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各厂及江源公司绿化养护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 人: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发放日 期: 2019 年 4月 22日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四、 投标报价
五、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六、 开标
七、 评标与定标
八、 授予合同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 第一水厂、第三水厂、第四水厂、头桥水厂、瓜洲原水厂、廖家沟原水厂、西湖增压站及江源公司绿化养护工程
建设地点 第一水厂、第三水厂、第四水厂、头桥水厂、瓜洲原水厂、廖家沟原水厂、西湖增压站及江源公司
招标范围 第一水厂、第三水厂、第四水厂、头桥水厂、瓜洲原水厂、廖家沟原水厂、西湖增压站及江源公司绿化养护
工程预算价 55.14万元 招标控制价 55.14万元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5月 日。
质量要求 合格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现场查勘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12时00分
方式:书面、传真、电子邮件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9年 4 月23日 12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4月26 日 12时00分
投标有效期 5天
投标文件递交 地址 扬州市文汇东路249号 地点 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处
开标会 时间 2019年 月 日
时 分 地址 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预算编制依据 预算编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
投标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报价。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商务文件”“养护方案”组卷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封袋上正确标明。
2、所有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及投标人的名称。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
评标办法 1、综合评分法
2、禁止一切围标现象,一经发现,视为废标,五年内禁止在我公司投标。
3、选取前两名投标人为中标单位,由招标人将养护地点进行合理分配给两名中标单位进行养护。
合同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确定。
2、说明:本次招标工程合同总价包含招标工程施工图纸或发包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施工图纸或发包清单中招标人取消不做的部分按照预审价核减);
其他 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汇东路249号
电 话:
********联系人:孙运昊
招标文件编制人(签名):单位(盖章):
一、总则
1、招标项目概况
1.1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
2、投标费用
2.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 标 文 件
4、招标文件的内容
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
(1) 投标人须知;
(2) 评标标准与办法;
(3) 合同主要条款;
(4) 工程量清单;
(5) 图纸和其他资料;
(6) 投标文件格式;
(7) 所有投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
4.2根据本章第5款和第6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招标控制价
6.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前附表)
6.2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
招标控制价随同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发给投标人。
6.3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以前附表中所列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招标控制价,在开标3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7、投标文件的编制
7.1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7.3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养护方案
7.3.1商务文件: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按下列顺序组卷)
1. 投标函
2. 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应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投标时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备查
3. 投标报价书
7.3.2养护方案:
1.结合本工程特点的绿化养护方案(需针对不同厂的绿化现状)
没有具体内容的项目也应列出标题后再说明理由。
7.4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五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及其他反映组价和分析的数据要求、技术标和商务标采用书面方式。
四、投 标 报 价
8、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8.1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风险系数。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以下办法执行。
(2)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8.2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所有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表示,投标人报价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本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
9、勘察现场
9.1考虑到本工程实际情况,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场地条件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2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踏,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相关专业施工队伍的配合与衔接及任何其他。
10、投标有效期
10.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0.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卷别;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
13、投标截止期
13.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地点。
13.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撤回投标文件。
14.2投标文件的修改应按本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字样)。
14.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
15、开标
15.1 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15.2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开标结束。
七、评标与定标
16、评标
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在评标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市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精神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依法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6.1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6.2评审程序
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
16.3评标准备
16.3.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出席。
16.3.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16.3.3 熟悉文件资料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6.4初步评审
16.4.1响应性评审
16.4.2算术错误修正
16.4.3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16.5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1、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交的相关资料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7评标标准及方法
1、综合评分法:得分排名第一、第二位为中标单位。
(1)商务标评分:设低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为5家或5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为10家或10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最高投标报价及次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及次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时由现场监督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之间的整数。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60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4分,每低1%扣0.2分。
(2)技术标评分(满分40分):结合各厂绿化现状特点的绿化养护方案。
18.定标
18.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
18.2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第二位的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第二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四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合同价依照两名中标人之间中标价的低价计取。
八、授 予 合 同
19、发放中标通知书
20、合同签订
20.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 、投标函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2016年 月日开工,2017年月日竣工,即(日历日)内竣工,并达到 (质量标准)。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承诺经过初步评审的电子文件及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所作出的澄清、说明、补正内容,成为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我方中标,施工合同将以包含上述文件的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内容为基准进行签订和执行。
7、我方承诺为本工程投入的项目人员符合贵公司相关规定,如有虚假,我方愿接受业主的相关处罚,并记入企业的诚信管理档案。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 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扬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第一水厂、第三水厂、第四水厂、头桥水厂、瓜洲原水厂、廖家沟原水厂、西湖增压站及江源公司绿化养护
工程地点: 第一水厂、第三水厂、第四水厂、头桥水厂、瓜洲原水厂、廖家沟原水厂、西湖增压站及江源公司
