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施工保安服务 招标公告
电网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施工保安服务 招标公告
电网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施工
保安服务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商务联系人:江瑜 联系电话:177*****676
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电网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施工
1.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交流试验基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办事处蔡王村)
1.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20984 平方米,建筑高度 27米。
1.4建设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5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
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自身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4、招标方式
本分包工程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
5、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保安服务。
6、工期及进度
6.1开工时间:开工时间为暂定,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期限暂定12个月(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
7、安全目标
合格,满足本工程招标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求;。
8、保安服务目标
达到武汉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并满足发包人技术标准中关于安全文明的要求,且满足发包人对现场保安服务要求的相关规定。满足中建二局观摩工地的标准要求。
9、CI形象目标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评定要求。
10、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本工程办公区、生活区以及施工现场大门等区域保安服务。
11、投标报价
按月工资方式报价,月工资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保安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劳务分包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计日工下雨天不扣除。
12、结算
12.1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是指双方依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招标方确认合格的投标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得出的月度结算。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中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完工结算原则上为各月度结算价款的累计结果,依据分包完工结算审核流程经分公司经管部审核后作为最终的结算额。
12.2 中标方每月15日将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期间保安考勤表交送至安全部、综合办审核,待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无误后,交招标方商务部办理月度结算。
13、工程款支付
13.1 本工程无预付款。
13.2乙方按照本招标文件第12.2条相应时间节点要求办理完月度结算手续并由甲方项目商务人员于当月15日至22日期间将核定完的乙方结算款申报至甲方分公司经管部,待分包成本预提工作结束,当月25日甲方项目商务人员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资金计划并按照甲方分公司工作流程完成网络会签工作,招标人每个季度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余款在完工后并办理完完工结算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若因招标人资金紧张,可推迟但不能超过一个季度。
13.3 原则上招标方按以上方式支付工程款,若投标方实力雄厚,有优惠的支付工程款的条件,可在投标时做出承诺,该承诺将作为中标与否的重要参考条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投标报价表
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人身份证复印件)
14.4企业简介(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资料(需加盖公章)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15.1密封袋正面需注明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的名称、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投标日期。
15.2密封袋封口(活缝)处应贴有密封条,密封条上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名章、密封日期等。
1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本招标工程于2019年月日时在电网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会议室 组织开标。在此日期前,标袋不许开封,各投标单位届时不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7、合同授予标准
17.1招标人将选择投标价格和人员保证方面最有利于招标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7.2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1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8.1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分包合同的签署,规定时间内不签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可以另外选择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8.2分包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格式一
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电网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施工-保安服务劳务分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综合含税单价(元/月/人) | 其中增值税(元) | 含税总价(元) | 其中增值税(元) | 备注 |
1 | 月工资 | 元/月/人 | 12人*12个月=144人 | |||||
合计 | ||||||||
备注: |
备注:投标人中标后,不因任何原因提出提高综合单价的要求。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年 月 日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格式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作为我公司工程的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长),代表我以本公司的名义与贵方与贵方进行招投标事宜及有关分包合同的洽谈、签订、工程施工管理等活动,被授权人在合同谈判及签订、施工管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且授权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长)负责班组及工人管理、工程结算、收款、工人考勤确认、工资(生活费)发放等经济权限及现场一切管理事务。我承认并承诺被委托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此授权禁止再次委托,特此委托。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现场负责人)(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注:委托期限至本工程结束,合同约定事项完结。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四
