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E5224011007001133
金沙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E5224011007001133
金沙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522401-E47-A02-74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
2
2.1 建设地点:金沙县岩孔街道光明社区;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设面积2478.6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法律事务接待室、法律援助室、人民调解室、“
2.3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04月24日上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7.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
7.5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
7.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7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沙县司法局
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罗马社区河滨路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
万豪国际A1栋
邮编:邮编:563000
联 系 人:吴舜联 系人:郭清清
电子邮件:电 子邮 件:********8@qq.co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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