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口至大河家(省界)公路工程沿线站点燃煤锅炉改造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川口至大河家(省界)公路工程沿线站点燃煤锅炉改造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民和县境内。
1.2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民和县城西南川口镇南庄子村,与民和至平安段公路川口互通A匝道相接。路线向南经东垣渠、南庄子移民新村、吉家堡村至下马家村后,沿巴州河两侧河岸阶地布设,经巴州镇后设岘子隧道穿越岘子山,经莫家沟、华林咀、古鄯镇西、庙台沟,设七里寺大桥跨越川官老路,设羊羔圈隧道、尕红沟隧道、腰沟岭隧道穿越浪塘山,经满坪镇设河口1、2号隧道穿越河口阴山至阳龙坪村,设公哇岭隧道穿越山体,经韩家咀村、跨越韩家沟后沿川官公路老路西南侧甘沟乡山间谷地布设,向东南至虎狼城村,经中川乡岔口后沿老路在官亭镇西南侧山脚布线,终止于大河家黄河大桥桥头北侧。
由于川口至大河家(省界)公路工程沿线服务区和收费站等站区所安装使用的采暖燃煤锅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燃煤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原已安装完成的天然气锅炉因缺少LNG气化站无法运行,本次招标为沿线设施LNG气化站设备采购及建设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等。LNG气化站分别位于S307川口至大河家(省界)公路官亭收费站、巴州收费站、满坪收费站、古鄯服务区A区、古鄯收费站。
名 称 | 设计规模 | 小时流量 |
官亭收费站LNG气化站 | 10m3LNG储罐 | 100N m3/h |
巴州收费站LNG气化站 | 10 m3LNG储罐 | 100N m3/h |
满坪收费站LNG气化站 | 10 m3LNG储罐 | 100N m3/h |
古鄯服务区A区LNG气化站 | 20 m3LNG储罐 | 200N m3/h |
古鄯收费站LNG气化站 | 10 m3LNG储罐 | 100N m3/h |
1.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
CD-QHZ | LNG气化站设备采购及建设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 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7月31日。 |
1.4施工地点:川口至大河家(省界)公路沿线。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机关颁发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1级证书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D2级及以上)证书或2级及以上锅炉安装资格证书或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格证书; 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机关颁发的GB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格证书。 | ||
财务要求 | ||
投标人2017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0。 | ||
业绩要求 | ||
近三年(2016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个建设规模20 m3及以上LNG气化站供货安装项目。 | ||
信誉要求 | ||
1、投标人信用等级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为B级及以上;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且未被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C、D级。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3、投标人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 ||
人员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或812)类证书。近五年内(2014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1个LNG气化站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燃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或812)类证书。近五年内(2014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1个LNG气化站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施工业绩。 |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4.公开时间
2018年4月24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
邮 编:810000 | 邮 编:810008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联 系 人:马先生 | 联 系 人:汪先生 |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青海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3)评标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确定优先者。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件复印件、网页截图复印件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形式提交,格式及内容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附件,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件,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 评标价:1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业主控制价= A控 最高投标限价:A上=A控×[(1-N)×K上+ N] 评标基准价:A基=A控×[(1-N)×K上×K基+ N] 其中: N:主要材料(钢材、水泥)费用不予下浮部分,按50%计取。 K上:最高投标限价系数,取值范围:0.910-0.930(取值范围包含上下限,取值步长为0.001,共21个数值) K基:评标基准价系数,取值范围:0.860-0.880 (取值范围包含上下限,取值步长为0.001,共21个数值) K上、K基系数值各抽取一次。 K上、K基系数值由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代表在第二信封投标文件开标会议现场按上述办法随机抽取。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或(和)投标函文字报价宣读有误,应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或(和)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2.4 | 评标价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F1=100-100×E×|D1-A基|/ A基 式中:F1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D1 —投标人的评标价; A基—评标基准价 若D1>A基,则E=1.5;若D1≤A基,则E=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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