机械设备于剥离前全部灭失,所抵押房产是白茆镇鹏飞村委会大楼,致使处置困难。

4、诉讼情况

未诉讼。

(十)安徽省无为长江玩具厂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6月20日,该企业尚欠农行贷款本金65万元及利息144.2万元,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安徽省无为长江玩具厂,位于白茆镇套南行政村,属乡镇企业,主要经营绒毛玩具,法人代表鲁世荣。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被迫于2001年关停倒闭,被无为县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3、抵押担保情况

安徽省无为长江玩具厂办理了抵押担保手续,抵押物位于无为县白茆镇套南行政村,其中房产面积1365.23平方米。

4、诉讼情况

未诉讼。

(十一)安徽嘉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主债权情况

安徽嘉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结欠贷款计2笔,余额为3000万元,用途购置机械设备,至2009年2月12日诉讼时共积欠利息4915260元。该两笔贷款均于2003年11月26日发放,期限三年,至2006年11月26日到期,后展期至2008年5月25日。目前本金为3000万元,利息 3024.83万元,债权合计6024.83万元,。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安徽嘉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嘉鹭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0200000005993,该公司是以奇瑞汽车公司为目标客户的“新建奇瑞保险杠、登记表板生产线项目”, 主要经营汽车零部件、聚氨脂材料产品生产、销售。法定代表人张江,2002年初期注册资金为1500万元,2004年一季度增资为5100万元,股本结构为:自然人张江出资3455万元,占比67.7%;自然人张礼有出资1600万元,占比31.4%;珠海市嘉鹭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出资45万元,占比0.9%。公司注册地址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于施工争议,项目变更,管理混乱等原因,公司自2006年停产,处于歇业状态。

3、抵押担保情况

嘉鹭公司贷款抵押担保经数次变更后,目前情况如下:

1、抵押担保情况。

⑴土地使用权。嘉鹭公司2003年11月26日贷款时以公司位于芜湖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95000平方米(约合142亩)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并在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嘉鹭公司实际并未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未缴纳,未能办理土地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系有关部门仅凭当时区政府的出具的产权证明违规操作发给。

⑵机械设备。2006年11月25日农行与嘉鹭公司签定了《借款展期协议》,将原3000万元贷款予以展期一年半,至2008年5月25日到期,由安徽嘉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另行增加抵押设备担保,担保主债权为900万元。抵押机械设备包括:该公司的十一位汽车仪表台转盘生产线、真空成型机,在芜湖市工商局办理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价值为1800万元。该设备存放于芜湖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鹭公司内,经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抵押物核查,实际情况:由于停产时间较长,设备缺乏有效维护保养,贬损严重。

2、保证担保情况。

2006年11月25日农行与珠海市嘉鹭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张江、张礼有签定了《保证合同》,由上述三方为原贷款3000万元提供补充保证担保。2008年7月农行派人去珠海对担保人珠海市嘉鹭科技实业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但发现其已经人去楼空,无任何有效资产。

4、诉讼情况

农行于2009年3月诉讼,安徽省高院于2011年5月9日下达了(2010)皖民二终字第00184号民事判决书,宣判农行胜诉,并确立抵押合法有效。农行2011年8月11日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十二)和县黄山寺禽蛋厂

1、主债权情况

和县黄山寺禽蛋厂于在农行和县支行沈巷营业所(如今的沈巷支行),办理贷款2笔,余额为49.4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截止债权基准日(2016年6月20日)本金为49.4万元,利息为23066.56元。贷款五级分类科目反映损失。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和县黄山寺禽蛋厂位于原和县黄山寺乡和沈公路旁,成立于1989年12月,为乡办集体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孙绍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1424110028,主要从事禽蛋加工、销售。企业于2003年关停,营业执照吊销,未注销。

3、抵押担保情况

该贷款抵押物为厂房,位于原和县黄山寺乡和沈公路旁,面积1187平方米,因年久失修,现已较破旧,由于企业欠职工工资,现被多家原厂职工占用。

4、诉讼情况

未诉讼。

(十三)和县沈巷胶合板厂

1、主债权情况

和县沈巷胶合板厂分别于1998年12月、1999年8月向在农行和县支行沈巷营业所(如今的沈巷支行),办理贷款2笔,金额为100万元。截止基准日贷款本金余额100万元,利息136.42万元。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和县沈巷胶合板厂成立于1997年10月,位于合裕路沈巷镇工业小区,为私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谈为海,主要从事胶合板的生产经营。2004年关停倒闭,营业执照剥离前被吊销。

3、抵押担保情况

以上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厂房、土地。但抵押物房产年久失修,目前已全部拆除。抵押的土地位于芜湖市沈巷镇马桥合裕路南,面积6250平方米,土地是划拨性质的土地。抵押担保人芜湖金田集团和县分公司法人李元凯由于欠债太多,已失踪多年。

4、诉讼情况

未诉讼。

(十四)芜湖市陶瓷商城

1、主债权情况

芜湖市陶瓷商城与1997年与农行建立信贷关系,贷款本金20万元、利息 38430元。陶瓷商城主管单位和贷款抵押企业芜湖市食品公司于2010年10月向农行出具了承诺函:愿意承担陶瓷商城贷款的全部贷款本息的偿还义务。目前剩余本金20万元及应收利息157248.00元,贷款风险形态为可疑。

2、债务人基本情况

芜湖市陶瓷商城成立于1996年4月4日,注册地址为芜湖市团结东路41-43号,国有企业,注册资金30万元,法人代表为王钧。主要经营陶瓷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和电器零配件批零等业务。该企业是芜湖市食品公司下属单位,经营资金全部由食品公司提供。2000年,该企业由于市场变化和自身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等原因,停业至今。现陶瓷商城和其上级主管单位食品公司人员都已经买断回家,一切剩余事务由市商务局托管,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多年。

3、抵押担保情况

该贷款抵押物位于芜湖市鸠江区褐山路77号,由三幢平房和一幢二层楼房组成。其中,一幢二层楼房面积384平方米,已于2001年由于市政道路改造被拆除;三幢平房面积分别是95平方米、261平方米和213平方米。其中213平方米房产是原食品公司猪圈,现已经拆除。现该抵押物剩余房产356平方米,建于1965年,属于老式简易建筑,主要用于屠宰场职工休息和公司产品仓储之用。由于该房产已建50多年,现剩余抵押房产面积356平方米。

4、诉讼情况

未诉讼。

池州地区

(一)安徽省东至茶树良种繁殖示范场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12411678.72元,利息3244478.82元,债权合计15656157.54元,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贷款形态为损失类。农行未对企业起诉。

债务人自1994年10月起共向农行借款15笔,借款金额1269.5万元,主要用于技改和茶园开发等。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省东至茶树良种繁殖示范场成立于1992年3月12,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龙泉镇茶场居委会,法定代表人程世林,注册资本3,500万元,公司类型为全民所有制,主要经营良种茶苗繁殖、销售、茶树种植自有茶园的租赁(场内茶农)经营等。前身是安徽省国营农场,始建于1956年,1973年成立更名为茶场,1986年由农业部、安徽省农业厅以及东至县人民政府联合兴建国家定为茶叶良种繁育基地,由“国营安徽省东至县茶场”更名为“安徽省东至县茶树良种繁殖示范场”。债务人除在农行贷款1241万元及利息313万元外,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企业因管理不善,早已停止运营,无法查询其资产负债情况。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为存续。

3、从债权情况

三笔涉及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对应1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借款合同。抵押物共3处茶园,分别为50亩、458亩、30亩茶园,其余均为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二)东至县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主债权情况

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安徽省东至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结欠贷款本金共计8800000.00元,利息8791657.02元,本息合计17591657.02元。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农行未诉。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省东至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24日,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香隅镇香山村,法定代表人冯胜祥,注册资本607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普通硅收盐水泥、矿渣水泥和水泥制品制造,农行反映实际已经关停。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为存续。

3、从债权情况

抵押物为位于香隅镇香山村的原料库、烘干房及部分设备。抵押物现均未查封、未保全。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三)东至县神山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660000.00元,利息591338.78元,债权总额1275425.38元。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贷款形态为可疑类。农行未对企业起诉。

原贷款共两笔,本金730000.00元,一笔为固定资金贷款500000.00元,期限为1998年2月26日至2001年2月26日,贷款用途为购买设备;一笔为流动资金贷款230000.00元,期限为1998年2月26日至1999年2月26日,用于生产周转。目前贷款本金余额660000.00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神山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坐落在东至县香隅镇老虎岗村,原名为香隅镇磷肥厂,1988年成立,为镇办乡镇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磷肥及各种专用肥。1997年企业进行改制成立现公司,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存续。根据农行介绍,企业因管理不善,负担较重,早已停止运营。无法了解其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

3、从债权情况

贷款为固定资产抵押。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四)东至县香隅镇香山电力排灌站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剩余贷款本金90000.00元,利息10948.04元,债权合计199480.04,期限为1997年元月17日至1997年10月17日。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贷款形态为损失类。农行未对企业起诉。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香隅镇香山电力排灌站是香隅镇政府辖属单位,负责原香口乡片田地的防洪抗旱任务,系政府职能部门,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无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目前除在农行行贷款 90000.00元,利息10948.04元,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为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五)东至县胜利镇广惠电力排灌站

1、 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贷款本金余额9500.00元,利息11556.89元,债权总额21056.89元。贷款期限为1995年9月26日至1996年9月20日,贷款到期后未能归还,五级分类为损失。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贷款形态为损失类。农行未对企业起诉。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企业坐落在东至县胜利镇黄石村,非独立事业法人,主要承担广惠圩辖内农田抗旱排涝,负责人姚品良,经营情况工商查询为存续。主管部门为胜利镇政府,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无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无对外投资,主要负债为农行贷款本金 9500.00元,利息11556.89元,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及债务人法律纠纷情况。

3、从债权情况

担保方式为信用。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六)东至县泥溪林业站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贷款本金余额 85445.00 元,利息103939.28元,债权总计189384.28元。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贷款形态为损失类。农行未对企业起诉。

