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竞争性谈判采购洛阳市第八中学玻璃幕墙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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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洛阳市第八中学玻璃幕墙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规定,洛阳市第八中学就食堂改造工程中玻璃幕墙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玻璃幕墙装饰工程施工(详见采购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原件和幕墙设计、施工、二级资质证书;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两个以上同类项目合同及验收证明)。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以上资质、证明等均需提供原件和两份投标人盖章的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人民币),含图纸资料费。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6年5月 15日起至2006年5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洛龙区小学建校指挥部进行资格审查,购买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6年5月25日上午9:00。
五、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龙区小学建校指挥部(原曹屯小学)。
联系人:将发祥
电 话:********
洛阳市第八中学
洛阳市洛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0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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