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水水质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灌溉水水质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 关于静海区2019年灌溉水水质监测服务 (项目编号:FM201904ZC-JC-7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 委托,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关于静海区2019年灌溉水水质监测服务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关于静海区2019年灌溉水水质监测服务 2.项目编号:FM201904ZC-JC-7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63.3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提交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7)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4-25到 2019-04-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毛条厂路2号瀛科大厦1#楼6层603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公司现场领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8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5-06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5-06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毛条厂路2号瀛科大厦1#楼6层603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老师 2.联系电话:136*****36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静路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苏老师:189*****98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毛条厂路2号瀛科大厦1#楼6层603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6*****36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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