原贷款金额85595.00元,期限为1990年5月21日至1997年5月21日,用于造林户造林、抚育等相关费用,全部为林业专项政策性信用贷款,已还本150元。因贷款年限久远,林业站财务档案管理混乱,现已无法提供造林户贷款明细清单。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泥溪林业站系依法定程序成立的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其直接隶属东至县林业局,主要职能为所辖乡林业生产、林政管理和林业技术推广,经营情况工商查询为存续。借款人属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来源为财政经费拨款,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无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无对外投资。目前除在农行贷款 85445.00 元。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贷款为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七)东至县胜利镇江心村委会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贷款本金余额328000 元,利息423722.90元,债权总计751722.90元。原借款共11笔,期限为1988-1996年间,均系林业开发贷款。在贷款到期后,曾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和利息。

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贷款形态为损失类。农行未起诉。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胜利镇江心村民委员会坐落在东至县胜利镇境内长江中间的江心洲上,系村民组织,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无资产负债,无对外投资。目前除在农行贷款328000.00元外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贷款为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八)东至县胜利镇黄石村民委员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贷款本金余额110000 元,利息147776.64元,债权总计257776.64元。原借款共6笔,期限为1988-1996年间,均系林业开发贷款。在贷款到期后,未曾归还本金和利息。

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贷款形态为损失类。农行未起诉。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胜利镇黄石村民委员坐落在东至县胜利镇境内广惠圩旁长江边,属平原地区,系村民组织,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无资产负债,无对外投资。目前除在农行贷款110000元外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贷款为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九)东至县花园乡林业站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贷款本金余额 25450.00元,利息31836.21元,债权总计57286.21元。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贷款形态为损失类。农行未起诉。

原贷款金额27950元,放款时间为1992年10月11日,用于造林户造林、抚育等相关费用,当时贷款根据政府林业政策发放, 用于营造丰产林,全部为林业专项政策性信用贷款,已还本2500元。因贷款年限久远,林业站财务档案管理混乱,现已无法提供造林户贷款明细清单。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花园乡林业站系依法定程序成立的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其直接隶属东至县林业局,主要职能为所辖乡林业生产、林政管理和林业技术推广,经济来源为财政经费拨款。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无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无对外投资。目前除在农行贷款25450.00 元。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贷款为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十)东至县大板水库管理处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贷款本金余额108000 元,利息139315.88元,债权总计247315.88元。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贷款形态为损失类。农行未起诉。

原贷发放起始时间为1996年1月8日,总计贷款5笔,借款金额130000元,用于水利工程及资金周转,贷款期限均在1年以内,无实质性担保,属信用贷款。该企业贷款除归还部分本金及少量利息,现剩余本金108000 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大板水库管理处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水利灌溉、防汛抗洪及水库管理,经营情况工商查询为存续。经济来源为财政拨付经费,系政府公益事单位,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无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主要负债为农行贷款 108000元。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贷款为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十一)东至县泥溪建筑队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贷款本金余额 20000元,利息0元,债权总计20000元。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贷款形态为损失类。农行未对企业起诉。

原贷款发放时间为1995年11月28日至1996年11月28日,累计贷款2笔,金额50000.00元,到期后,归还部分本金及利息,现剩余本金20000万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泥溪建筑队属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主要从事建筑业,企业自有资金投入仅为所属村划拨厂房,主要投资依赖银行贷款。因管理不善,负担较重,早已停止运营,无法查询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

3、从债权情况

贷款为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十二)东至县泥溪乡林业站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贷款本金余额 44500 元,利息0元,债权总计44500元。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贷款形态为损失类。农行未对企业起诉。

原贷款共2笔,期限分别为1年,贷款金额44500.00元,发放于1989年12月21日至1991年9月22日间。用于造林户造林、抚育等相关费用,全部为林业专项政策性信用贷款,未还本。因贷款年限久远,林业站财务档案管理混乱,现已无法提供造林户贷款明细清单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泥溪乡林业站系依法定程序成立的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其直接隶属东至县林业局,主要职能为所辖乡林业生产、林政管理和林业技术推广。借款人属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来源为财政经费拨款,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无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无对外投资。目前除在农行贷款 44500元。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贷款为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十三)关于皖南农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贷款本金余额 155000元,利息179.15元,债权总计155179.15元。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贷款形态为损失类。农行未对企业起诉。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皖南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要从事小型农用机械生产和零配件加工。因管理不善,负担较重,现该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已完全停止,所属职工全部下岗待业,2013年其法定代表人何水发就失联,无法提供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无对外投资,主要负债为在农行贷款155000元及利息179.15元,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贷款为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十四)东至县天台山工贸有限公司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东至县天台山工贸有限公司自1999年10月起共向农行借款1笔、借款金额10万元,借款到期后,归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70000.00元,利息92916.94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天台山工贸有限公司坐落在东至县尧渡镇梅林路6号,1999年9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万元,经营范围为针纺织品、纯净水、机电工艺品、服装服饰、农业机械、茶叶机械、茶叶、厨房用具、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法定代表人钱雪绍。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工商登记无记录。

东至县天台山工贸有限公司是由浙江嵊州人钱雪绍来东至县开办的招商引资企业,实际生产“天台山”牌纯净水、缝纫机用宝塔线等。因管理不善,负担较重,早已停止运营。公司已名存实亡。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十五)东至县张溪镇财政所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东至县张溪镇财政所自1996年11月起共向农行借款1笔、借款金额8万元。借款到期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80000.00元,利息97315.72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东至县张溪镇财政所是东至县财政局下设的分支机构,属于机关非法人,现负责人为刘国清,位于东至县张溪镇新街。

借款人属政府职能部门,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十六)东至县林业局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东至县林业局自1995年5月起共向农行借款4笔、借款金额119. 5万元。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该户贷款于1996年由农行划至农发行,1998年又划回农行。借款发放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1195000.00元,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东至县林业局坐落在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89号,属国家机关单位法人,主管部门为东至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朱俊明。

借款人属政府职能部门,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

3、从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管理人员介绍,作为保证担保人的东至县营林公司、东至县林业开发服务公司和东至县木材公司为东至县林业局下属单位。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十七)安徽省东至县日杂果品公司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安徽省东至县日杂果品公司自1993年9月起共向农行借款7笔、借款金额235.74万元,借款到期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2357432.27元,利息2867685.84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省东至县日杂果品公司成立于1952年,主管部门为东至县供销社,是一家经营批发、零售业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营日用杂品、干鲜果品、副食品土特产、酒、陶瓷批零兼营,兼营五金家电、针纺织品、百货,文化用品批零兼营,糖、酒零售,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6万元,负责人为左宏明。

借款人因管理不善,负担较重,早已停止运营。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工商登记为存续。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农行已申请执行。

(十八)东至县大渡口供销社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东至县大渡口供销社自1992年7月起共向农行借款10笔、借款金额368.41万元(含农发行划转),借款到期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3064167.61元,利息3179991.14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大渡口供销社是一家经营批发、零售业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52年,注册资金193万元,主营农资、五金、百货等,法定代表人陶胜,地址东至县大渡口镇生产街,主管部门东至县供销社。

借款人因管理不善,负担较重,早已停止运营。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十九)东至县官港供销社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东至县官港供销社自1993年11月起共向农行借款10笔、借款金额310万元(含农发行划转),借款到期后,只归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3038000元,利息3695560.02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官港供销社是一家经营批发、零售业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52年,注册资金200万元,主营农资、五金、百货等,法定代表人苏建民,地址东至县官港镇,。主管部门东至县供销社。

借款人因管理不善,负担较重,早已停止运营。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二十)东至县香隅农具厂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东至县官港供销社自1993年9月起共向农行借款12笔、借款金额27.9万元,借款发放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279000.00元,利息339388.58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香隅农具厂位于香隅镇香隅街,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230000.00元,法定代表人赵同斌。经营方式为制造、加工、修理。经营范围为主营米机筛片、自行车轴档、电蚊香片、电器配件制造、中小型农具修理,带锯加工、钟表无线电修理。

借款人因管理不善,负担较重,早已停止运营。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工商登记为吊销未注销。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二十一)东至县香隅供销合作社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东至县香隅供销合作社自1994年11起共向农行借款6笔、借款金额270万元,借款发放后,只归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2600000元,利息936098.78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县香隅供销合作社成立于五十年代,是一家经营批发、零售业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主管部门为东至县供销社,注册资金134.5万元,主营烟洒、日杂百货、农业生产资料、农副土特产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废旧物资回收等,兼营家电修理。法定代表人为熊根太,主管部门东至县供销社。

借款人因管理不善,负担较重,早已停止运营。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二十二)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1998年11月起共向农行借款1笔、借款金额35万元,借款发放后,归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33000.00元,利息44056.87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省东至县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尧渡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改制而成,于1998年6月12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3429212300071,地址:尧南路11号,法定代表人:丁三六,注册资本人民币55.29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开发资质:4级。

根据农业银行资产管理人员介绍,借款人因管理不善,负担较重,人员解散,早已停止运营。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工商登记为存续。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二十三)东至县大渡口镇政府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东至县大渡口镇政府自1998年7月起共向农行借款1笔、借款金额9万元,用于抗洪支付电费。借款发放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90000.00元,利息109501.27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东至县大渡口镇政府位于长江南岸,因受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袭击,该镇辖区被洪水淹没,急需排涝,县政府与农行协调并要求贷款支付水电费。

借款人属地方政府,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二十四)东至县庆丰乡政府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东至县庆丰乡政府自1998年7月起共向农行借款1笔、借款金额5万元,用于抗洪支付电费。借款发放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50000.00元,利息60834.10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东至县庆丰乡人民政府位于长江南岸,因受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袭击,该乡辖区被洪水淹没,急需排涝,县政府与农行协调并要求贷款支付水电费。

