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关于远距离炸药探测仪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关于远距离炸药探测仪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关于远距离炸药探测仪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的委托,就远距离炸药探测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7] 159号。
二、采购项目:远距离炸药探测仪项目(1台,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50元/份。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7年8月8日起至2007年8月14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7年8月15日下午4: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王先生 ****-********(传真) ********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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