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都至城关快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凤都至城关快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古田县凤都至城关快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田县凤都至城关快速公路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批〔2010〕149号)《关于宁德市发改委关于古田县凤都至城关快速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市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40%、银行贷款占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

2.2 项目的规模:

项目起点宁德市古田县凤都镇,终点宁德市古田县城关;里程12.8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Km/h。主要工程量有大桥1393米/4座、隧道4817米/3座、服务区1处。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

2.3.1 路基土建工程施工:项目计划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2 施工监理:施工监理服务期为24月(准备阶段3月,施工阶段24月, 缺陷责任期阶段24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本次路基土建工程施工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工期

(月)

K65+380~K78+180

12.8

大桥1393米/4座;隧道4817米/3座;服务区1处;路基长度5.97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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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

备注

K65+380~K78+180

12.8

K65+380~K78+180

本项目的路基土建工程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200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两个合同且每个合同价在2.0亿元以上的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一座500米以上的高速公路桥梁施工、一座1000米以上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1.2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项目经理、总工资格信息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3.2 施工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 投标人业绩条件:2005年1月1日以来,按一个合同段独立成功完成总长2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一座500米以上高速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一座1000米以上高速公路隧道的施工监理。
(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2007-2009),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年平均营业额(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应小于 600万元人民币。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5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本项目已中标的路基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和监理标,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标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3.6 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德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京都商贸区城东路南段东侧1号楼401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施工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监理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递交招标人。
4.2 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4.2.1 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上、下册)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2.2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施工图简本等其他参考资料或图纸每套各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标前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11月15日8:30,集中地点:古田县政府大院;投标人应自备车辆。
标前会议时间:2010年11月15日14:30,地点:古田县政府会议中心。
5.2 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6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德美伦大饭店三楼国际厅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投标人应于2010年11月21日17:00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信息表(信息表格式将在出售招标文件时提供)送达招标人,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信息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实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德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京都商贸区城东路南段东侧1号楼401室
邮 编:352100
联 系 人:郑先生、李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ndjtgs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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