借款人属地方政府,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二十五)东至黄泥湖渔场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东至黄泥湖渔场自1985年2月起陆续借款8笔,借款金额合计298.5万元,主要用于养殖成鱼,借款到期后归还了少量本金和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本金余额2595000.00元,利息3177657.65元,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东至黄泥湖渔场创办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属国有农业企业,现有职工109人,主要生产经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拥有养殖水面11000亩,其中精养池面积1000亩,年产成鱼200多万斤,产值300万元左右,自一九九八年遭受自然灾害后,再也没有恢复正常生产。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工商登记为存续。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二十六)安徽东至凯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安徽东至凯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自1998年9月起陆续借款4笔,借款金额合计831万元,借款到期后支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本金余额8310000.00元,利息3742681.6元,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东至凯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坐落在东至县尧渡镇梅林路,系东至县林业局、东至县齿轮厂和利安乡荣复村合资兴建的股份制企业,公司创建于1994年,1995年11月竣工投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万元,独立企业法人,现法定代表人黄江怀,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刨花板、胶合板、木地板、木线条、中高档家俱及木质半成品系列等。该企业拥有木质刨花板厂、胶合板厂、木地板厂、工艺家俱厂及半成品加工厂5个成员厂。

该公司组建后,由于营运效率低、成本高,自2001年起,该公司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工商登记为存续。

3、从债权情况

该公司贷款全部为专项设备抵押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二十七)朱备东桥村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朱备东桥村自1989年12月起共向农行借款1笔、借款金额0.5万元,用于造林。1996年底贷款划转农发行管理,1998年5月又划入农行管理。借款发放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5000元,利息2661.09元,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东桥村位于青阳县朱备乡,有山林面积3000余亩,农行系依据当时国家和当地政府大力发展林业的政策和指令性信贷计划发放专项贷款。

借款人系村民组织,,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二十八)朱备乡原始岑林场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朱备乡原始岑林场自1988年1月起共向农行借款9笔、借款金额16.54万元。借款发放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165400元,利息166851.53元,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青阳县朱备乡原始岑林场属乡办集体企业,始建于1975年,坐落于朱备镇将军村西山,山场面积约25000亩,成材林面积400亩,茶园350亩,员工4人,借款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6万元,营业执照号码为3429231000115,负责人宋斌。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工商登记无记录。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二十九)蓉城林业站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蓉城林业站自1997年10月起共向农发行借款1笔、借款金额5万元,用于林业开发,1998年5月划入农行管理。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归还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50000元,利息154614.66元,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蓉城林业站位于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385号,负责人为章俊,系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隶属青阳县林业局,主要职能为所辖乡林业生产、林政管理和林业技术推广,经济来源为财政经费拨款。

借款人属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来源为财政经费拨款,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三十)青阳县沙济乡杨梅村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青阳县沙济乡杨梅村自1991年11月起共向农行借款1笔、借款金额0.25万元,用于造林。1996年底贷款划转农发行管理,1998年5月又划入农行管理。借款发放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2500元,利息1330.59元,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青阳县沙济乡杨梅村座落在沙济镇,农行系依据当时国家和当地政府大力发展林业的政策和指令性信贷计划发放专项贷款。

借款人系村民组织,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三十一)青阳县沙济乡谢村村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青阳县沙济乡谢村村自1990年11月起共向农行借款1笔、借款金额0.35万元,用于造林。1996年底贷款划转农发行管理,1998年5月又划入农行管理。借款发放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4500元,利息2394.97元,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青阳县沙济乡谢村村座落在沙济镇,农行系依据当时国家和当地政府大力发展林业的政策和指令性信贷计划发放专项贷款。

借款人系村民组织,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三十二)青阳县沙济乡山南村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青阳县沙济乡山南村自1984年11月起共向农行借款9笔、借款金额3.6132万元,用于造林。1996年底贷款划转农发行管理,1998年5月又划入农行管理。借款发放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36132元,利息19502.78元,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青阳县沙济乡山南村座落在沙济镇,农行系依据当时国家和当地政府大力发展林业的政策和指令性信贷计划发放专项贷款。借款人系村民组织,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三十三)青阳县酉华乡华岸村委会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和推介资料显示,青阳县酉华乡华岸村委会自1984年10月起共向农行借款15笔、借款金额14.4万元,用于造林。1996年底贷款划转农发行管理,1998年5月又划入农行管理。借款发放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144000元,利息163409.25元,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青阳县酉华乡华岸村民委员会座落于酉华乡华岸村,人口1500余人,山场面积3400亩,改革开发初期,村级集体经济曾一度活跃。80年代中期,在政府大力号召植树造林,绿化荒山下,该村新建村级林场,形成上述贷款。

借款人系村民组织,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

3、从债权情况

该户贷款中1994年12月28日和1994年11月30日两笔贷款由青阳县酉华乡石灰石矿提供担保。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三十四) 青阳县丁桥镇插花村经济合作社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107,500.00元,利息177,967.98元,债权合计285,467.98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1994年2月5日至1994年7月7日农行池州分行向该企业共发放4笔贷款,金额合计11万元。该户申请贷款时,由青阳县丁桥镇煤矿提供担保,现担保企业已关停倒闭,担保时效已丧失。贷款到期后该户只归还了贷款本金0.25万元及部分利息,结欠贷款10.75万元,至今未还。现结欠贷款4笔,余额为107,500.00元,利息177,967.98元,贷款形态均为损失。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丁桥镇插花村经济合作社系村民组织,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也无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可供分析。根据农行提供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债务人无对外投资,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三十五)青阳县沙济乡梅山村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9,000元,利息4790.14元,债权合计13,790.14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贷款起止日为1986年9月26日至1991年11月6日,该村向农行陵阳所共申请专项贷款5笔9,000元,用于营林、抚育。现结欠贷款5笔、余额为9,000元,利息4,790.14元,形态均为损失。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沙济乡梅山村座落在沙济乡,村里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起,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农行对其发放了多笔贷款,用途为林地开垦、苗木购置和抚育。

债务人系村民组织,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无任何资产,因此无偿债来源。无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可供分析。债务人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债务人目前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三十六)青阳县土产公司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2,911,629.00 元,利息10,132,673.51元,债权合计13,044,302.51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农行于1993年11月1日至1997年12月13日共对债务人青阳县土产公司发放贷款11笔,共计2,911,629.00元,目前形态均为损失。原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但抵押物灭失,抵押物在2000年县城规划中拆迁。后农行将其转为信用贷款。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土产公司创建于五十年代,是县供销社下属企业,属集体性质,主要经营土特产品、烟花爆竹、小百货等购销业务。根据农行信贷资料显示,该公司坐落在青阳县城,占地面积869平方米,因管理不善,负担较重,早已停止运营。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阳县土产公司信用代码341723000003616,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万元,成立日期为1982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陶武,企业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三角州陵阳路。目前是存续状态。

3、从债权情况

1993年11月1日债务人向农行池州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用于进购农资等,期限3个月,以其拥有的办公楼抵押。现结欠贷款2,911,629元,利息10,132,673.51 元。

4、 其他情况

未诉讼。

(三十七)青阳县丁桥镇渔运村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185,000.00元,利息310,996.74元,债权合计495,996.74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该行于1993年11月29日至1995年4月18日向该村共发放3笔贷款,金额合计18.5万元。其中1993年11月29日申请的15万元贷款由渔场房产作为抵押。1995年1月11日申请的1.5万元贷款由债务人房产作为抵押。1995年4月18日申请的2万元贷款由木镇油坊担保,现油坊已关停倒闭,已丧失担保时效。到期后该户只归还了部分利息,现结欠贷款3笔、余额为185,000元,利息310,996.748元,形态均为损失。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丁桥镇渔运村资源丰富,水面积150亩,一直从事水产养殖。

债务人系村民组织,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无任何资产,因此无偿债来源。无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可供分析。根据农行提供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债务人无对外投资,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该笔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三十八)九华镇祈民村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200,000.00元,利息452,140.68元,债权合计652,140.68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1997年8月25日,债务人向青阳县农发行申请贷款20万元,用途饲养肉猪。该笔贷款为信用贷款。现结欠贷款200,000元,利息452,140.68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九华镇祈民村属九华山镇政府下属的基层自治组织,97年7月18日经镇政府批准新建祈民养殖场,同年8月25日该村向青阳县农发行申请贷款20万元,用途饲养肉猪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三十九)青阳县陵阳镇所村村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22,900.00元,利息15,946.18元,债权合计38,846.18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1986年12月19日至1992年7月21日止,该村向农行陵阳所共申请专项贷款6笔1.7万元,用于营林、抚育。期间林场归还利息8758.36元。现结欠贷款6笔,欠贷款本金22,900元,利息15,946.18元,形态均为损失。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陵阳镇所村村座落在陵阳镇,所村村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起,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农行对其发放了多笔贷款,用途为林地开垦、苗木购置和抚育。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四十)青阳县木镇镇金义村村民委员会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2,460.00元,利息1,309.28元,债权合计3,769.28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1986年8月23日至1987年12月29日,债务人向农行木镇所共申请贷款3笔,金额合计0.246万元,用于造林、抚育。其中1987年11月29日贷款460元由青阳县木镇经济委员会担保,现担保时效已丧失。贷款到期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现结欠贷款3笔,欠贷款本金2460元,利息1309.28元,至今未还,贷款形态均为损失。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木镇镇金义村村民委员会座落于木镇镇金义村村,拥有山场面积650亩,债务人系村民组织,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债务人无对外投资,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1986年8月23日至1987年12月29日向农行木镇所共申请贷款3笔,金额合计0.246万元,用于造林、抚育。其中1987年11月29日贷款460元由青阳县木镇经济委员会担保。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四十一)青阳县杜村乡东红水电站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10,500.00元,利息12,363.56元,债权合计22,863.56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杜村乡东红水电站,建于1985年12 月,乡镇集体企业,1988年投产使用并实行了个体承包。但因承包人经营管理不善,面临关停,1996年9月乡政府又被迫收回经营权,由杜村乡经委管理,东红水电站自主经营,其性质为公益企业。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东红水电站相关信息。

