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第二次) 招标公告
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第二次) 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分包1: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 50万元 | 1 |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
分包2:真空超声清洗器和三槽升降式医用三频数控超声喷淋清洗器 | 78.7万元 (其中:真空超声清洗器:38.7万元;三槽升降式医用三频数控超声喷淋清洗器:40万元) | 1.5 |
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
2.若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售后服务机构:①投标人若在渝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②投标人若授权在重庆市的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并提供被授权机构的在渝工商注册证明且被授权机构的营业范围能承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注:如网站无法打开或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附件,可电话(信息科:***-********)咨询解决。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4月24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
(五)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0: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超过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2019年5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①)。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仁济路2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邮 编:400060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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