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焦炉升级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焦炉升级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焦炉升级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 FJTP-********16819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焦炉升级改造EPC总承包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焦炉升级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三明市三钢厂区内。
2.2项目概况: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现有2座JN43-80型改捣固焦炉,1#焦炉投产于1991年,炉龄28年,2#焦炉投产于2004年,炉龄15年,属于服役中后期,2座焦炉炉龄长,炉墙变形窜漏严重,影响了生产顺行及环保。为减少环境污染,淘汰落后产能,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在原有的位置上对两座4.3m焦炉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分两步实施,先拆除1#焦炉,新建1#6.25m捣固焦炉及配套的辅助设施、环保设施,待新建1#焦炉达产达标后,再拆除2#焦炉,新建2#6.25m捣固焦炉。2座焦炉生产规模为102万t/a 。
在拆建1#焦炉的过程中,要确保原有2#焦炉正常生产,所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新建1#焦炉投产后,相配套的除尘设施要完善,确保环保达标排放。
相配套的备煤上料系统改造和煤气净化系统升级改造,包括初冷器系统,电捕系统,鼓风机系统,硫铵系统,终冷系统,洗苯及脱苯系统,焦油氨水分离系统,循环水及制冷系统,生物脱酚系统。新建煤气脱硫及制酸系统。
焦炉实施全干熄焦,不设水熄焦作为备用。拆除旧的干熄焦系统,新建干熄焦系统及相配套的辅助设施,以及运焦系统的环保设施等。
全厂供电系统升级改造,淘汰6KV系统,升级为10KV系统。新建10KV变电站,分步分批进行转换,不能影响正常生产。
实现智能化集中控制,调度集成。化产、干熄焦、调度集中监控指挥,专人巡查。焦炉车辆智能操作,有人监控。
环保设施和招标按照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配套建设。
与以上改造项目配套的煤气管道、工艺管道、附属设备、电气、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等改造。
旧设备、设施的拆除,及为保生产正常进行及安全、拆除安全的临时措施等由中标人总承包负责。
2.3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所需的设计、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不含业主负责的焦炉四大车EPC总承包和焦炉及干熄炉耐材的供货)、旧设备及建构筑物的拆除、建筑安装施工、冷试、热负荷试车、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EPC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 工期:本项目工期要求分阶段施工。
第一期:10KV高压配电站计划开工时间: 2019年8月15日 ,计划交工时间:2020年4月30日;
第二期:废水处理站计划开工时间: 2019年8月15日, 计划交工时间:2020年9月30日;
第三期:煤气脱硫计划开工时间: 2019年8月15日,计划交工时间:2021年4月30日;
第四期:1#焦炉、2套干熄焦系统及配套环保设施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0月15日,计划交工时间:2021年8月31日;
第五期: 2#焦炉、1套干熄焦系统及配套环保设施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8月15日 ,计划交工工期:2023年3月31日(投料试车合格)。
工期分阶段单独考核。第一期至第三期,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交工工期延误,延误16天~30天,每天5万元(不含税)支付违约金,延误30天以上,每天按10万元(不含税)支付违约金, 分档累积计算。
第四期和第五期,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交工工期延误,延误16天~30天,每天按10万元(不含税)支付违约金,延误30天以上,每天按20万元(不含税)支付违约金, 分档累积计算。
工期提前奖励:
第一期至第三期,每提前一天赶工奖励承包人5万元(不含税);
第四期和第五期,每提前一天赶工奖励承包人10万元(不含税);工期提前奖励合计封顶200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总承包业务。
3.2.1国家有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的许可证;
3.2.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2.5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7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8业绩要求:具有至少2座炭化室高6.25m及以上捣固焦炉(含煤气净化)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且工程稳定运行3年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承包业绩。
(2)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或主要设计人)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
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需至少有2座炭化室高6.25m及以上捣固焦炉(含煤气净化)焦炉设计业绩、且投入稳定运行3年以上。负责施工的单位需有炭化室高6.25m及以上捣固焦炉(含煤气净化)焦炉施工总承包业绩。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报名后必须到招标人工厂所在地进行技术交流,并取得由招标人出具的技术交流证明材料,未提供技术交流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标。统一技术交流时间:2019年5月15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4日至4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6、505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外地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购买人信息(购买人信息应包括购买人单位开票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详见附件)的传真件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邮件)或将以上信息发至********8@QQ. Com的电子邮箱。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三明市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基建技改部三楼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青山三村15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楼505、506室,邮编: 365001
电子邮件:********8@qq.com 传真: /
电 话:0591—********、********、********,联系人:苏恒、范元、杨学彦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51 退投标保证金电话:0591—********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备注:********9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汇款备注:********9保证金)
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
联系人: 张夏卿、 严朝章
电 话: ****-*******、****-*******
传 真: ****-*******
附件:投标报名表
投标人信息 | |||
投标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邮 箱 | 用于接收一切有关资料,请及时留意,不再电话通知 | ||
正式书信邮寄地址 | |||
开发票信息 | |||
名 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
报名费(公司或个人账户均可)缴纳凭证 | |||
此处粘贴报名费转账或电汇缴纳底单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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