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毒品案件侦查实验室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警察学院毒品案件侦查实验室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新疆警察学院毒品案件侦查实验室采购项目 | 1 | ******* | 批 | 1、便携式的高清观察取证仪1套;2、新型手持式夜视仪1套;3、全天候高清夜视激光取证仪1套;4、金属探测器1套;5、其他等一系列设备 |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2019-04-25至2019-04-28
上午:10:00-14:00
下午:15:00-19: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线下购买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5-06 11:00:00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93号七一酱园高层商住楼1栋A座2211室(华春开评标室)
八、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5-06 11:00:00
九、谈判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93号七一酱园高层商住楼1栋A座2211室(华春开评标室)
十、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新疆警察学院毒品案件侦查实验室采购项目 | 22000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 ****************7 | 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或银行电汇形式汇至本公司账户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门支行;开户行行号:********0068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网页打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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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立娜
联系电话:****-*******、180*****413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
2、采购人名称:新疆警察学院
联系人:常青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采购办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0991-*******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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