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融侨置业有限公司旗山文城一期商业3#、4#规划核验的公示
关于闽侯融侨置业有限公司旗山文城一期商业3#、4#规划核验的公示
旗山文城一期商业3#、4#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由闽侯融侨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现企业向我局申请规划核验。本次仅对商业3#、4#进行核验,不含其他部分。
因该项目为闽侯早期出让及历史审批项目,时间间隔较久,我局向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请协助办理旗山文城商业3#、4#规划验收相关事宜的函(榕高新区规划函【2019】6号),提供该项目相关完整验收审批材料或给予办理相关验收手续;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函(侯自然函【2019】65号)表示:“ 经查询住建局档案室,旗山文城商业3#、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已明确建筑经济技术指标,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无附件,因该项目于2009年审批,距今时间较久,暂未找到该项目盖章建施图,根据市政府要求,旗山文城项目规划核验应由贵局自行办理,并建议贵局考虑该项目建设时间跨度较长等原因,妥善解决改项目历史遗留问题。”
根据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字【2007】第0130号)、以及已通过闽侯县房管所审批并经档案室调取的建施图缩印件、《闽侯县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2017规1691)》等资料,经核对竣工测量数据及审批数据,本次核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功能符合规划审批要求。根据企业申请,我局拟按竣工实测数据进行规划验收。
具体详见附件1《闽侯县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中的旗山文城一期商业3#、4#规划面积测量分层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 2019年5月2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fuzhou.gov.公示时间为2019年4 月24 日至2019年5月3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来信请寄: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五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件1:旗山文城一期商业3#楼、商业4#楼规划面积测量分层图
闽侯县城乡规划局(2)
2019年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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