3、从债权情况

债务人用该站水轮机抵押。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四十二)青阳县木镇镇新桥村村民委员会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5,610.00元,利息6,414.32元,债权合计12,024.32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1986年11月17日至1990年10月29日,债务人向农行木镇所共申请贷款4笔,金额合计0.561万元,用于造林、抚育。其中1987年12月29日贷款0.161万元由青阳县木镇镇经济委员会提供担保、1989年9月12日贷款0.2万元由青阳县林业局提供担保、1990年10月29日贷款0.1万元由安徽省青阳县汽车配件厂提供担保,现担保时效均已丧失。贷款到期后,经木镇所的多次催收,只归还了部分利息,结欠本金5,610元至今未还。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木镇镇新桥村村民委员会座落于木镇镇新桥村村,拥有山场面积285亩。债务人系村民组织。根据农行提供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债务人无对外投资,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1986年11月17日至1990年10月29日向农行木镇所共申请贷款4笔,金额合计0.561万元,用于造林、抚育。其中1987年12月29日贷款0.161万元由青阳县木镇镇经济委员会提供担保、1989年9月12日贷款0.2万元由青阳县林业局提供担保、1990年10月29日贷款0.1万元由安徽省青阳县汽车配件厂提供担保。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四十三)青阳县木镇镇武圣村村民委员会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3,000.00元,利息3,501.17元,债权合计6,501.17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1986年11月5日至1990年10月29日,债务人向农行木镇所共申请贷款2笔,金额合计0.3万元,用于造林、抚育。其中1990年10月29日贷款0.2万元由青阳县汽车配件厂提供担保,现担保时效已丧失。贷款到期后,只归还了部分利息,结欠本金0.3元至今未还。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木镇镇武圣村村民委员会座落于木镇镇武圣村村,拥有面积180亩的山场,债务人系村民组织,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无任何资产,因此无偿债来源。无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可供分析。根据农行提供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债务人无对外投资,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1986年11月5日至1990年10月29日向农行木镇所共申请贷款2笔,金额合计0.3万元,用于造林、抚育。其中1990年10月29日贷款0.2万元由青阳县汽车配件厂提供担保。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四十四)青阳县杜村乡河东村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13,500.00元,利息21,453.40元,债权合计34,953.40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1990年12月3日至1992年11月18日,债务人向农行庙前营业所共申请贷款3笔,计1.55万元,借款用途为造林及抚育,贷款到期后债务人只归还了本金2000元,余下本金1.35万元及利息至今未还。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杜村乡河东村,位于青阳县杜村乡。九十年代初期,为贯彻执行国家积极发展林业的政策,依靠自身多山的条件,开展植树造林,农行对其发放了多笔贷款,贷款用途为造林和抚育。

债务人系村民组织,无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无任何资产,因此无偿债来源。无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可供分析。根据农行提供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债务人无对外投资,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5、尽调结论

该户无抵押物,债务人无经营收入,无偿债来源,预计债权本息难以收回。

(四十五)青阳县庙前供销社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661,474.00元,利息781,104.35元,债权合计1,442,578.35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青阳县庙前供销合作社在90年代向农行庙前所共申请贷款5笔,合计78万元,后归还部分本息(其中1997年12月31日核销3726.00元),余下661,474.00元贷款无法收回,形成不良。现结欠贷款5笔、余额为661,474元,利息781,104.35元,形态均为损失。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庙前供销合作社建于五十年代,经营地点在庙前乡街道,经济类型为集体合作制商业,主管部门为青阳县供销合作联社,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阳县庙前供销合作社信用代码341723000010427,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万元,成立日期为2000年9月12日,法定代表人鲍大胜,经营范围为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肥、农用薄膜批发、零售;土特产品收购,停车服务。目前是存续状态。

庙前供销社无资产情况可供分析。根据农行提供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债务人无对外投资,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全部为抵押贷款。

4、 其他情况

未诉讼。

(四十六)青阳县蓉城市场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40,000.00元,利息69,852.79元,债权合计109,852.79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1998年4月2号向农行申请贷款10万元,以房地产作抵押,贷后归还贷款本金5万元,2001年6月26日在农行城关所办理借新还旧贷款5万元,用途为借新还旧,贷款到期日2003年6月26日,用蓉城镇木镇路房产1266.01平方米作为抵押。2002年6月26日,应企业要求,农行同企业签订了展期协议,展期一年。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蓉城市场成立于1993年6月,性质为乡镇集体企业,主要经营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现有员工7人,其中行管人员1人、员工6人。2002年1月8日,企业名称变更为青阳县蓉城市场服务中心。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阳县蓉城市场服务中心信用代码341723000010605,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万元,成立日期为2002年12月16日,法定代表人包方,经营范围为市场物业管理。目前是存续状态。

3、从债权情况

1995年1月23日向农行城关营业所申请借新还旧贷款5万元,期限1年,用蓉城镇木镇路房产1266.01平方米作为抵押,但产权属于蓉城镇政府。贷款到期后归还了本金10000元,现结欠贷款40000元,利息69852.79 元。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四十七)安徽省青阳县五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1,880,000.00元,利息2,891,255.12元,债权合计4,771,255.12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2001年3月23日,债务人向农行庙前营业所申请进行落实债务220万元,期限2年,为维护农行的贷款合法权益,经与矿业公司协商,将农行贷款202万以“债务落实”为用途落实到矿业公司,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以其拥有的办公楼抵押。贷款到期后(含剥后14万元)共收回了本金32万元,现结欠贷款本金1,880,000元,利息2,891,255.12 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安徽省青阳县五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青阳县五溪白云石矿。1997年改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主营白云石的开采、销售,属乡镇集体企业。债务人于2001年进行了改制,更名为:安徽省青阳县五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汪德。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省青阳县五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代码913417231498215799,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8万元,成立日期为1997年11月26日,法定代表人汪德,经营范围为白云石开采、白云石、石子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企业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五溪新城区。目前是存续状态。

3、从债权情况

农银抵借字(2005)第081号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为15台机器设备,机器设备于2005年抵押,主要为破碎机1台,自制皮带机7台,振动筛2台,圆锥破碎机1台,操作柜配电柜1套,变压器1台。

保证人青阳县中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查询到该企业信息。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四十八)青阳县陵阳供销社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151,200.00元,利息178,033.75元,债权合计329,233.75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1995年1月23日向农行陵阳营业所申请贷款20万元,用于进购农资。期限3个月,以其拥有的办公楼抵押。贷款到期后分三次归还了本金48,800元,现结欠贷款151,200元,利息 178,033.75 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陵阳供销社是县供销联社下属企业,集体性质,主要经营农业生产资料、食品、针织百货等批发、零售业务。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阳县陵阳供销合作社信用代码91341723149822758N,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万元,成立日期为1997年6月12日,法定代表人胡志凡,经营范围为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肥、地膜批发、零售;土特产品收购、废品回收。目前是存续状态,主要原因是县供销社为保留机构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实际已停业十几年。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以债务人拥有的办公楼抵押,该抵押物位于青阳县陵阳镇,砖混结构,建于1970年代农行未对该公司资产进行查封。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四十九)青阳县汽车配件厂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3,091,000.00元,利息2,794,075.68元,债权合计5,885,075.68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债务人于1994年8月29日至1997年6月6日共向农行申请贷款10笔,金额合计3341000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其中1994年9月27日,贷款的200万元是由于时隔太久,原借据、合同及申请书现无法查找。贷款到期后,在农行多次催收下,该户归还了贷款本金25万元和部分利息,结欠本金3,091,000元,利息2,794,075.68 元,贷款形态均为损失。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汽车配件厂创办于1985年7月,厂址坐落在木镇镇南河村,属镇办集体工业企业,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生产及销售。债务人于2001年进行了改制,更名为:安徽省青阳县春诚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潘春喜。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代码91341723705036505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成立日期为1997年11月17日,法定代表人潘春喜,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配件制造、销售;钢材、五金、橡塑材料销售。目前是存续状态。

3、从债权情况

债务人以其名下4579.95平方米办公楼及厂房作抵押。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五十)国有青阳县酉华林场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160,000.00元,利息436,709.70元,债权合计596,709.70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酉华林场“山区县综合开发”贷款70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期限一年,按季结息。由于木材价格下滑,林场流动资金不足,70万元贷款不能按期归还,但当时能按季结息。该债务人于2001年6月19日办理了借新还旧,用林场草鞋岭营林区江坑涝以东434422平方米山林作抵押,期限1年,青阳县酉华林场最终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只能到期办理借新还旧。2004年9月30日农行对酉华林场发放借新还旧贷款70万元。2008年12月至今,农行共收回54万元本金,余下本金及利息至今无法收回,致使贷款形成不良。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国有青阳县酉华林场位于青阳县酉华乡田屋村,创建于一九五八年十月,是池州市三大国营林场之一,主营木材生产、加工、供应。现有职工112人,林场经营面积43422亩。自2014年国家启动国有林场改制,今年正处于听证落实阶段。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代码341723000009898,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万元,成立日期为1989年8月5日,法定代表人程岁平,经营范围为木材生产、加工、供应。目前是存续状态。

