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青白江区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成招考委〔2019〕9号),以及成都市中招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招办起草了《青白江区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在2019年5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区政务中心大楼B区10楼区招生办(邮政编码:610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19年中招实施规定”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8@qq.com">********8@qq.com。
附件:青白江区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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