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公安局痕迹物证保管中心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公安局痕迹物证保管中心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高碑店市公安局痕迹物证保管中心项目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公安局
行政区域高碑店市公告时间2019年04月23日17: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4月24日16:59至2019年04月29日16:59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4日14:00
开标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喜艳
项目联系电话188*****673
采购单位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高碑店市团结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恒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商务大厦C座27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4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高碑店市公安局痕迹物证保管中心项目建设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沙喜艳
项目联系电话:188*****673
采购人: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高碑店市团结东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恒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商务大厦C座27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13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5月14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4-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4-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包含实验室设备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售后及维修服务能力;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合格
备注:供应商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及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供应商自负。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证保管 痕迹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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