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沁水县创国卫病媒生物消杀、监测及药品发放服务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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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沁水县创国卫病媒生物消杀、监测及药品发放服务磋商公告
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沁水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委托,对沁水县创国卫病媒生物消杀、监测及药品发放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沁水县创国卫病媒生物消杀、监测及药品发放服务
二、项目编号:GHGP2019-6002F
三、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两包,每个投标供应商只允许报其中一包。
包号 | 消杀范围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及服务内容 |
第一包 | 南山公园广场至林业局旁大众汽修厂以西的区域(含坪曲线全线和北山公园),包括东石堂村和上苏庄村公路沿线。 | 400000 | 消杀、监测及消杀相关药品的采购 |
第二包 | 南山公园广场至林业局旁大众汽修厂以东区域(含小岭村),包括国华村公路沿线和沁东高速连接线。 | 400000 |
2、采购范围:消杀、监测及消杀相关药品的采购。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应达到的标准,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一年。
四、预算金额:800000元。第一包:400000元;第二包:400000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所需要的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或五证合一(副本),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供应商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供应商缴纳税收的凭证(完税证明)及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任意一项)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
6、供应商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胶装成册2套,原件预审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否则可能被拒绝。)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磋商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4月23日起至2019年4月28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及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5日14时
2、磋商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磋商时间:2019年5月5日14时
注: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议,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沁水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182*****009
代理机构: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电话:****-*******
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2日
相关公告 | |||
招标公告 | 沁水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沁水县创国卫病媒生物消杀、监测及药品发放服务磋商公告 | [2019-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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