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购买树苗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购买树苗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购买树苗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购买树苗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购买树苗项目
二、项目编号:PCH19006
三、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内容:采购一批法国梧桐420棵、杨树10000棵(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五、项目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99200元,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经营范围须包含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内容;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7、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04月 24 日8:30-11:30至2019年 04月 26 日15:00-17:30止(北京时间)。
2、投标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
3、报名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中402号派克公馆C412室
4、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04 月 30 日09:00时。
十、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04 月 30日8:30至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中402号派克公馆C411室。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许茂青电话: 135*****749
地址: 新乡市柳青路西段
代理机构: 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中402号
联系人: 冯勇 电话:185*****708
十三、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纪检委:****-*******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财政所:****-*******
十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04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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