工程内容:第一水厂、第三水厂、第四水厂、头桥水厂、瓜洲原水厂、廖家沟原水厂、西湖增压站及江源公司绿化养护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 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施工图纸或发包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施工图纸或发包清单中招标人取消不做的部分按照预审价核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6年 5 月 日
竣工日期:2017年 5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65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元)(以经审核的结算价按投标报价同比例让利结算 )
1、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总价。
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依据本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对合同价款 进行调整。
投标人中标后因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等在工程竣工后自行清除运出,结算中不再另行计算。
投标人自报提高质量等级而发生的创优费用、由投标人为监理和招标人提供的办公用房的临时设施费用、因场地原因发生的二次运输以及由环保部门收取的施工期间 发生的噪声等费用均已包含在固定总价范围内,工程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
工程措施费除基本费、考评费、变更及签证部分脚手架和模板可调整外,其他措施费项目,结算时一律不予以调整。
投标人必须将本工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运出单位外,不得以运距等因素调整价格。
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不需重复开票的设备除外),专业分包工程,结算时由中标人在统一开具工程税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税票差额,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若承包人工程进度不能按合同执行,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6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扬州自来水公司工程技术处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10)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章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江苏省、扬州市地方法规、规章。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
发包人提供相应标准、规范时间:承包人自行解决。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在开工前三天,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承包人另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二)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三)如遇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四)按协议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五)为乙方提供绿化机械存放及保管场所。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
(二)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
(三)养护范围之外的突而损坏的植物、设施应负责及时补植和修复,或照价赔偿;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应急任务;
(四)因乙方养护管理不善而损坏的植物、设施应负责及时补植和修复,或照价赔偿;
(五)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六)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做好详细的养护台账,建立养护档案,并在每季末月二十五日前将每季度的养护总结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报送扬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八)乙方需在保证养护达到甲方要求的基础上,明确甲方各水厂一年中绿化养护的次数,并在投标报价中分别报出不同水厂养护单价。
三、绿化养护基本要求
(一)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7日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
(二)为确保养护质量,乙方需对中标后的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并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内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
(三)养护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坏。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的,有乙方自行承担。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由于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树木突然倒塌,碰线、碰屋、非养护原因造成的树枝伤人、伤物),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处理费用甲方按实另行核算。
(四)对于乙方养护期间由于养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养护费用中扣除。
(五)乙方养护期间的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的,必须在适合的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乙方未按规定补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的苗木费及补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绿化养护标准
1、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长势进行修剪;
3)及时剪去干枯树叶和病枝;
4)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5)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于原来接近;
6)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2、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及时防除杂草;
5)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来的接近;
6)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3、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
2)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4、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90%,杂草率≤5%,绿期240天以上,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
3)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坪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情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五、绿化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范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六、安全施工
(1)承包人必须按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组织实施施工,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2)施工现场安全由承包人负全面责任,在承包人施工现场区域内所发生的一切自身伤害所带来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发生安全事故后,承包人应保护好现场并做好各项相关善后工作,并于2小时内通知发包人。(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若被市主管部门检查,评为不合格工地,或被市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介爆光,造成不良影响,发包人将对承包人进行罚款,每次5万元。(4)发包人与工程师将定期联合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对于不符合扬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情况予以通报,每通报一次,罚款5万元。(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一~四级重大事故,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罚款5-10万元,此条款不免除承包人应尽合同中的其他责任及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制度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总价
1.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1.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a发包人(工程师)、项目总监共同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b发包人(工程师)和项目总监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c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2、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3、工程量确认
3.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工程量及工程量完成报表,交发包人及工程师,参用通用条款25条的有关要求 。
25.2养护概况
承包人负责合同中各水厂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道路清理、打扫等工作。承包人必须合理分配好各水厂绿化养护的时间周期和人员,保证绿化养护进度。各厂绿化面积见附表。
4、工程款支付
每三个月考核后进行开票结算(第三个月的最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时间为随机抽查,按考核分值付费,扣分的对应款项不合格不予付款,即前三次付款=总价*20%*考核分/100,最后一次付40%)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结算方式:合同总价
一年养护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双方同时进行验收。
一年养护期满后经验收合格,并且各厂反映养护效果和服务质量都满意的情况下,可考虑续标。
九、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对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三)因绿化用地改变用途或绿地管理主体改变等原因不能履行原合同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对合同内容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内容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招标小组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是解除。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或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招标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即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
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甲方可以扣除相关部分的养护款。
十四、其他条款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工作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救方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除不可抗力外,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做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