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直营融信恺听1-4、6-9#楼,东地库楼梯栏杆招标招标公告
二局三直营融信恺听1-4、6-9#楼,东地库楼梯栏杆招标招标公告
第一条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招标人的是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资质且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专业分包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50%。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进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中技工比例需达到70%。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融信恺庭1-4、6-9#楼,东地库项目
1.2工程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长江路西侧 、衡山路南侧
1.3承包工程的内容及范围:楼梯栏杆,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建工保险、包工具用具、包各种管理费、包税金、包办理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各项法定手续并交纳各种费用等的方式承包。
1.5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江苏省及昆山市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6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 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长江路西侧 、衡山路南侧
3.2现场机械配置:电梯
3.3生产、生活区设置: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生活用品由投标人提供。
3.4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电箱___;其余__二级箱接出的电缆及三级电箱和所需电线、电缆、照明器具且电动工具、三级配电箱均须符合招标人要求方可进场_均由投标人提供。
3.5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根据昆山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4.2栏杆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实施于本招标分包工程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搭接及材料损耗均包含在内,不单独计算)、辅材费、机械(电梯除外)机具费、投标人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试验费等所有费用,另外,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等技术处理措施费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4.栏杆的固定综合单价不因汇率、税金、物价、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动,以及项目调整设计、业态调整、功能变化、开工日期等影响开发进程的不定因素及遇下雨、下雪、停电、停水等不可预见因素而再做调整。
4.4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4.5工期目标:
4.5.1合同工期天数: 天;
4.5.2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月日。(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4.5.3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月日。(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4.5.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5.5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江苏省文明工地___。
4.6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4.7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4.7.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收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投标保证金 __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或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以此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_30__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未中标通知书后__7_日内无息返还投标人;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双方履约支付工程款。
4.7.2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第五条 投标报价要求: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按本投标须知要求完成工作内容。
第六条 工程劳务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计算合同价款,本工程无预付款,栏杆工程完成全部工程的80%以后,以现金、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的的方式支付结算价款的50%,工程全部完成后,经业主、甲方、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以现金、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的的方式支付结算价款的80%:待工程竣工备案交付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至100%。(每次付款前向承包人提供正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时,提供100%的发票)
第七条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第八条 联系人:马春梅 电话:186*****061
标签: 楼梯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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