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Ⅲ、Ⅳ线石牌站周边排水改造工程(市政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广深Ⅲ、Ⅳ线石牌站周边排水改造工程(市政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广深Ⅲ、Ⅳ线石牌站周边排水改造工程(市政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深Ⅲ、Ⅳ线石牌站周边排水改造工程(市政部分)施工监理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穗发改[2018]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项目代建单位为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广园快速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雨水管渠总长3.42千米,科韵路以西段新建d300-d1200雨水管约0.26千米,新建2.1×1.8米~4.5×1.8米雨水渠箱约1.47千米;科韵路以东段新建2.0×1.5米~双孔3.75×2米雨水渠箱约1.68千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441.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25.05万元,管线迁改部分费用约2870.78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前期准备、工程施工、安装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竣工结算期之和。预计总工期为:274日历天(含档案及结算资料的提交)。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含管线迁改的相关配合工作)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85.23万元(含管线迁改的相关配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19年1月~2019年3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申请人合法雇佣员工,需提供身份证及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9年1月~2019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总监)、技术负责人已在《投标申请人声明》签字确认;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4月24日00时00分至 2019 年4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4.2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 (网上报名) 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2.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00时00分至2019年4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广州水务工程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自 2019 年4月24日00时00分至 2019 年5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9时15分至2019年5月15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注: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5.2开标时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 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8.诚信评价
本次招标的诚信评价分数占总得分的20%。诚信评价总分采用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在投标报名第1天(无纸化招标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公布的分数,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 (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排名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9.联系方式
9.1招标单位: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59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
9.2项目代建单位: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七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9.3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9.4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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