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正式招标公告

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正式招标公告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X-0004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59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采购预算

交货期

付款方式

检验仪器设备

(1批)

肆佰伍拾玖万元整(¥4,590,000.00元)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合同生效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其他产品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5%。

2.除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外的其他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35%的发票和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质保金保函(银行质保金保函的有效期必须覆盖全部设备的质保期),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和银行质保金保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4.在设备质保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银行质保金保函交还中标人。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液相色谱仪、萃取仪、全自动平衡浓缩仪、试管研磨机、电子天平、酸度计、液相色谱仪、薄层扫描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可以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余采购本国产品。

4.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9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19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本项目接受生产商、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如所投产品【液相色谱仪、萃取仪、全自动平衡浓缩仪、试管研磨机、电子天平、酸度计、液相色谱仪、薄层扫描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产品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6.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www.qyggzy.cn ),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9年4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 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

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注: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前台处(详细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qyggzy.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09:30时正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 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9年5月10日09:30时正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 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百加瓦窑一街30号检验大楼。

联系人:谭小姐。

电话:****-*******

传真:****-*******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60号山湖世纪1栋201号建设银行旁。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编:51151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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