3、从债权情况

酉华林场用林场草鞋岭营林区江坑涝以东43422平方米山林作抵押。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五十一)国有青阳县南阳林场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300,000.00元,利息436,176.90元,债权合计736,176.90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此笔贷款属政策性专项贷款,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1996年7月16日和1999年12月28日青阳县南阳林场在农行分别办理贷款20万元和50万元,由于木材滞销,价格下滑,70万元贷款不能按期归还,但能按季结息。债务人于2001年6月19日办理了借新还旧,用林场900亩山林权作抵押,期限1年,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只能到期办理借新还旧。2004年9月30日经农行对南阳林场发放借新还旧贷款70万元。债务人分别在2005年和2006年共归还贷款本金10万元,余下的60万元贷款当时能按期结息。2008年12月剥离至今,农行共收回30万元本金,余下本金及利息至今无法收回,致使贷款形成不良。现结欠贷款1笔、余额为300,000元,利息436,176.90元,形态均为损失。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国有青阳县南阳林场位于青阳县南阳乡东河村,创建于一九五八年,是池州市三大国营林场之一,主营木材、段木香菇、茶叶的生产、销售、加工以及园林绿化、苗木服务。现有职工119人,林场经营面积64249亩,林业用地62333亩,有林地50255亩,森林覆盖率89%。目前正常经营,自2014年国家启动国有林场改制,今年正处于听证落实阶段。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代码34172300000745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万元,成立日期为1989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刘新照,经营范围为木材生产、加工、销售;园林绿化、苗木服务。目前是存续状态。

3、从债权情况

此笔贷款于2001年6月19日办理了借新还旧,用林场900亩山林权作抵押。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五十二)青阳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70,000.00元,利息73,664.07元,债权合计143,664.07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1996年2月12日向农行贷款3万元,用途购房屋建材材料,贷款到期日1996年5月12日,为信用贷款,现欠贷款1万元。1998年6月24日贷款6万元,用途购房屋建材材料,贷款到期日1999年12月24日,为信用贷款。贷款剥离后归还10000元贷款本金。现结欠贷款2笔、余额为70000元,利息73664.07元,形态均为损失。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年4月,性质为乡镇集体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经营范围市政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经营不善早已关停。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企业信息。

债务人现无资产负债及财务情况可供分析。根据农行提供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债务人无对外投资,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五十三)青阳县童埠水产养殖总场

1、主债权情况

截止2016年5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1,820,000.00元,利息9,018,707.72元,债权合计10,838,707.72元。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债务人于1995年11月29日至1998年4月1日共向农行申请贷款4笔,金额合计1,820,000元。贷款形态均为损失。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青阳县童埠水产养殖总场成立于1987年10月,属镇办集体企业,隶属于原童埠乡经委,该厂租赁县政府土地经营,是一个综合性的养殖基地,经营淡水鱼养殖,以及虾、蟹、珍珠等产品养殖。企业改制后,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企业经营滑坡,导致企业亏损严重,已关停。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五十四)石台县同心水电站

1、主债权情况

根据农行池州分行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提供的信贷档案资料显示,石台县同心水电站于1985年12月11日在该行获得固定资产贷款20万元,期限5年。2006年石台县为整合全县小水电资源,石台县小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被迫接收了同心水电站并于2007年5月同石台农行鉴定了同心水电站贷款债务确认协议书,承诺至2007年1月起同心水电站所欠该行贷款由石台县小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偿还。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债务人注册号91341722705035465T,状态存续。截至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105714.50元,利息91875.09元,债权金额合计200,128.82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石台县同心水电站位于石台县石台县仁里镇。属村办企业。因河道整治强制关停,无任何有效资产,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无该企业信息。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五十五)石台县黄沙坑林场

1、主债权情况

池州农行于1999年向债务人发放林业专项贷款80万元,期限5年,其中10万元于2004年2月9日到期,70万元于2004年9月28日到期。2004年9月30日通过借新还旧方式贷款80万元,期限1年,于2005年9月30日到期。 该贷款用于林场结构转型,用途为发展毛竹生产,由于后期管理混乱,经营失控,项目失败,贷款到期后本息无法收回,形成不良。现结欠贷款本金800,000.00元,利息1,641,453.23元,债权金额合计2,441,453.23元,形态均为可疑。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石台县黄沙坑林场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小河镇樟村,始建于1957年,场部设在石台县小河镇,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为石台县林业局。注册资本人民币143.5万元,注册号341722000003538,法定代表人徐新安。经营范围为木材、竹材生产销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造林绿化工程承包;木材成品、半成品加工销售等。登记状态为存续。

3、从债权情况

依据农行提供的资料,林场在申请借新还旧贷款80万元时,以其场部工区3号小班面积285亩、黄梅岭工区88年营造的27号小班及90年营造的24、29号小班三班面积309亩,共计594亩用材林作为抵押担保。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五十六)石台县丁香林业工作站

1、主债权情况

石台县丁香林业工作站从1990年10月12日-1993年8月24日累计从农行贷款3笔,贷款本金为139,690.00 元,用于村组造林购买苗木.由于村组造林疏于管理,后期又无资金投入,林地荒芜;加之受国家林业政策、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造林失败,贷款到期后本息无法收回。贷款形成不良。现结欠贷款本金139690.00元,利息379044.36元,债权总额518,734.36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石台县丁香林业工作站位于石台县丁香镇,成立于1971年,由原乡镇林政管理所演变而来。主管部门为石台县林业局,属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具有事业法人资格,有职工10人,时任站长钱叶军,现任站长章增胜。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实际为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五十七)石台县庆丰三级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1、主债权情况

石台县庆丰三级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11月10日在农行获得固定资产贷款100万元,期限3-5年。该电站由石台县水务局、石台县供电局、庆丰三级水电站共同投资建设,剥离前归还贷款本金500,000.00元及部分利息,现结欠贷款本金500,000.00元、利息1285814.34元,债权总额1,785,814.34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石台县庆丰三级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石台县仁里镇上湾村,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30日,由石台县水务局、石台县供电局、庆丰三级水电站共同投资建设。注册资本50万元,营业执照341722000000015,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法定代表人俞建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为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五十八)石台县供水有限公司

1、主债权情况

石台县供水有限公司(原自来水厂),于1998年8月31日在农行获得技术改造工程贷款100万元,期限5年。2001年7月企业实行改制,成立有限公司,贷款一直未有效落实。2004年通过各方面积极协商达成一致,按照改制政策和法律要求,原债务随自来水厂的资产主体转移而转移,原水厂债务已转给供水有限公司,供水公司承认担了这笔贷款并且制定了还款计划,落实债务的同时办理了贷款抵押手续。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但该公司未按还款计划执行,贷款形成不良的主要原因:一是地方经济发展较慢,单位职工多,各项成本费用负担过重。二是因91年、95年、98年三次特大山洪造成企业负债累累。三是2003年7月份,由于石台县主要供水渠道发生大面积沉降,给水设备毁损,造成公司很大经济损失。现结欠贷款本金1,000,000.00元,利息2,289,946.56元,债权总额3,289,946.56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石台县供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19日,地址位于石台县蓬莱路19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隶属于石台县水务局。经营范围为供水、发电、给排水安装、自来水材料零售。注册资金人民币263万元,营业执照号码为341722000001657,法定代表人吴翎飞。石台县供水有限公司前身是石台县自来水厂,成立于1969年,为了做到政企分开,企业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要求,2001年7月企业实行改制,成立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是石台县唯一供水单位,担负城区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

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状态为在业。注册号341722000001657,注册资本263万元。自九十年代末期,受水资源影响,用水成本上涨,亏损逐年增加,依靠财政补贴维持正常运转。

3、从债权情况

债务人以供水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五十九)石台县仙宇山林场

1、主债权情况

农行于1999年发放林业专项贷款130万元,期限5年,2004年2月9日到期后通过借新还旧方式贷款130万元,期限1年,于2005年9月30日到期。剥离后收回贷款9万元。

该笔贷款用于林场结构转型,用途为发展速生丰林生产,由于后期管理混乱,经营失控,项目不成功,贷款形成不良。现结欠贷款本金1,210,000.00元,利息2,472,879.92元,债权总额3,682,879.92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石台县仙宇山林场位于石台县仙寓镇山溪村,始建于1957年,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主管部门为石台县林业局。注册资本人民币160万元,营业执照号码为341722000001729,法定代表人童天柱。经营范围为木材、竹材生产销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造林绿化工程承包;木材成品、半成品加工销售等。全场下设4个营林区,现有经营面积24860亩,是石台县三大国有林场之一。登记状态为存续。

3、从债权情况

从农行管理人员处了解到,债务人在申请借新还旧贷款130万元时,与农行签署了编号为(343103110)农银抵字(2004)第010号的抵押合同,以其仙寓山营林区36号小班、面积342亩和南坑山场22、24号小班面积347亩天然林(林权证号:0002826和0002839)作抵押。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六十)石台县六百丈水电站

1、主债权情况

现结欠贷款本金4010000.00元,利息7323919.36元,债权总额11333919.36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石台县六百丈水电站坐落于石台县七都镇查上村,隶属于石台县水务局,全民所有制性质,注册资本219万元,营业执照3417220000000435,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法定代表人林国辉。登记状态为存续。

3、从债权情况

该站贷款为保证担保或者抵押贷款,其中150万元为原专项贷款;200万元由县电力公司保证担保;

4、其他情况

已申请执行。

(六十一)石台县峰林木业有限公司

1、主债权情况

1998年12月20日,债务人向石台县支行申请贷款180万元,期限1年,用于开发板材生产,由于后期管理混乱,经营失控,项目不成功,贷款形成不良。现结欠贷款本金162万元及利息2,769,373.18元,债权总额4389673.18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息,石台县峰林木业有限公司位于石台县仁里镇人民路7号,成立于1998年6月1日,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68.5万元,营业执照3429221000065,经营范围为模压制品、人造板、木制品、树脂制造销售,法人代表陆汉升。因企业经营不善,亏损严重而关停。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3、从债权情况

该企业贷款为保证担保贷款,担保单位石台县农工商服务公司。

4、其他情况

已申请执行。

(六十二)贵池市供销商业公司

1、主债权情况

1997年12月30日,债务人向贵池支行殷汇分理处申请贷款120万元,期限11个月,用于进货。至剥离日,结欠贷款1笔、本金119.5万元,无利息。由于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负担较重,坏账较多,致使企业偿债能力不足,导致贷款进入不良。依据农行提供的外部评估报告,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贵池市供销商业公司是贵池区供销合作联社下属集体企业,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上,成立50年代初,主要经营农资、百货、布匹、日杂、收购、餐饮等各项零售、批发业务。法人代表王三毛。

