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和激光相机 招标公告
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和激光相机 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表郧卫采计备【2019】8号要求,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卫生院的委托,拟对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和激光相机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9-8
二、采购项目名称:郧阳区叶大乡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和激光相机
三、采购项目预算:约65万元(即最高限价)
四、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询价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采购相关内容,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两年(2017年04月至今)以来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
4、提供近两年2017年和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9年04月24日至2019年04月26日在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80号民生国际大厦3单元401室)购买询价文件并提交资格证明,每份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购买询价文件时提供资料: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05月07日上午09时00分(08:30时开始受理)递交至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询价地点: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80号民生国际大厦3单元401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卫生院
联系人:吴院长
联系电话:187*****868
采购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134*****431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3日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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