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CBY-GWGZB-0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5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东里
联系方式:陈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工 131*****51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CBY-GWGZB-0002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预算金额:约197万元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东里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8、10、12、16、18号10号楼14层1413、1413A、1415、1416号
采购范围: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设备购置项目需求书的要求,采购相关货物。主要设备有:灭蝇灯、不锈钢油网烟罩、油烟净化网片、烟罩灭火装置、双缸电炸炉连柜座、炉拼台柜、电煮面炉连柜、电力平扒炉连下柜、麻辣烫炉连柜、电万能蒸烤箱、蒸烤箱GN盆底座、双门平台冷藏柜、三层配菜架、单星盆台、台式混水厨房龙头、四门高深冷藏柜、四层货架、双玻门展示柜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即可);2、申报单位遵守行业法律及相关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投标人需持有厨房设备类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4日 09:00至2019年04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需携带资料如下:
1、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厨房设备类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的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查询记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即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相关无行贿犯罪案件记录,查询结果的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查询记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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