投标人目前施工任务情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 总承包单位 | 建筑面积 | 劳动力人数 | 总承包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格式五
承 诺 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愿承接电网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保安服务工程的施工,在此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形象、劳务管理等做出以下承诺:
序号 | 内容 | 投标单位承诺 |
1 | 质量目标 | 1.1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样板间标准为依据);若质量标准达不到合格,接受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且无条件负责维修至验收合格;若由第三方进行维修则费用由乙方承担。1.2本工程质量奖项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黄鹤杯)” 质量奖项标准。 |
2 | 工期 | 满足甲方要求总进度要求。乙方延期违约金5000 元/天,最高为合同价的1 %。 |
3 | 安全目标 | 不发生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0.3% 。达到在业主控股公司季度安全评比前三 工地要求。 |
4 | 文明施工 | 达到在业主控股公司季度安全评比前三 要求,满足中建二局观摩工地标准要求,达不到此标准,视情况处罚乙方合同额1%以内的违约金。 |
5 | 企业CI形象 | 乙方要确保工完场清,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 评定要求。达不到此标准,乙方接受合同价0.5% 的罚款。 |
6 | 劳务管理 | 我方保证严格执行贵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各项的工作。同时保证按时支付工人工资,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 |
7 | 同类施工经验 | 不少于2 个。 |
8 | 其他 | 我方将配备具有多年项目经验的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甲方要求调配足额的劳动力,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
以上承诺相关的费用均已考虑在综合单价内,我方不再另行索赔费用。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格式六
投标函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我司积极响应贵司拟定的电网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保安服务劳务分包招标方案,在充分考虑市场运行规律的情况下,结合我司自身情况,认真填报本次报价。
一、具体报价参见招标清单。
二、我司郑重承诺:
1、本次报价是充分考虑了本企业正常经营运转所应获取的合理利润并且含税(增值税、所得税)的全费用完全单价。
2、我司完全理解贵司综合考虑各项目的情况而制定的招标文件,一旦我司中标,将无条件接受贵司指定的分包任务,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并按照中标单价签订合同,不会因具体工程量的大小、具体工程地点、具体工程环境、具体付款条件等提出提高合同单价的要求,如果出现此类情况,贵司可视为我司违约,无条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我司一旦中标,无论进场施工前是否签订了正式的劳务分包合同,均会按照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并且承诺最迟在进场30天内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否则,贵司不支付工程款,且不管出现任何一种情况,均可视为我司违约,责令我司无条件退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我司一旦中标,只要已经进场施工,无论合同是否签订,都严格按照本次中标单价执行,后续招标定价不对已经进场施工的分包工程单价构成任何影响。
5、我司将严格按照贵司的有关制度和要求,积极做好分包月度结算和分包过程签证等工作,如果未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贵司可停止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我司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
6、施工过程中,若存在遗留项目未能按贵司要求完成,我司同意贵司按完成遗留项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予以扣除,对所产生的实际费用无需得到我司确认。
7、一旦中标,我司将严格遵守具体合同的其它约定。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或受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协 议 书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
为了加强招标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招标人要求,聘用投标人保安队员为招标人服务,双方就有关事宜一致同意并共同遵守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商定,由投标人给招标人派驻保安队员,上岗人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自行配备。其职责是:做好现场保卫期间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维护招标人的物资安全和内部治安秩序。聘用期限自开工至合同约定时间止。
第二条:工程围墙(或红线内)管理区域内,工地长期开启使用的主要出入口设岗大门。
第三条:投标人需保证早7:00至晚19:00的任意时间段,每个要求设岗大门必须保证1人在岗,招标人保卫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每天出具在岗人员证明;晚19:00至早7:00要求任意时间必须保证每个设岗大门1人在岗,投标人巡岗位人员必须每2小时进行巡更,并在每个巡更器上留下每个人巡更记录,招标人项目安全总监和生产经理在巡更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若投标人白天脱岗,一次扣除费用:5000元;夜间按照巡更器记录结果,每时间段每个人缺席扣除费用为:1000元;投标人不服从临时调配工作,一次扣除费用:1000元。
第五条:结算办法
6.1投标人每月15日递交上月14日至本月15日招标人保卫人员出具的每天在岗人员打卡证明(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总监及项目经理确认的巡更记录(或经招标人项目认可的考勤表,考勤表必须安全总监和项目经理签字)及月度结算书报给招标人商务部门,由项目商务部门根据上述资料,给投标人进行按实际考勤打卡签到人数进行月度结算,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递交的完整月度结算报告资料后5天内审核完毕,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投标人不及时递交完整的月度结算资料所造成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所带来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原则为:每个大门实际上岗人数月费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扣除费用。
6.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是指甲乙双方依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招标人确认合格的投标人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得出的月度结算。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完工结算原则上为各月度结算价款的累计结果,依据分包完工结算审核流程经分公司经管部审核后作为最终的结算额。
6.3月度结算的对象为投标人当月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工作、合同外工作、设计变更、洽商、预算外签证等各项经招标人确认的工作量。
