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仙桃市供电公司生产用房(沙嘴)招标公告

国网仙桃市供电公司生产用房(沙嘴)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国网仙桃市供电公司生产用房项目(沙嘴)业主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仙桃市供电公司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所属地区仙桃市
所属行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招标类别工程
下载时间2019-04-25 00:00到2019-04-29 23:59开标时间2019-05-20 08:30

招标公告

国网仙桃市供电公司生产用房项目(沙嘴)(项目名称)单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GGZY2019-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仙桃市供电公司生产用房项目(沙嘴)(项目名称)已由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仙发改投资【2018】1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仙桃市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仙桃市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仙桃市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871.96M2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290.55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5月25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其他:

投标人需是已进入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资格转入承(分)包商名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价达到29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方式一: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xtggzy.com)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新用户CA办理流程》。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由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用户登录”入口登录系统,明确所投招标项目和标段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仙桃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可提前“授权解密”或者开标现场“授权解密”,操作“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系统将自动导入并显示。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省仙桃市汉江路59号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其他要求: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现场递交一正三副纸质投标文件及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纸质投标文件需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如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将拒收。

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仙桃市供电公司

地 址:仙桃大道中段68A

联 系 人:尹文雄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仙桃市干河南路34号

联 系 人:符珊

2019年04月24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供电 国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