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佑摩配厂污染地块拆除及处置工程招标公告
伍佑摩配厂污染地块拆除及处置工程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办事处的伍佑摩配厂污染地块拆除及处置工程已经批准招标,建设资金已筹措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伍佑摩配厂污染地块拆除及处置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伍佑摩配厂污染地块拆除及处置工程。
2.2规划范围:盐城市城南新区境内。
2.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92万元。
2.4 招标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伍佑摩配厂污染地块拆除及处置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伍佑摩配厂污染地块拆除污染防治方案》为准。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2.5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工期服从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且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
3.3除项目负责人外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少于2人,且至少有1名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
3.4投标人须确保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缴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证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出具)。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可为同一人。
注: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3.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3.7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8投标人不得为伍佑摩配厂污染地块拆除环境监理中标单位。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不需报名,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到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上,自行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并于2019年4月30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 一 室(盐城市人民南路与海洋路交汇处,新龙广场D1楼)。
6.2、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加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一室(盐城市人民南路与海洋路交汇处,新龙广场D1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九、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顾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王工
联系电话:********060、173*****333
招标办: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侍主任
联系电话:****-********
2019年4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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