3、从债权情况

无。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六十三)贵池市水泥厂乌沙建材门市部

1、主债权情况

贵池市水泥厂乌沙建材门市部自1995年开始累计在农行贷款35万元,水泥厂破产后整体拍卖乌沙建材门市部,由原水泥厂职工桂新生全额承担农行借款本息。至剥离日,结欠贷款2笔共12万元。贷款剥离后农行通过直接清收方式共收回3.9万元,现结欠贷款本金105,000元,利息315057.52元,债权总额420057.52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依据农行管理人员的介绍和原始资料,贵池市水泥厂乌沙建材门市部系集体所有制企业,系原贵池市水泥厂在乌沙镇设立的销售点。现债务人已破产,由其职工桂新生购买并承担农行债务。桂新生主要从事日杂百货零售。

3、从债权情况

该笔贷款为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六十四)贵池市马牙镇财政所

1、主债权情况

贵池市马牙财政所从1994年1月17日-1996年4月20日累计从农行贷款5笔,贷款本金为27万元。马牙镇政府为了开发镇管辖的丰收圩水面养殖,由马牙财政所牵头,组织资金开发丰收圩水产养殖,马牙财政所分五次向农行观前营业所贷款27万元。由于技术、管理等因素,亏损严重,早已关停,致使贷款形成不良。目前总结欠本金245000.00元,无利息。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贵池市马牙财政所隶属马牙镇政府,是乡级政府的内设机构,属于行政事业单位,隶属马牙镇政府,无经营收入,企业状态为在业,其主管部门贵池区财政局,地址位于安徽省贵池区马牙镇政府大院内。

通过检索裁判文书网,债务人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该债务人贷款由马牙镇政府担保。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六十五)贵池市供销商贸公司

1、主债权情况

1994年4月16日,债务人先后向贵池支行申请贷款84万元,期限12个月,用于进货,由于该公司早已关停房产因池州市政工程改造,政府强行撤除,农行多次上门请求协调均无果,致使贷款进入不良。目前结欠本金690000.00元,无利息。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经农行管理人员介绍,贵池市供销商贸公司前身是贵池市烟柳园商场,位于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成立50年代初,主要经营农资、百货、布匹、日杂、等各项零售、批发业务。法人代表方万泉。

3、从债权情况

无。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六十六)贵池市高坦林业站

1、主债权情况

1998年8月30日,贵池市高坦林业站由于造林缺少资金,向贵池支行殷汇分理处申请贷款5万元,期限12个月。由于技术、管理等因素,树木未成林,亏损严重,致使贷款形成不良。目前结欠利息30000.00元,无利息。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高坦林业站,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该借款人属于公益事业单位,隶属贵池林业局,无经营收入,企业状态为在业。主要承坦国家森林保护工作,工资、和费用是全额财政拨款。

3、从债权情况

无。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六十七)贵池市梅村林业工作站

1、主债权情况

1998年1月19日,贵池区农发行向债务人发放贷款,金额13万元,之后该贷款划转至农行。至剥离日,债务人结欠贷款13万元。由于该借款人属公益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保护森林资源,全额财政拨款,无其他经济来源。致使借款人偿债能力不足,导致贷款进入不良。截止批量转让基准日(2016年5月2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130,000元,利息183,321.84元,债权本金313321.84元。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梅村林业工作站位于贵池市梅村乡,属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贵池市林业局下属单位,具有事业法人资格,有职工10人,时任站长、法人代表钱叶军、主要从事林木管理和科技攻关等项工作。企业状态为在业。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保证贷款,保证担保为乡财政农业税。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六十八)安徽省池州市供销干部学校

1、主债权情况

该校因落实原土产公司老贷款,于1998年3月20日向贵池支行申请贷款40万元,用于落实债务,期限两年.由于该校已撤销,池州市政工程改造过程中,房产被政府强行撤除,农行多次和主管门部请求协调均无果,致使贷款进入不良。目前结欠本金130000.00元,无利息。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池州地区供销干部学校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路,主管单位为市供销联合社,主要承担池州市供销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任务,由于供销系统全面改制,该校已关停,行管人员外出务工,自谋职业,无人问津。

截止2016年5月20日, 债务人无对外投资,无其他金融机构债务,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经农行介绍,该校贷款为抵押贷款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六十九)贵池市苗圃

1、主债权情况

1991年6月22日-1992年5月27日,贵池市苗圃累计从农行贷款2笔,贷款本金为19万元,主要从事苗木培育。由于技术、管理等因素,亏损严重,原苗木工人已下岗分流,现只有事业编制的留守人员,致使贷款形成不良。目前结欠本金110000.00元,无利息。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贵池市苗圃位于贵池区西门,现负责人杨汉章,属贵池林业局下属企业,性质为事业编制。该单位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政府拨款。行政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全部由财政拨付,无经营收入,企业状态为在业。

3、从债权情况

无。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七十)九华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主债权情况

该企业自2005年7月20日至2005年8月3日累计在农行贷款4笔,金额230万元,至剥离日,结欠贷款4笔、199.2万元。贷款剥离后农行通过直接清收方式共收回贷款本金6.3万元,现结欠贷款本金1,929,100元,利息1,359,025.06元,债权总额3,288,125.06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由于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负担较重,坏账较多,致使企业偿债能力不足。贷款被认定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阅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九华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营业执照:91341700733032958P,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现有股东59人,行管人员24人,注册地址在安徽省九华山九华街白马新村31号,主营业务建筑施工,法人代表胡希红。企业状态为存续。

通过检索裁判文书网,目前债务人未涉及法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依据原始合同资料,该公司与农行签订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230万元的抵押担保,期间内发生的业务,其到期日不超过2006年9月30日。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抵押物为该公司办公用房,位于九华山九华街白马新村,土地国有划拨。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目前,农行未诉未保全。

(七十一)刘会来

1、主债权情况

从农行处了解,借款人于2005年12月2日、2006年1月27日分别向石台县支行贷款2笔、共计750,000.00元,用于收购红茶,分别由石台县民营担保公司和池洲市银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借款人经营情况不佳,亏损严重,还款来源出现问题,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形成不良。现结欠贷款本金693000.00元,利息804682.09元,债权总额1497682.09元,形态为可疑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农行管理人员介绍,借款人刘会来系池州市石台县莘田乡村民,2005-2006年期间承包丁香茶厂收购经营红茶,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因企业缺乏自有资金及管理不善等原因,严重亏损,无还款来源。现常住外地。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由石台县民营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部分为243000.00元,由池洲市银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部分为450000.00元,2007年11月进入诉讼法律程序,现法院仍在执行中。

4、其他情况

已申请执行。

(七十二)陶五一

1、主债权情况

依据农行的原始贷款资料,该债务人自2004年6月30日分两笔在农行贷款85万元,至剥离日,结欠贷款2笔、85万元。贷款剥离后农行通过直接清收方式共收回贷款本金44万元,现结欠贷款本金41万元,利息554,857.55元,债权总额964,857.55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由于债务人经营管理不善,负担较重,坏账较多,致使偿债能力不足,导致贷款进入不良。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农行管理人员提供的资料显示,陶五一,贵池常住人口,身份证342930600501561,工作单位:池州电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主营空调、彩电。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现原经营项目停业,转型后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建筑公司全称为安徽省池州市贵池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陶五一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1611.6万元,状态存续。

通过检索裁判文书网,安徽省池州市贵池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曾涉及民事纠纷。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为抵押贷款,抵押物为该公司办公用房。地址位于长江路,面积为30㎡、307.58㎡。抵押物属砖混结构,状态完好,并办理了合法有效登记

4、其他情况

未诉讼。

六安地区

(一)六安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5月30日,六安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欠贷款本金2929.98万元,欠表外利息3395.61万元。

2.债务人情况

六安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是原六安新华印刷厂破产后,由合肥芳草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365万元整体收购建立起来的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张健。该公司位于六安市紫竹林路87号,主要经营包装印刷。

3.抵/质押情况

抵押物为机械设备。

4.诉讼情况

目前尚未起诉。

(二)安徽喜洋洋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5月30日结欠贷款本金6288万元,欠表外利息7491.10万元,合计13779.10万元。

2.债务人情况

安徽喜洋洋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法定代表人杨宜胜,位于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金成立时100万元,2003年3月增至500万元,2004年3月增至1200万元,2005年5月增至6780万元。公司主要生产“口口香”牌鲜橙香瓜子、多味煮瓜子、怪味怪豆、怪味花生、怪味膨化玉米豆、早餐蛋黄派等系列休闲食品。2006年以后营业执照未参加年审。

3.抵/质押情况

抵押人以位于六安市东大街谊胜大厦4-7层房产,建筑面积1480.9平方米的房产对上述借款承担担保责任。

4.诉讼情况

已申请执行。

(三)安徽宏大汽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5月30日,安徽宏大汽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欠贷款本金9589.97万元,利息12448.42万元。2009年5月,农行进行了书面催收,后经诉讼,已于2011年2月2日开庭审理,属有效债权。

2.债务人情况

安徽宏大汽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位于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金400万元,法人代表张江。该公司是一家以生产汽车座椅及聚氨酯汽车内饰件为主的民营企业,产品主要用于汽车零配件生产,由于生产工艺落后,技术含量低,产品不能适应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水平,导致产品无法销售,经营连年亏损,2007年以后营业执照未参加年审,现处于关停状态。

3.抵/质押情况

(1)抵押物之一

抵押人:安徽江淮座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系宏大公司出资100万元注册,法人代表江思兰,女,公司位于合肥市东流路59号。该公司主要产品与宏大公司相同,其内饰件半成品及部分成品有宏大公司组装产品。主要销往江淮汽车集团。后在六安开发区购置64亩土地,为宏大公司贷款作抵押。

(2)抵押物之二

抵押人:安徽宏大汽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25亩工业用地及其地上房产7229平米。