6.4当投标人正常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招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当投标人不能按要求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以招标人单方核定的价款作为月度结算,并且招标人只需支付相当于分包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劳务费,其余款项待投标人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后进行支付。
6.5投标人应在每月的月度结算报告中将本月度期间的签证一并递交,不随月度结算报告递交的,将视为本月度无签证事项发生,以后不再予以追加及确认。
6.6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投标人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完工结算需通过招标人公司经管部的最终审核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付款办法
7.1本工程无预付款。
7.2进度款支付办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节点要求办理完月度结算手续并由招标人项目商务人员于当月22日至25日期间将核定完的投标人结算款申报至招标人分公司经管部,待分包成本月结工作结束,当月27日招标人项目商务人员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资金计划并按照招标人分公司工作流程完成网络会签工作,招标人每个季度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余款在完工后并办理完完工结算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若因招标人资金紧张,可推迟但不能超过一个季度。
7.3付款方式:每次付款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符合现行财税规定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发票所有联次原件复印件、发票查询2份、发票领购簿复印件盖公章,招标人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至合同约定的投标人银行账号内。投标人因手续不全造成的付款延误责任自负。
7.4增值税发票的约定
7.4.1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税务信息必须与合同内信息一致。
7.4.2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前,投标人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招标人财务制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供招标人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投标人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7.4.3发票的开具时点约定
7.4.3.1合同项下存在预付款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预付款前15日向招标人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7.4.3.2对于正常完成月度结算的,合同约定了付款比例的,投标人需按完成结算金额*合同约定付款比例向招标人出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未约定付款比例的,投标人需按月度结算金额向招标人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付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4.3.3对于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月度结算的,招标人按合同约定向投标人支付劳务费前,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7.4.3.4完成竣工结算后,发包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结算总价的全额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4.4发票违约责任
7.4.4.1投标人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发票、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支付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投标人需依法向招标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含未抵扣的增值税款、不得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对应的25%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资金占用利息及相关损失等。
7.4.4.2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①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的;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③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④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⑤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⑥因投标人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7.4.4.3投标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的税率的,投标人除按合同约定条款赔偿招标人损失外,投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7.4.4.4投标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除按合同约定条款赔偿招标人损失外,投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10%的违约金,投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7.4.5为防止投标人提交的发票没有按时缴纳税款,造成招标人无法抵扣,投标人在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时,还需提供就地预缴税款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在当期付款中暂扣留与当期税金相等的价款,待招标人在纳税申报通过后,再返还投标人。
7.4.6因投标人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使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招标人的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
7.4.7本合同特别明示并约定,开具发票为投标人方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主合同义务而非合同随附义务。
7.5若投标人存在违约等事项,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并根据相应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罚单在结算款中扣除。任何处罚单据,无论投标人是否签收都视为生效。
第八条: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队员的思想教育、作风培养、勤务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投标人负责队员的思想教育、日常训练和勤务安排;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队员必须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约定的勤务规定、制度,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对不认真履行保安队员职责,工作失职,不服从指挥和违章违纪的队员,招标人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并有权要求给予调换,队员做出突出贡献时,招标人有权给予或建议奖励。
第九条:招标人的责任、权力、义务
招标人的主管领导及保卫干部在保安队员的日常管理上负责日常勤务的监督和检查,负责解决在执行勤务中所发生的各类问题。
1、负责制定本单位守卫期间的应急方案,保安队员应当认真履行。
2、对保安队员在执勤中遇到各种问题和纠纷,招标人主管领导及保卫干部应及时出面处理和调解,及时通知投标人并协助解决。
