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 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齐齐哈尔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4月23日15: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4月24日08:30至2019年04月29日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动路145号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14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4号2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伊高峰****-*******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动路14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 | ||
附件: | |||
附件 |
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LZCG[2019]0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联系方式:伊高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动路14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现对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LZCG[2019]0004;
3、招标内容:齐齐哈尔市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权,授权范围包括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富拉尔基区、梅里斯区、昂昂溪区)年处理100万吨城市建筑垃圾(含存量城市建筑垃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特许经营权。资金来源:齐齐哈尔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资金约1.1亿元,以及运营管理费用均由企业自筹,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对存量建筑垃圾进行处理投产。处理每吨建筑垃圾财政补贴的单价为5元/吨,年度结算。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特许经营期限:甲方根据城市建筑垃圾规模等实际,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期限定为3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其中,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建造师1人(市政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或工长1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即可;技术负责人无岗位证书可用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代替)、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设备能年处理100万吨城市建筑垃圾能力。
6.2符合《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6.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6.5供应商投标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6潜在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实况踏勘;
6.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6.8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7、本项目取消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动路145号),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以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包,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14日9时;
8.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4号2楼开标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伊高峰
电话:2796650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6010967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动路145号
2019年4月2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其中,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建造师1人(市政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或工长1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即可;技术负责人无岗位证书可用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代替)、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设备能年处理100万吨城市建筑垃圾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4日 08:30至2019年04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动路145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动路145号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4号2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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