(3)抵押物之三

抵押人:安徽宏大汽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机器设备等动产进行抵押。

4.诉讼情况

已诉讼。

(四)六安市金安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1.基本情况

1995年8月1日至2001年12月30日,六安市金安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共从农行皖西路支行贷款、开出银票64笔,合计5149万元;截至2016年5月30日,共结欠本金4936万元,表外利息9509.57万元。

2.债务人情况

六安市金安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位于六安市皖西路208号,属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83年7月9日,法人代表徐永红,注册酱160万元,主要经营化肥、竹木制品、塑料制品、铁制农具等。因经营管理不善加之商业流通体制改革等诸多因素影响,停止经营多年。目前主要利用现有房屋出租,所收租金用于解决职工养老金、留守人员工资等。经查询全国企业公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营业执照处于存续状态,经营期限至2026年7月8日。

3.抵/质押情况

抵押物为企业自有办公楼,房产面积4549.90平方米,证号为六房抵他字第102906号;抵押物现用于新百春天百货商场正常经营。

4.诉讼情况

目前,尚未对债务人进行诉讼。

(五)六安市金安区苗圃

1.基本情况

六安市金安区苗圃1998年12月18日在农行贷款两笔,金额40万元。截至2016年5月30日结欠贷款1笔,金额为3.50万元;利息9.92万元。目前贷款五级分类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六安市金安区苗圃是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朱必和,主要从事园林花卉、树苗培育、销售活动。拥有苗木用地120亩,性质为划拨。职工49人,其中退休29人、在职20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业务经营萎缩,加之企业内部职工多、历史包袱重,企业困难重重,现该企业被林业局证实早已关停倒闭,无法查到工商登记信息。

3.抵/质押情况

无。

4.诉讼情况

目前,尚未对债务人进行诉讼。

(六)六安市裕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基本情况

六安市裕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1987年117日至1995年9月26日在农行贷款4笔,合计金额25.45万元。截至2016年5月30日结欠贷款本金14.2万元,利息0元。五级分类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六安市裕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位于六安市六佛路,法人代表吴克刚,该单位是六安市裕安区农委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种子培育、农技推广,现单位已关停。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诉讼情况

已诉讼执行。

(七)六安市金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基本情况

六安市金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分别于1993年5月25日贷款15万元,1996年9月26日贷款7.5万元。截至2016年5月30日结欠贷款本金6.5万元,利息0元。五级分类为损失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六安市金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位于六安市大别山路35号,法定代表人是翁良才,是六安市金安区农委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诉讼情况

已诉讼执行。

(八)六安市六州商厦

1.基本情况

六州商厦贷款时间为1997年3月25日至1997年12月22日,共发放12笔,贷款金额500万元,其中2笔是银票垫款,垫款金额23万元,贷款10笔,金额477万元,贷款均为信用贷款。截至2016年5月30日,结欠贷款余额500万元,表外息903.74万元,五级分类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六州商厦位于六安市解放路,属于城镇集体企业,是金安区供销社下属机构,成立于1997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70万元,法人代表为张新平。主要经营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土产日杂、百货、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房屋租赁。目前处于关停状态。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诉讼情况

暂未诉讼

(九)六安市香料厂

1.基本情况

六安市香料厂结欠贷款,属原人民银行委托工商银行发放的委托贷款,时间为1993年8月18日至1994年6月22日,共发放4笔,贷款金额148.5万元。1998年人民银行将此户贷款划转农行,属政策性专项贷款。截至2016年5月30日结欠贷款本金123.26万元,表外息67.88万元。五级分类为损失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六安市香料厂属金安区集体企业,成立于1985年,注册资本296.3万元,法人代表段启凌,主要生产香精、香料(非食用)制造加工。

3.从债权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暂未诉讼

(十)霍邱县第四建筑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5月30日尚欠贷款本金4万元,表外利息13.68万元,五级分类为可疑类。

2.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霍邱县第四建筑公司初建于九十年代,位于霍邱县姚李镇大顾店街道,隶属于霍邱县姚李镇政府,属镇办集体企业。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于2005年关停。

3. 抵/质押情况

2000年12月30日农行与霍邱县第四建筑公司、霍邱县姚李职业高级中学达成协议,霍邱县第四建筑公司在农行的贷款由霍邱县姚李职业高级中学承担4万元,并用霍邱县姚李职业高级中学教学楼抵押,建筑面积1092.9平方米。

4.其他情况

暂未诉讼

(十一)霍山县林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005 年 1 月 11 日霍山县林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向农行申请贷款 1笔,金额 80 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尚欠贷款本金 54 万元,利息 106.40 万元。五级分类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霍山县林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22 日,为私营企业,法人代表:周科,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1.3万,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城西中小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人造金刚石、金刚石制品、花刚石塑料制品制造销售。

3.抵/质押情况

无。

4.诉讼情况

暂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

(十二)霍山县双喜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霍山县双喜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 1997 年 12 月 10 日和 1998 年10 月 29 日向农行申请贷款两笔,金额各 10 万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30日尚欠贷款本金 18.7 万元,利息 6 万元。五级分类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霍山县双喜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9 月 26 日,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代表张振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6 万,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霍磨路 4 号,经营范围:混配复合肥。该公司是由原霍山县复合肥厂(国营)改制组成的。

4. 抵/质押情况

该公司在 1998 年 10 月 29 日贷款时提供公司机械设备抵押。

4.诉讼情况

已诉讼执行。

(十三)金寨县卫生防疫站

1.基本情况

金寨县卫生防疫站于 1995 年 5 月 24 日在农行贷款 50 万元,用于购房,期限半年,贷款方式为房产抵押。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 47 万元,利息 66.15 万元。

2. 债务人情况

金寨县卫生防疫站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寨县卫计委。根据金寨县编委金编(2004)10 号文件规定于 2006 年 10 月将金寨县卫生防疫站撤销,成立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金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原金寨县卫生防疫站结欠农行的贷款由金寨县卫生监督所承担,原金寨县卫生防疫站抵押给农行的房产(办公楼)划归金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3.抵/质押情况

抵押人以原金寨县卫生防疫站位于梅山镇金寨路上的共计 45 间,建筑面积 1401.09 平方米的办公楼作抵押,办理了他项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证号字第 95-2 号)。

4.诉讼情况

暂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

(十四)安徽舒城工贸总公司

1.基本情况

2000年至2002年期间,安徽舒城工贸总公司分别在农行款6笔,合计贷款金额469万元。截至2016年5月3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316.4万元,利息575.10万元。

2.债务人情况

安徽舒城工贸总公司,始建于2000年4月,属股份制私营企业,位于舒城县南港镇街道,注册资本65万元,主要从事农副产品购销,烟酒糖果批发等业务。现有工人30余人,年产值约150万元。目前业务经营困难。

3.抵/质押情况

该公司贷款以公司名下房地产和法人代表名下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房产及土地均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分别为:1.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权南他字第196号】,建筑面积7671.45平方米;2.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舒他项(2002)字第00030号】,面积21900平方米。

4.诉讼情况

未对其提前诉讼。

(十五)安徽省舒城县舒雅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2000年至2001年期间,安徽省舒城县舒雅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农行贷款3笔,合计贷款金额590万元。截至2016年5月3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560万元,表外利息806.41万元。

2.债务人情况

安徽省舒城县舒雅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94年6月,属股份制私营企业,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67号,注册资本55.4万元,现有工人200余人,年产值约2000万元,主要从事服装外贸加工业务,由李邦茂等10名自然人入股设立。该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负债较多,2007年因遭受意外火灾损失惨重,目前公司主要业务为来料代加工。

3.抵/质押情况

该公司将其所有的房产在县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分别为:(1)【房地权皖舒他字第06647号】,面积1810.35平方米;(2)【房地权皖舒他字第06733号】,面积3331.89平方米。抵押房产所使用的土地为集体土地,因其使用权人为“舒城县古城村油厂”

4.诉讼情况

暂未对其进行诉讼。

(十六)安徽省舒城县能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企业于 1993 年至 1997 年期间在农行合计贷款 6 笔,金额128.22万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 128.22 万元,利息 0 元。

2.债务人情况

安徽省舒城县能源公司是舒城县政府下属企业,注册资本 50 万元,公司地址位于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大桥西侧 455 号,主营经营民用能源产品及其他生活电器批发销售,法人代表陈静。该企业自 2000 年 3 月即因经营不善关停,通过舒城县工商局对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企业状态为注销。

3.抵/质押情况

该债权贷款时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号【舒抵(97)字第 42 号】,面积为 1912.75 ㎡。

4.诉讼情况

已诉讼。

(十七)舒城县龙河口供销社

1.基本情况

舒城县龙河口供销社于 1993 年至 1995 年期间,为解决经营周转资金不足而在农行申请贷款,共 7 笔,余额 126.50 万元。截至 2016 年 5月 30 日结欠贷款本金 126.5 万元,应收利息 0 元。贷款五级分类形态为损失类。

3. 债务人情况

舒城县龙河口供销社, 属集体经济性质,,原系舒城县供销联合社下属单位,位于舒城县龙河镇街道,经营范围:百货批零等,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该单位已于 2005 年底关停解散,2008 年 5 月 24 日舒城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其关停证明。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诉讼情况

2001 年农行依法诉讼,已申请执行。

(十八)舒城县五显供销社

1.基本情况

舒城县五显供销社于 1993 年至 1996 年期间,为解决经营周转资金不足而在农行申请贷款,目前在农行行结欠贷款 8 笔,余额 70.54 万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结欠贷款本金 70.54 万元,应收利息 0 元。贷款五级分类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舒城县五显供销社,属集体经济性质,,原系舒城县供销联合社下属单位,位于舒城县五显镇街道,经营范围:百货批零等,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该单位已于 2007 年底关停解散,2007 年 4 月 18 日舒城县工商局出局了其营业执照已 2 年以上未年检证明,舒城县人民政府于 2008 年 5 月 24 日出具了其关停证明。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诉讼情况