3、积极协助投标人做好队员的管理考核工作,招标人主管领导和保卫干部对所聘用队员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依法执勤、日常制度落实、卫生等方面工作有责任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反馈给投标人。
4、投标人的队员作为招标人聘用的员工,招标人主管领导和保卫干部可直接指挥和领导勤务工作并负责生活安排等日常管理工作。为队员提供住房、床铺、就餐等条件,安排好执勤事项,提供岗台岗楼、照明等器材。
5、遇到紧急情况,招标人主管领导和保卫干部有权制止和调动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必须绝对服从,事后及时上报保卫部及投标人公司并协助处理。
6、拥有对投标人现场配置人员的临时调配权利。
第十条:投标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投标人进场前需到安全部办理入场手续,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3万元。
2、投标人任职人员要求:①品德好,无不良劣迹;②五官端正,身体健康;③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不低于1.70米,年龄不大于45岁并提供健康证明。④经过保安专业培训,具备从事保安工作的业务技能和素质;⑤保安人员要着装保安制服,注重仪表仪容,配备对讲机和保安相关设备、佩戴保安标志和上岗证件;⑥文明值勤,认真负责,严守岗位;⑦当班值勤不得酗酒、抽烟、睡觉、吃东西、嬉笑打闹等与值班无关的事,值班时不准擅离岗位。若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将进行严重处罚。
3、服务项目、范围:①维护施工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秩序;②保护施工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③保护投标人员工的人身安全。④加强夜间巡逻;做好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场登记;做好交接班记录。
4、在保卫期间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标人的检查、考核、巡更制度,服从招标人的安排。招标人不定期到投标人检查保安工作,对保安服务过程进行管理,对不合格服务进行纠正,并提出优化管理方案,协助招标人完善防范措施。
5、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项目部严抓工人每天上、下班门禁系统,发现无门禁卡、未穿反光背心、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帽佩戴不规范和携带插线板等不安全劳务用品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以上工作制度如有违反,将按招标人安全部规定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6、加强生活区财产、设施及人员出入管理:定时巡查生活区,防止财产、设施被偷盗、破坏,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禁止老人小孩进入生活区,外来探亲人员和晚间超过22:00后出入人员需做好出入登记,外来人员不得逗留超过2小时。以上工作制度如有违反,将按招标人安全部规定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处罚,围墙内丢失物品需照价赔偿招标人损失。
7、投标人队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依法执勤,队员在执勤中发现盗窃、破坏、火灾及自然灾害时,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告甲、乙双方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同时,采取果断措施,减少损失,并协助保护现场,提供线索和协助破案。以自身的出色服务使招标人的财产和人员伤亡得以减少和避免。
8、投标人如需更换保安人员,要事先与招标人协商,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遇有擅离岗位、严重违反纪律、违法犯罪人员,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和调换,投标人在接到正式通知3日内将补充和调换人员送到招标人。
9、如果投标人队员在执勤中由于工作疏忽、监守自盗等造成招标人财物损失的,投标人要进行等值赔偿。必要时招标人可以行使诉讼等手段向投标人进行索偿。
10、投标人聘用的保卫队员,由于在抢救国家财产中致伤、致残或死亡者,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规定协商处理并共同做好善后工作。如投标人队员自身有未告知的重大疾病在工作中出现突发情况时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解决。
11、投标人必须对于招标人临时提出的工作予以配合,否则,招标人将有权利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招标人有权同投标人解除合同
1、招标人单位撤销或合并,不需要守卫人员。
2、投标人多次未按合同规定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给招标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招标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并提前3天通知投标人。
3、投标人机构撤销。
第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需延续,可在本合同终止前三十天内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如不提出则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三份、投标人一份,双方加盖公章和签字后生效,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保安管理工作协议》
招标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安管理工作协议
1、保安人员要着装保安制服,注重仪表仪容,配备对讲机和相关设备、佩戴保安标志和上岗证件,文明值勤,认真负责,严守岗位。当班值勤不得酗酒、睡觉、吃东西、嬉笑打闹、玩手机、抽烟等与值班无关的事,值班时不准擅离岗位,保持门岗内外清洁卫生。要时刻观察周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报告。
2、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讲脏话。处理问题时要讲原则,态度和气,不急不躁,以理服人,遇到争执不下的时候,可向项目部汇报。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班不接,上班不离。交接班时,应明确任务和上一班遗留问题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4、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保安员守则》的规定,忠于职守,责任心强,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
5、要熟悉本责任区的内外环境,做到四知三会(知水源、知电源、知消防器材、知报警电话;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会处理险肇事故)。
6、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关闭时大门不留缺口并及时上锁;门卫室时刻保持有人,杜绝闲散人员进入。
7、保安员积极配合招标人项目部严抓工人每天上、下班门禁系统,发现无门禁卡、未穿反光背心、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帽佩戴不规范和携带插线板等不安全劳务用品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8、本单位人员出入情况应该掌握,携带物品进出应进行检查。外部人员进入须问明事由,查验身份证明,做好会客记录方可进入。
9、车辆出入应停车检查,运送物资出门应出示有关单位、部门签发的出门清单,方可放行,并做好出入记录。
10、加强生活区财产、设施及人员出入管理:定时巡查生活区,防止财产、设施被偷盗、破坏,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禁止老人小孩进入生活区,外来探亲人员和晚间超过22:00后出入人员需做好出入登记,外来人员不得逗留超过2小时。
以上工作制度如有违反,将按招标人安全部规定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处罚,罚款直接从投标人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内扣除。
招标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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