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包头市赛力特尔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厂内黑色固体司法鉴定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包头市赛力特尔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厂内黑色固体司法鉴定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单位: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包头市赛力特尔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厂内黑色固体司法鉴定单一来源采购 | ||||||
采购预算: | 130,000.00元 | ||||||
品目类型: | 服务类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包头赛力特尔羊绒衫厂赵水林租用车间生产中所产生的废料,一部分埋入车间地下,一部分夜间偷运出厂,车间外围堆放一滩味道扑鼻的废渣。该车间外西北、西南侧堆有黑色含刺鼻性气味废渣,西南侧堆有装不明液体的塑料方桶28桶,车间北侧及东侧地面堆有黑色含刺鼻性气味废渣并用土进行掩埋。据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等多部门环境违法案件移交规定,该案件已移交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检察院依法履行司法程序,按照程序要求需对厂内黑色固体物质是否为危险废物进行司法鉴定 |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第一条的相关规定,该违法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涉案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据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等多部门环境违法案件移交规定,该案件已移交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检察院依法履行司法程序,按照程序要求需对厂内黑色固体物质是否为危险废物进行司法鉴定。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山西河东司法鉴定所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 山西河东司法鉴定所 | ||||||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 | 山西河东司法鉴定所曾承担过大气污染、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污染物性质以及多件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涉刑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基于以上情况,故本次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委托山西河东司法鉴定所开展此项工作。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9年04月24日 08:30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19年04月30日 17:30 | ||||||
采购单位名称: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霍雨佳 |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133*****478 | ||||||
财政管理部门名称: | 包头市高新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 ||||||
专家名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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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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