已诉讼执行。

(十九)舒城县河棚供销合作社

1.基本情况

舒城县河棚供销合作社于 1989 年至 1993 年期间,为解决经营周转资金不足而在农行申请贷款,目前在农行结欠贷款 4 笔。截至 2016 年 5月 30 日结欠贷款本金 31.94 万元,应收利息 2.10 万元。贷款五级分类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舒城县河棚供销合作社, 属集体经济性质,,原系舒城县供销联合社下属单位,位于舒城县河棚镇街道,经营范围:百货批零等,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该单位已于 2005 年底关停解散,2008 年 5 月 24日舒城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其关停证明。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诉讼情况

暂未对该贷款提起诉讼

(二十)舒城县华光镀膜玻璃厂

1.基本情况

舒城县华光镀膜玻璃厂于2002年9月12日在农行申请贷款4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结欠贷款本金 2 万元,利息 0 元。贷款五级分类形态为损失类。

2.债务人情况

舒城县华光镀膜玻璃厂,又名舒城县华光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 年 3 月,属地方私营企业,曾用名舒城县华光玻璃厂,公司主要经营民用镜、玻璃制品等加工销售,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法人代表李帮品,公司地址位于舒城县城关镇东工业区,该公司因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加之管理经营不善,已于 2005 年关停。

3.抵/质押情况

贷款以机械设备作抵押。

4.诉讼情况

暂未对其诉讼。

(二十一)舒城县古城建筑工程公司

1.基本情况

该企业于1999年8月至1999年12月期间在农行贷款2笔,金额25.25万元。截至批2016年5月30日,债务人结欠贷款本金余额25.25万元,利息0元。

2.债务人情况

舒城县古城建筑工程公司是舒城县城关镇政府下属企业,注册资本150万元,公司地址位于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28号,主要从事各种建筑工程设计、承包施工。该企业自2003年12月即因经营不善关停,其营业执照也于2004年12月13日被舒城县工商局依法吊销。

3.抵/质押情况

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号为【皖舒房城关他字第1-00452号】,抵押房产建筑面积1872.03㎡;土地面积2969.6平方米,土地证号【舒集建(1992)字第140730190739号】。

4.诉讼情况

已诉讼。

(二十二)舒城县梅树电站

1.基本情况

舒城县梅树电站于1994年至1997年期间在农行申请贷款5笔计125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用途为电站建设。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结欠贷款本金 106 万元,利息 0 元。

2.债务人情况

舒城县梅树电站属晓天镇集体企业,经六安市水利局批准兴建,装机 400KW,总投资 298 万元,设计年发电量 130 万度,于 1995 年 5月 1 日正式并网发电,因投资过大,经营成本高,电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难以维持,近年由该站负责人张春生个人承包经营。目前电站处于半关停状态。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诉讼情况

已诉讼。

(二十三)舒城县小水电开发公司

1.基本情况

舒城县小水电开发公司于 1998 年至 1999 年期间在农行申请贷款 1笔计 577 万元,用途为电站建设。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结欠贷款本金554 万元,利息 201.4 万元。

2.债务人情况

舒城县小水电开发公司属晓天镇集体企业,经六安市水利局批准兴建,装机 1000KW,总投资 1100 万元,设计年发电量 320 万度,于 1996年 6 月 1 日正式并网发电,因投资过大,经营成本高,电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加之电站人员负担重,公司经营已到举步维艰困境,目前电站处于半关停状态。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诉讼情况

目前,尚未对债务人进行诉讼。

(二十四)舒城县林业局

1.基本情况

舒城县林业局于1998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农行申请林业开发专项贷款2笔,金额100万元。截至2016年5月30日结欠贷款本金82万元,利息0元。

2.债务人情况

舒城县林业局,属舒城县政府直属行政部门,地址位于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403号,主要职能为管理全县林业方面相关事务,该局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政府拨款。

3.抵/质押情况

无。

4.诉讼情况

暂未诉讼。

(二十五)安徽舒城县上七河园艺场

1.基本情况

该户贷款发放于1997年12月23日,到期1998年6月23日,主要是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贷新收旧)。截至2016年5月30日结欠贷款本金17.2万元,利息0元。

2.债务人情况

安徽舒城县上七河园艺场,隶属于舒城县农业委员会,地址位于舒城县马河口乡,属地方国有经济企业,主要从事林木园艺的培植和销售。该户因经营不善,2005年已关停。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为抵押贷款,房屋他项权证号【舒抵(97)字第28号】,房产建筑面积1322.26㎡。

4.诉讼情况

尚未对债务人进行诉讼。

(二十六)安徽省舒城茶厂

1.基本情况

安徽省舒城茶厂及其下属单位舒城县塑料编织有限责任公司(借据名称为舒城县包装材料厂)、舒城茶厂劳动服务公司,分别于90年4月24日至95年9月22日向农行借款27笔,结欠余额538万元。截至2016年5月30日结欠贷款本金538万元,利息0元。

2.债务人情况

安徽省舒城茶厂为舒城县城关镇政府下属企业,兴建于五十年代,主要从事茶叶生产、销售,公司地址位于舒城县城关镇龙舒路,因经营管理不善,加之受市场因素、政策性因素的影响,效益较差,负担较重。该企业自2000年1月即因经营不善关停,其营业执照也于2004年12月13日被舒城县工商局依法吊销。债务人除目前欠农行贷款538万元外,还结欠舒城县农业发展银行500万元贷款。

3.抵/质押情况

安徽省舒城茶厂位于舒城县城关镇龙舒路229号(原包装材料厂)院内西侧土地5.4亩及其院内大礼堂使用范围内土地0.97亩,计6.37亩和上述土地范围内房屋进行抵押。

4.诉讼情况

已诉讼执行。

(二十七)霍山县劳动局

1.基本情况

1998 年 6 月 15 日霍山县劳动局在农行贷款 10 万元,用于劳动局筹建下属单位“霍山县劳动技校”,期限 3 个月。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尚欠贷款本金 10 万元,利息 4.2 万元。

2.债务人情况

霍山县劳动局(现更名为霍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就业局)属于政府职能机构,计划经济时代政府职能部门可开办专业培训机构和相关实体企业,资金来源主要靠银行贷款。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诉讼情况

暂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

(二十八)湛树贤

1.基本情况

湛树贤于 1996 年 12 月 4 日至 1999 年 5 月 19 日在农行贷款 7笔,本金合计 72.5 万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结欠本金 46.9 万元,表外息 25.71 万元。

2.债务人情况

自然人湛树贤,1957 年 9 月出生,原为六安县劳动服务公司商店职工,1996 年 5 月下岗。其妻李梅原为市棉织总厂职工,2002 年 1 月下岗。湛树贤下岗后,自谋职业,主要经营大米收购,销住约定酒类生产厂家,因约定厂家破产,货款不能能收回,导致无力归还农行贷款。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其他情况

目前,尚未对债务人进行诉讼。

(二十九)王广鹏

1.基本情况

王广鹏在于 1997 年 1 月 6 日至 1998 年 3 月 31 日在农行贷款合计 16.5 万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结欠本金 16.5 万元,利息 0元。

2.债务人情况

自然人王广鹏,六安市苏埠人,个体工商户,在六安做生意。因经营不善等客观因素影响,生意失败,亏损严重,导致所欠借款不能如期归还。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诉讼情况

目前,尚未对债务人进行诉讼。

(三十)左孝伟

1.基本情况

左孝伟分别于 1997 年 7 月 4 日、1997 年 11 月 4 日和 1999 年 10月 8 日向农行申请贷款 4.9 万元、4 万元、3 万元,期限均为 6 个月。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结欠本金 8.9 万元,表外息 15.99 万元。

2.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左孝伟,男,回族,1966 年 12 月生,家住六安市金安区人民路煤气公司宿舍。原系六安市煤气公司职工,因煤气公司倒闭,该户现外出打工。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诉讼情况

目前,尚未对债务人进行诉讼。

(三十一)杨世安

1.基本情况

杨世安于 1999 年 10 月 18 日从农行贷款 25 万元,期限 6 个月,用于开发三里桥新建宿舍楼。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结欠本金 19.32万元,表外息 32.78 万元。

2.债务人情况

自然人杨世安,六安市人,1953 年 11 月 4 日出生。原从事小建筑工程,2003 年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判刑。目前债务人情况不祥。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诉讼情况

目前,尚未对债务人进行诉讼。

(三十二)包训权

1.基本情况

包训权于2001年3月22日在农行申请贷款8万元,期限1年。截至2016年5月30日结欠本金7.76万元,利息0元。

2.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包训权,舒城县桃溪镇居民,从事液化气销售生意,因经营管理不善,加之在外投资失败,致使到期贷款不能归还。2001年初,该户因生意亏损,欠外债太多而举家外出未归,一直无法联系。

3.抵/质押情况

包训权以其位于桃溪镇合安路东测的房产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权证号:【房地权桃溪他字第00089号】(建筑面积215.6平方米)。

4.诉讼情况

2012年11月12日,农行依法对其提起诉讼,2013年3月23日,舒城县人民法院以【(2012)舒民二初字第00817号】判决农行胜诉,2013年6月,农行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案一直在执行中。

(三十三)张太宏

1.基本情况

该户于 1996 年 1 月 3 日向舒城农行申请人民币贷款 40 万元,期限 3 个月,主要用于羽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结欠本金 25.6 万元,利息 0 元。

2.债务人情况

张太宏,男,舒城县干汊河人。主要从事羽毛制品生产和销售生意。

2001 年初,该户因生意亏损,欠外债太多而举家外出未归,一直无法联系。

3.抵/质押情况

该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4.诉讼情况

已诉讼。

上述债权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1,699,949,153.83元,其中本金余额700,997,764.17元,利息余额998,951,389.66元。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整体组包、部分组包或单户、单笔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23日

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面向市场,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丁涛

联系电话:0551-62636231

传真:0551-62636606

通讯地址:合肥市寿春路40号

邮政编码:230001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何革群

联系电话:0551-6263628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19年4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长城 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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